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增量房契税计税依据

2021-07-06 来源:骅佗教育

法律主观:

我国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契税的计税依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