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北京那所著名法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其实我没觉得有多美好。
我拿着薄薄的EMS文件袋转头就上了楼——哼,连里面的砖红色录取通知都印制得一点都不精致。真是一点都不想打开第二次——那会儿心里空落落的:我熬了那么久,坚持了那么久的学文学的梦想,最后就这么破灭了呀?!
我就这么神情恍惚地过了暑假,过了军训,过了大学的开头。入学宣誓的时候,我的同学们闪着泪花儿齐声朗诵着跟“民主法治”有关的词汇,我迷茫地闭口不言。我不是不敬,就是有点儿不懂——那会儿真是对民主法治一点概念都没有,我怎么能把它们轻易当做信仰呢?
转眼又到毕业季了。见过了一场场离别,送毕业班的宴席、告别的晚会一年年都这么相似。在这个无数人开始又结束的地方,我问自己,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会再选择法学吗?我笃定地回答“不会”。因为经过尝试与摸索,我愈发明晰自己合适与不合适的道路。
——可不得不承认的是,法学院的教育,真真切切地在我身上留下了那么好的印记。
法学院的时光,赠予我的,是四件无比珍贵的礼物。
第一件,便是“不妄下结论”。
虽然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往往会开玩笑,被TVB里帅气撩人的律师和庭辩影响才选的法学,最后苦逼地发现法律行业完全不是光鲜亮丽的那回事。
然而,TVB一部名为《真相》的剧集,却那么贴近法律工作的真实状态——很多人总认为律师和法官是万能的,真相在审讯之后就会浮出水面,而实际并并不如是:
在人生交叉点上,一个长期被父亲虐待的青年为了保护母亲而杀掉父亲,他应不应该被判终身监禁?
一个年青才俊被指控是一宗谋杀案的同谋,律师为了伸张正义要帮他脱罪,当做完结案陈词,胜券在握,一切已成定局之后,律师才发现这个无辜者,其实是真正的幕后策划人,而律师的女徒弟更已经爱上了他,律师应否冒被吊销牌照的危险而指证他?
……
以上,并不仅仅是剧情。毕竟,艺术源于生活——所谓的“眼见为实”,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也并不是一个必然。既然你所看到的往往并非真相,那么无论是身边发生争议,抑或是听闻社会热点的时候,急于下结论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保持质疑、坚持用逻辑论证、保持开放的心态,比一开始就下结论更能一步步逼近真相。
第二件,是对“不同意”保持绝对的尊重。
教授刑事诉讼法的女老师,一贯冷静睿智,气度翩翩。然而,在一节讲解死刑复核的课上,她的语气忽然激动了起来。
“这是我教书三十年来唯一遇到和学生持有不同观点,并且至今持有不同观点的经历,”她说。
“死刑复核究竟是审判程序还是行政程序”?
教授坚持“死刑复核是审判程序”的论点,而她的学生持有相反意见。然而,对于这一个“不同意”,教授只告诉我们,这是“不同”,而并定论哪一个是“正确”。在阐述弟子的观点之时,她的语气里是满满的尊重——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往往习惯了做题前要“揣摩出题人的意图”。语文考试里,小说和诗歌是出题人不喜欢的,不写;文综考试和作文,“政治不正确”是绝对禁止的,不写。揣摩来揣摩去,我们被训练出了对“不同意”的敏感与恐惧:怎么能存在不同意呢?世界上只能有一个答案,其他的都是错的。尊重不同意?和我观点背离的,怎么值得尊重?!
——这种论调,是不是和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凡是”和“统统打倒”本质毫无差别?如果持续缺乏对反对者聆听的耐心,文革放到今天来,也不会有什么好的改变吧。
第三件,是在点反对键时,应当基于逻辑而非纯粹依靠情感。
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每当舆论潮涌的时候,“判死刑”的呼声总是存在:强奸?判死刑!不赡养父母?判死刑!开莆田系医院?判死刑!塑胶跑道有毒?校长和供应商都该死!
热点更迭了一波又一波,而唯一永恒的,是某些公众的“嘴炮处死法”。
要是社会上大部分人都变成这样,那么这个社会可真是太可怕了——学习刑法的时候,我有隐隐的恐惧:刑法像一张大网,生活于这张网之中的你我,随时都有把恶意变成犯罪、触犯法律的可能。而当面临公众肆意使用的“舆论处死”的“权力”之时,才知道恰恰是因为有基于逻辑编织而成的这张大网时刻拘束着每一个人,才避免了过分滥用感性带来的负面作用。恶性事件给人带来的愤怒情有可原,然而,愤怒的程度并不是定罪的标准。
之前的快播案庭审,辩方律师的慷慨陈词引发一片叫好声。可是诸如“做了这么多年律师,从来没这么想给我的当事人喊个冤”这样饱含情绪的语句,抑或是堪称段子的辩护陈词,并不是法院裁决所期待或者所需要的。且不论辩方律师的陈词中其实存在着很多漏洞(如以“制造菜刀的人不应该为那把菜刀杀了人承担责任”类比并不严谨),实际上,有助于公正裁决的,很多时候是双方客观陈述事实,而不是煽动情感模糊交锋点。
让眼泪和“弱者有理”驾驭头脑而提出的反对意见,总是难以分辨,到底是因为怜悯、共鸣和愤怒,还是因为是非本身?
第四件,“不要凉掉热血”。
大一某节课,老师问,你们为什么选择了法学?
当然,有人只是为了体面的工作;有人稀里糊涂如我;而这所以法学闻名的学校里,更不缺的是这样的铿锵有力:为了民主法治、为了宪政、为了国之未来,诸如此类。
老师说,学法律,就是要凉掉你们的热血的。
看,这和前面三件礼物,是不是紧密相关的?一个案件在你面前的时候,结论是遥远而未知的。必须依照程序,听完各方陈述、审查证据、抽丝剥茧,才能“平之如水”,才能"触不直者去之”。这样一个过程,空有一腔热血怎么能行?需要的还有冷静的理智和缜密的思维。
獬豸,能辨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的神兽后来,才逐渐理解,老师的本意并非让我们凉掉热血,而是为新踏入法学学府的无知者提供冷静思考的机会。
而热血本身,是永远不能冷却的。
身边搞辩论的同学们,每天争论着与废除死刑、堕胎、LGBT相关的话题;立志做学术的同学们,每天思考着法律的缺失、不足与完善;模拟法庭上的同窗们为虚拟的原告被告的权益全力维护……也曾质疑,一群闭锁在象牙塔中自以为挥斥方遒的学生,这样有意义吗?
直到在学校的BBS上看到一位到基层反贪局工作的07级师姐这样写道:
我也曾无奈地按照领导的要求,做过违心之举,比如仅仅因为区长区委书记的一句指示,就要硬生生地将一个没有自首的贪官污吏认定为自首,仅仅是因为有人为他打招呼,想让他判到十年以下。
我也曾有过已经把行贿人的口撬开,就在他向我谈到曾经给某局长送过多少钱时,上级勒令戛然而止,再不允许我问下去。最后,我还得陪着笑脸把对方送回家。
但是,当领导触碰到法律的最后底线时,我终于忍无可忍地拍了领导的桌子,那一次我的意见最终让新来的领导接受了。当然,我也为自己的愤怒付出了代价。
我也曾无数次的问过自己,我的工作到底有没有意义?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放弃心中最后一条底线,走上无数法学学生都走过的道路,成为一个只会听上级话的办案工具?
如果有那一天,我再用自己的笔,向母校忏悔,我的忏悔录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对不起,我亲爱的母校——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检察生涯》”。
才相信真的,不止是象牙塔,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它总是需要理想主义者的。
时常觉得,一个并非综合性院校的学校,难免有这样那样的局限,尤其是当全校学生的眼光都在法学和法律行业,人文与科技的教育缺失,学生难免陷入狭隘——有时候甚至感受到,这样的学校,未免也是太“小家子气”了。
然而但也明了,这辈子跟法学,跟法学院交给我的这四件礼物都脱不了干系了——值得庆幸,质疑的态度、对反对者的尊重、坚持用逻辑论证是非与应当坚持信仰,这些能让人受益一生的东西,在我的人生里这么早就打下了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