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明白一件事:
──幸福到底是什么?
──大概就是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这个答案包含了2个条件:①一个你很爱的又很爱你的人②一起做喜欢的事情
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吗?我想不出来了。
可如果得不到有情人,也做不成快乐事呢?
那么:“有一个可以想念的人,就是幸福。”
这是岩井俊二《情书》里的一句话。
有个人可以想念,怎么能不称之为幸福呢?至少你知道有个人是你真心喜欢的,并且他安安稳稳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如此也方可心安。
幸福,大概如此吧?
不过也还有很多种感觉或者时刻,也可以称为幸福,但有哪一种幸福能比上述所言的更温馨!更快乐呢?人,毕竟是情感动物。
最近在读《失乐园》,这本书,怎么说呢!建议能不看的就别看的为好!
不过即便是这样一本书,我还是得到了一个受益匪浅的道理:人总有一死,所以要趁还没死,赶紧去做想做的事,等到不能做了,追悔莫及。
水口,在别人眼里一个典型的成功男士,没人不羡慕,可当他得了癌症即将离去,却说自己的人生充满了遗憾,没有在该追求的时候圆了自己的梦想。
我一直觉得自己的价值观不够完善,也不够清楚。所以一直从别人的故事里寻求一些能够给我启示的东西,所以我一直在忙,一直在读,一直在学着怎么去做好一个人。
眼下正直考研白热化阶段,再加上气温高的离谱,高强度的学习怎么也不能行通。所以一直找方法调节状态,但屡试屡败。
但还是要考,因为他是一扇门,能够给我一条路,一条通向“能与有情人做快乐事”的幸福之路,所以还是要更加努力才是!
201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