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司法鉴定的步骤是: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一、司法鉴定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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