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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书笔记9篇

来源:华拓网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书籍逐渐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翻看手里这本作品,心中泛起惊涛骇浪。想要更好的领悟作品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我们根据您的需求特意编写了一篇题为《雾都孤儿读书笔记》的文章,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此外,关于,您还可以浏览。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1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崔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欺负而独自逃往伦敦,可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

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

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

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

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

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

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孝,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孝儿女。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2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欺负,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3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4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折磨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5

四季的交替,生命的轮回,终究不过一世清欢。看淡了路过的景,尝遍了岁月的愁,会让内心逐渐成长,然后强大。独坐幽篁,与文字来一场心与心的对话,何尝不是一种幸福?曾以为繁世的烟花可以使人忘记孤独,殊不知一本忘却已久的《雾都孤儿》,让我感受到那个时代下的悲与苦、恶与凉。

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看似洋溢着幸福,殊不知福利的背后有那样多压榨和剥削被深深潜藏。在那些慵懒堕落的年轻人看来,受到外界的歧视是应该的,可对于那些无辜的孩童是如此的让人疼惜,他们一出生便带上了无法磨灭的阴影,活在世人的眼里,小说中的主角奥利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或许对于生活在孤儿院里面的奥利弗来说,眼前拥有的和即将面对的,只有无边的黑暗和无尽的折磨。当他睁开眼凝望世界时,让他记忆犹新的只有妈妈在额上留下的深吻,这也是妈妈唯一能够给他的。在那个年代,仿佛在未出生前,命运就被划分成了三六九等,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成为时代的缩影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个夏天,这部小说让我成长了许多,和奥利弗相比,我足够地幸福。当看到描写孤儿院中孤儿生活的文字时,脑海深处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清晰的画面。小小年纪,就背负了他们不能承受的,在他们的童年里,能记起的只有擦地板、干苦力的无奈和萦绕在他们耳畔的呵斥声。或许在那些孤儿心中,上天唯一的馈赠就是还能留下一碗维持生命的稀粥。对于那些不劳而获的上层官员,整天大鱼大肉,就连残羹剩饭也不愿意给孩子。经受了漫长的饥饿后,他们不得不以抽稻谷的方式去乞求维持生命的食物。最终,奥利弗抽到了最短的稻谷,这个危险的请求落在了他的身上。

仅仅是一点儿粥,寻常人看来,这是多么微妙的要求。可就是因为这小小的要求,在孩子们的眼里,也需要足够的勇气。当同伴们投来渴望的眼光,奥利弗鼓足胆量,带着恐惧和无奈的心情端起碗,走向分粥的管事人员。一句“对不起,先生,我还要添一点粥。”却让空气里弥漫了一层又一层的血腥味,一拳朝他小小的脑袋狠狠地凿去,接着被一双大臂钳住,顿时奥利弗仿佛被毒蛇箍住,连吸出一口气都如此地难上加难。祈求稀粥不但没有成功,自己还被囚禁在幽暗而凄冷的房间里,他盯着幽深的房间墙壁,也许此刻的他早已想到接下来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

从孤儿院被驱后,他像沙漠中迷失方向的骆驼,难以寻觅到可以回头的路。在那个年代,没有人会对无辜者给予同情,谁都不愿意因为施舍而招惹一身晦气。无论是清扫烟囱,还是在殡仪馆整天与尸体打交道,他都不曾拥有过一天普通人拥有的生活,他不知道活着是为了什么?

流浪之际,遇到孤儿院的小伙伴,当医生说小伙伴即将死去的时候,小伙伴脸上竟流露出苍白的笑靥,也许对于他来说,死是最好的解脱。在我们眼中,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渴望死去,是那样的悲哀,可谁又能想到他经历的那些难以泯灭的痛楚呢?当小伙伴踮起脚尖抱着奥利弗的脖子,亲吻他的额头时,奥利弗收到了第一份祝福——来自于一个幼童的祝福。亲眼目睹了小伙伴被活活饿死的惨象后,想到黑色支架上尚未完工的棺材,此刻的他,无法用一个九岁孩子的眼光去看待人世的生离死别。

为了维护黄土下紫色的灵魂——妈妈的尊严,他选择了愤怒。岁月的海浪将他荡得很高、很高,不知在睡梦中迷茫了多久,才再次呼吸到了孤儿院的空气。带着简单的行李,奥利弗来到了伦敦。涉世未深,却早已厌倦世俗丑恶;小小年纪,所承受的苦难让人震惊。挨打、受饿、被欺侮等字眼好似一条锁链,串联了他生命的始终。虽然命运总是在给他开各种各样的玩笑,但在他的世界里,也出现了布朗罗、南希等好人,也让他知道,黑暗背后还有过这么一片净土,在绽放花香;有那么一群人,在吐露芬芳。仿佛在漆黑的夜空中,看到了次日凌晨的阳光,充满希望、充满温暖,足以抵御他内心的彷徨。

奥利弗是那个时期下层阶级孤儿的代表,他们内心深处和我们一样,都有一颗向往光明、渴望美好的心。他们在黑暗中前行,在绝望中挣扎,只因爱的风筝不曾断线。人间自有真情在,心之若善,爱的风筝会更加高远。(黄晓群)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6

经常听到别人说自己不幸福,前途渺茫,生活平淡。经常有人抱怨无真情,只着、冷漠。现在我却不再这样认为了。

你看过《雾都孤儿》吗?主人公是一个苍白瘦弱、个子矮小的孩子,他叫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从没感受过,一丝一毫的亲切和温暖。然而,有许许多多同龄的小朋友却能生活在父母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百般的关怀与,这是多么不平等的世界啊!

奥立弗九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不堪其苦跑到伦敦,落入贼窝,被行窃,甚至还被入室抢劫,被主人家的佣人打伤了。一个幼小、纯真的孩子,却要难以承受的,这是多么悲惨的童年啊!

这个无任何亲人的孩子,流浪在陌生的街头,谁也不认识他。万家灯火时,孩子可以由父母拉着手快乐地回家。而他只能孤伶伶的坐在角落里面像做梦似的过着一天又一天……他那幼小的心灵该是多么的凄凉!

奥立弗一再遭受,谁都会这个无情的,奥立弗被打伤后,们逃跑时将昏迷的奥立弗扔在了荒地里,奥立弗迷糊中受着巨痛爬到一户人前,这正是们想要打劫的那一家。他们会怎么处置这个小男孩呢?他们救了他!这一家人细心地照料着奥立弗,并收养了他。在他们的帮助下,最终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

当看完了《雾都孤儿》的整本书后,我感概万千,这个故事让我对这个世界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不能否认这个世界有着、欺诈,但是更有、真诚。不要光看世界丑恶的一面,更要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不要怨天尤人,不要坐等观望,要从自己做起,献出自己微薄的一份爱,让我们伸出友爱的手。建造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7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8

所谓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就是通过笔尖的力量,将现实中的某种痛,压缩成文字,用来诠释他对生活的深度的理解。狄更斯,便是这样的作家,优秀且锋芒毕露。文中塑造了一个绝境中仍怀抱希望的孤儿形象,使《雾都孤儿》成为19世纪文学史上不可不读的里程碑。翻开第一页的那一瞬间,我的视线就被一种魔力牵引着,再也无法挪移开来。

故事中的每个环节,层层深入,环环相扣,无论是情绪还是情节,都围绕着主人翁小奥利弗,他经历了无穷尽的奔波,最终得到了真正的幸福。路途中,他遇见了“善人”和“恶人”,像笑里藏刀的费金;冷酷无情的赛克斯;舍己为人的南希小姐……无不演绎着生命周遭的各种传说。

奥利弗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由于我并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我在看书的时候,会将自己代入其中,想象着自己或许就在故事里,慢慢感受,体会着他正在经历着的每一个步履。

奥利弗的童年趣事里也隐藏了他心中的一些想法和言语。当一个强盗要把他抬走,他试图闯入切特希的梅里家宅,他因此受伤被捕,抓住他的人立即对他进行施救,焦急的忙着让他恢复知觉。一片嘈杂混乱之中,一只无形的手牵着他匆匆离去。这些幻想飞速掠过脑海时,一种难以描述、令人不安的疼痛感,一直骚扰他,折磨他。被施救时的感受,就像是一只躲藏在猫窝里的老鼠,惶恐、惊慌!我仿佛身临其境,藏身故事的某个角落里,偷偷的看着奥利弗躺在病床上,眯缝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神情,好像那是被白色布条裹起来的“木乃伊”一样。奥利弗身边的人,围成一个圈子,注视着他,窃窃私语着。有的指使仆人,去端茶送水;有的呆呆的望着奥利弗的绷带和他微微起伏的胸膛;有的用手帕试擦着即将因为同情奥利弗而滚落的眼泪……

奥利弗的生活就像是一个调色盘,无论什么样的色彩都会在上面抹上一笔。虽然他的身份只是一个被酸甜苦辣的滋味包裹着的孤儿形象,但是上帝给他关上了一扇门,却给他开了一扇更明亮的窗。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9

手捧一本精美的名著,《雾都孤儿》,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不知不觉便走进了书的海洋。

“哇、哇……”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又一个私生子出生了。他是多么可爱啊:雪白的皮肤、弯弯的眉毛、有神的眼睛、红红的小嘴,惹人喜爱。可惜,他取代了母亲的生命。人们便给他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之后,他经历学徒生涯——当一个小小送殡人,艰苦难逃i,却误入贼窝,又被迫和凶徒成为朋友,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查明了身世,找回属于自己的幸福。在困境中,他永不言弃,敢于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深深触动了我。

的确,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坎坷,我们不能退缩,一定要勇往直前,永不言弃。

我的思绪不禁飘向了那一天,几年前,爸爸妈妈为我买了一辆黄色的自行车,我则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惊诈不已。爸妈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我们买就是为了让你学。”他俩异口同声地说。我的心里就犹如扒了墙的庙——慌了神,心想:万一我不会,妈妈会不会责备我;万一我跌倒了,该怎么办……许多疑问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

不管怎样,总要面对现实。在学习骑自行车的过程中,我不知跌倒了多少次,身上的青块说明了一切。但我不气馁,爬起来继续练。

屡败屡战,终于有一天,我学会了,自行车在我的控制下自如前行。

永不言弃是奥利弗给我的启示,也是我成功的关键。

我慢慢地将书本合上……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通用五篇)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1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我牙牙学语,到长成一个高年级的小学生,我已经看了近上百本书,家中两个又大又满的书架就是最好证明。

书中主人公是个孤儿,叫奥利弗·特维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到人世不久妈妈就去世了。他的童年是黑暗的,在济贫院里,吃不饱,穿不暖。直到九岁还是个脸色苍白、身体瘦弱、皮包骨头的孩子。奥利弗被送到了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受尽折磨。后来顺利逃出了棺材店,徒步走向梦中美好的伦敦,可是刚到那,就身陷贼窟,还因一起偷窃案被冤枉抓进大牢,遇到善良的布朗罗先生给他洗清了罪名,并收养了可怜的奥利弗。可是好景不长,他因帮布朗罗先生送书而不幸再次栽入贼窝。贼头逼迫他行窃,最后失败了,奥利弗中枪受了重伤,挣扎在死亡线上时,梅里夫人救了他一命,并好心收留了他一起生活。最后,奥利弗找到了一生中唯一的亲人——罗斯,她是奥利弗的姨妈。这个受尽磨难的孤儿终于与他世上最亲的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在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一个孩子在那样的年代所经历的无法形容、无法忍受的痛苦。奥利弗受欺辱、吃不饱、穿不暖,逼迫当扒手,但是他的心却始终是善良的,从来没有被不良环境“污染”。在经历了重重困难后,终于与家人温馨地生活在一起。而那些可恶的小偷,虽然他们是小偷,但他们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善良是每个人的本性,我们也要像善良的布朗罗先生学习,应该多多包容他人。

在当今社会中,有与父母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和留守在贫苦农村的两类儿童,前者幸福甜蜜,后者孤单寂寞。我十分庆幸我属于前者,想想奥利弗的悲惨经历,想想留守儿童的念母心情,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尊重父母,关爱身边的每个人,大家共同享受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2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一一《雾都孤儿》。那本书写得十分有趣、动人。就像有磁性一样,都遍又一遍。

《雾都孤儿》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孤儿奥利伟的故事,在这本书里,作者带我们走进了一段奇妙的旅从贫济院到棺材店再到费根的贼窝,都遇到了许多崎岖和坎坷,但奥利弗并没有被这些苦难压垮,依然是善良和天真的。也许,是奥利弗的善感动了天地,让他在这艰难的旅程中遇到许多有爱心的人。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他从没有害人之意,身险危处时,也没有被叛自己的道德人品。他一直感激在困难时,帮助过自己的人。如贝德温太太、布郎洛先生、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尽管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成为了一位孤儿,但仍然一直毅力坚定地活着,用美丽的心感受世界的美好。

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值得我们学习的品德。如贝德温太太,她每时每刻都关爱着奥利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身骨肉般疼爰,不让他受到一丁点儿的危险。当奥利弗走失时,贝德温太大伤心不已。还有医生罗斯伯,虽然有时鲁莽,但却有可爱的一面,正是他的智慧才让奥利弗免于刑罚,使欣赏和佩服。既帮助奥利弗,又有聪明才能的人数不胜数,让人无不啧啧赞叹!

最终在一些有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了身世,和露丝小姐相认,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做乐于助人的好人,要有善良的心,像文中的善人一样。我也要做个好人,帮助他入,像文中的贝德温太太、梅里夫人一样,值得人敬佩!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3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4

简述

讲述了一个不堪虐待的孤儿出走救济院,在流亡街头后又落入邪恶集团之手,但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的故事。其揭示了当时雾都伦敦的社会现实。

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既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再最卑污的慈善学校学生的身上滋长。

他吃下去的佳肴美酒在肚子里会化作胆汁,血凝成了冰,心像铁一样硬。

摘 录

@无论你遇到什么,我都希望你记住,我爱你。

@正直的人混的不好,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正做错了什么。

@如果我的世界不能成为你的世界,那么我愿将你的世界变成我的世界。

@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小小年纪就会有如此的理由在上帝面前勉强倾洒出这般泪水。这是一个寒冷的阴沉的夜晚。在孩子的眼里,星星距离地面也似乎比看到的更过遥远。风未起,昏暗的树影投射在地面上,寂静无声,显得阴气沉沉。

@天将破晓,第一抹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苏尔伯雷先生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一身黑色礼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他迎着邦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

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奇闻如果得不到新的养料,便会自行消亡。

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的心,没有以慈悲为怀为准则、以对世间众生的爱心为伟大的特征的上帝感激之忱,是永远得不到幸福的。

广阔的天空似乎整个燃烧了起来。烈火喷出阵雨般的火星一浪压过一浪的冲向天空,照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滚滚浓烟朝他站的方向袭过来。

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想更蓝更亮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

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写在末尾的话

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

人的美,不是在于天生,而是在污浊的尘世和无法摆脱的命运当中,仍然不忘记自己的灵魂。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5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男作家--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经常观察社会底层的人的遭遇,生动形象具体的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为世界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阔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到现在为止还是对英国社会上的人们有着极其巨大的影响。它的主要作品为:《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远大前程》、《艰难时世》和《双城记》。《雾都孤儿》里面的人物是十分的鲜明的。

恶为:费根;善为:布朗罗先生和奥利弗;中性为:南希、老犹太人和那一群偷东西的孩子。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任务就是善良的布朗罗先生,他的一出现,就能知道他是本书当中唯一的好人。他的善良是一般人所没有的,还有他竟然能把自己收留来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孙子一样对待,并且给那些可怜的孩子提供尽量最好的环境。

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布朗罗先生,慈善的布朗罗先生值得我们仰慕、学习。布朗罗见到奥利弗的时候,都已经表明幸运降临到了奥利弗的头上,但是奥利弗还是没有能摆脱老犹太他们的魔爪。只有短短的几天,奥利弗又被坏人们骗了回来。现在是我最讨厌的人了,他没有一颗善良的心,他的心永远是黑的。他想方设法把一滴滴毒汁注入孩子们的灵魂深处,要永永远远把邪恶的黑色代替他们原本的纯洁无暇,让他们永不复原!他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恶人啊,我简直不敢相信原来以前的社会上竟然会有着一种人!

他没有一次会让孩子们又重新做人,做一个好人的机会。他让孩子们偷东西,取回孩子们的一生,让他们只能以偷东西为基本的生活条件。不要说给这些孤儿学习,就连教他们如何做人或懂得善恶之分都没有。只顾着自己,这种人真是自私、可恨到极点了!上帝是没有理由善待他的,他的下场就是死的惨一些,所以最后他的死很是让我满意。他是谁,大家都应该清楚。那一群孩子和南希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本是纯洁的,只是被那个让人无语的恶人(我实在是不想提到他的名字,所以就直接叫他恶人了)所带坏的,他们看上去是恶人,但是他们还是善心犹存的。不过我自认为南希更加得善良些,她可以为奥利弗而死,为了正义,她也拼搏了一番,虽然结果不是很好。接着就是主人公--奥利弗了。奥利弗这个人是文章的中心,大家都十分的了解他的性格。最后他为了正义的奋斗,成为了一个好人,这也是他所应得的,并不感到奇怪。但是我认为他也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比如说:在那个让人无语的恶人逼奥利弗去抢劫布朗罗先生的时候,他应该不去那样做,宁愿去死。(不过这也可能是剧情的需要,以上那只是我的观点。)结局还是好的,孩子们变成好人了,恶人死了,老犹太坐牢了,奥利弗成为一个合格的书生了。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们知道了那是英国社会的残酷和黑暗无比,也让我懂得了善恶之人的区别!

罪与罚读书笔记9篇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1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2

看这本书,是抱着戏谑的心态看的。当时老师这样介绍它:这是一本讲大学生犯罪的书,出神入化,活灵活现。可能我身体里也有“恶”的本质,想知道大学生犯罪的手段到底有多高明。

《罪与罚》以大学生犯罪为引子,强调了犯罪与救赎,复活与重生。作品仅用了一章来讲述拉斯柯尔尼科夫杀害阿廖娜的犯罪过程,而用剩下五章来讲述拉斯柯尔尼科夫心灵的煎熬与生命的再生。整本书看起来十分枯燥乏味,没有于连的美貌与野心,没有池大为的机遇与决绝,没有苔丝的崛起与反抗,但是文中的许多观点新颖独到,根本不能用对错来评价,迷惑人心。在杀害阿廖娜之前,军官与大学生曾就“牺牲一人,成就千万人”进行讨论:

“阿廖娜是放高利贷、愚蠢、不中用、卑微、凶恶、患病的老太婆,谁也不需要她,相反,她对大家都有害,而且她不久就会死掉。而另一方面,年轻的新生力量因为得不到帮助而枯萎,成百成千件好事和创意可以利用老太婆往后捐助修道院的钱来举办和整顿。”

那么,我们就可以把她杀死,拿走她的钱,为的是利用她的钱来为全人类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了吗?按照边沁的utilitarianism,这么做是再明智不过的选择了,牺牲一人拯救千万人,多么的划算,尤其这个人还是一个无恶不作穷凶极恶的坏人时,我们就更心安理得了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去评判,很多事情换一下条件结果就会大相径庭。但是,我认为murder 就是murder ,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人权,不能因为希特勒注定会发动二战,母亲就不生育他了,就像《俄狄浦斯王》弑父娶母的诅咒无论如何也逃脱不掉。

我认为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方法有两个:

其一是道德教化。阿廖娜是一个心地善良,不放高利贷,乐善好施,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老婆婆;拉斯科利尼科夫是一个甘于平凡,不想成为拿破仑的普通大学生。我认为极大的道德教化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从上至下,从老到幼,身正则令行。

其二是物质的极大富足。大同社会才会出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吧。

还是,人,终究是卑劣的物种?这些问题都是源于人类恶的本性,根本无法解决?

【拉斯科利尼科夫承受着家人和朋友的影响,同时为自己的罪行找了三种不同的解释:从功利的角度来看,杀了放债人会为全人类带来好处;从经济和家庭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让拉斯科利尼科夫摆脱贫穷,并把他妹妹从与妓女无异的婚姻生活中解救出来;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拉斯科利尼科夫在一篇书评中写道,真正伟大的人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

但这些理由很快就失去了立足之地。拉斯科利尼科夫犯罪后的内疚感,一开始表现为高烧,暗示他并非专横无理而又无懈可击,更不是涅瓦大街上的拿破仑雕像。他成功抢来的一点小钱要么藏起来了,要么给了其他人。这种风雨飘摇的状态让他的酒瘾再度浮现,尤其是在他杀了放债人同父异母的无辜妹妹丽扎维塔之后。

拉斯科利尼科夫向妓女索非亚承认了他的罪行,并声明自己的动机都是“无意义的”,他内心深处有着“完完全全不同的原因”。理性主义不只是掩盖动物行径和难以形容的动机的合理化借口,这场对话转变成为了一种完全相反的思考方式。列别贾特尼科夫建议他通过倾诉摆脱苦闷时,他的回应是“那生活也未免太容易了”。拉斯科利尼科夫的“完美”犯罪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的理解太过局限,这不仅颠覆了他的世界观,也向他证明了,有用的事件并不一定会符合生活的复杂性。

小说的其他部分着重探寻的是,是什么让拉斯科利尼科夫产生了犯罪动机,案件中涉及的其他角色也发表了他们对犯罪心理的看法。同时,书中也呈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喜欢的表达形式:争吵、抱怨和情绪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描绘的人物情绪变化多端,但仍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这个范围也被称作“陀氏精神状态”(即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角色经常出现的精神状态不稳定、苦闷、感情压力等——译者注)。

在一幕场景中,医生佐西莫夫注意到,拉斯科利尼科夫原本“苍白暗沉”的脸色在看到母亲和妹妹的一刻“亮了起来”,但也仅仅是“无穷的忧郁变成了更明确的痛苦……像是刻意决定要忍受一两个小时无法逃避的折磨”的程度。

但佐西莫夫认为,拉斯科利尼科夫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比起前一天的偏狂发作是一个进步,原来会让他“近乎暴怒”的语句现在已无法激怒他了(后来,拉斯科利尼科夫经历了“压抑和痛苦”、“奇怪和糟糕”的世界,而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世界里,这只是被爱的感受罢了)】北京文艺网,文艺理论

“生活代替了理论,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应该在意识里形成了。”小说的结尾显然表达了作者对这个世界的美好希望,每个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权利,都可以获得新生与救赎。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3

“他(陀思妥耶夫斯基)把**中的男男**,放在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罪恶之下的真正的洁白来。” —鲁迅

陀氏作品最迷人之处恐怕就在这里——揭示出人性的复杂:同时拥有深埋的罪恶以及对于纯洁的向往。脱颖而出作品的伟大之处也就在这里——给主人公真正的自由,用多维的描写,成功诠释人性的复杂性,让读者在感受希望与绝望、幸福与挫折的同时。

较之同时代的其他**而言,《罪与罚》中人物的心理活动以及所作所为从来没有局促在作者圈定的框架中的感觉,而是一个在无限的广度和深度中自由地游弋的过程。作者从一开始就不知道结局,而是与主人公和读者一步步走来。给予主人公绝对自由最直接的好处是,踏实情节合理严谨,人物无疑更富有张力。同时,也使阅读过程成为一个坚实而艰难的探索。

赋予主人公自我剖析和探求解脱的绝对自由的前提是作者把自己完全放到情节之中来,而不是像很多文学评论所造成的错觉那样:作者隔着一段相当的距离来编导事件发生的进程的——置身事外的作家任凭如何神通广大也绝不可能有这样感人肺腑的作品——因而每当一个人物出现的时候,作者和读者都仿佛亲眼所见,人物的性格、长相、神态甚至穿着的衣服、嘴角的黑痣、讲话的时候飞溅出的唾沫都应当连同他(她,或者它)在情节中所期望的作用在同时出现在应当的地方。也就是说,纵使某些线索和关联需要评论家和研究者的洋洋洒洒数千言方能说清楚,其实于作者而言,不过是他与主人公一道挣扎寻找的过程中的一瞬间的邂逅,符合情理且饶有魅力。

正是有了以上的创作方法,下面提到的几种技法才成为最合理、最有效的选择。

首先是用对话和内心独白来反映心理。这点所需要阐释的并不多,只要稍加留心就能够体会出《罪与罚》中这种写作方式带来的效果:增强了和主人公的接近感,此外高效地在剖析人物心理的同时推动了情节自然地进展。

其次是独特的景物描写方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和其他**的通常手法不同的主要有三点,分别可以用三位作家文学评论家的话加以说明:1.

概括性。“古典作家笔下一般没有泛泛的鸟儿,只有具体的‘白嘴鸦’。但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中啼叫的就是这种概括性的鸟儿们,园子里生长的是没有名字的‘灌木丛’和不知道属于哪种的‘花儿们’”。

2. 精神化。著名的陀氏研究者库兹明娜·卡拉瓦耶娃曾说, “可以认为,外部世界的描写在陀氏创作中或者完全不存在,或者不仅存在,而且是他叙述中精神化的行动者,是人物的同谋……当然,其核心和最终意义是人的灵魂。

”3. 主观性。景物描写常常在情节进行至极端情况时出现,而此时作者甚至会因为过于激动而难以清晰地表达自己。

正如评论家维列萨耶夫所谈到的:“简直不可思议,当描写愉悦美好的自然时,魔术师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竟变得黯然无光……”

最后,心理、无意识和梦起着陪衬的作用。这种方式主要用在拉斯科里尼科夫与斯维德里盖洛夫身上。颇有意思的是,后者在拉斯科里尼科夫的一个梦境后与其首次见面,并且告诉他:

我们非常相似,谈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写作方式,我们不得不称之为有趣的巧合。限于篇幅,以下仅讨论主人公的三个梦想。

1. 在拉斯科里尼科夫听罢马尔梅拉多夫一家的悲惨遭遇且得知妹妹订婚的消息,从而产生杀人的念头之后,由于精神极度紧张,寒热病发作,他做了一个可怕的梦:孩童时的他看到了一匹驽马拉着一辆超载的马车任人鞭打使尽全力仍没拉动沉重的马车,最终被车主活活折磨至死。

这个梦境可以说是对以上两个犯罪的最大原因的一个艺术上的抽象概括,反映了拉斯科里尼科夫内心的波涛汹涌:要做不平凡的人,而不能任人宰割,这才是他最终将斧头砍向当铺老板的直接动因。

2. 拉斯科里尼科夫犯罪后在病痛与自责中经受煎熬,做了一个噩梦,在梦中他跑到放高利贷老太婆的住所找到了她,轮起斧子朝老太婆砍去,可怎么也砍不死。而老太婆却哈哈大笑起来,这使他惊惧不已。

已经成为受害者的老太婆以不败的姿态回归了,并且肆意地嘲笑着他。这不仅仅折射出主人公此时深深的焦虑,更值得玩味的是,被他恨之入骨继而亲手杀害的人却代替全世界讥笑他原本对于“不平凡”的信仰是何其的滑稽和幼稚。如果闪烁的尸体和血泊只暗示了他之前的误解,那老妇人的笑声就是对他失败的赤裸裸的判断。

三。拉斯科尔尼科夫被流放到西伯利亚后,他非常痛苦,因为他没有承认自己的罪行。病中他又做了一个梦:

世界上到处都是可怕的瘟疫。疯狂、恐惧和互相残杀随处可见。只有少数才智超群、心灵纯洁的人才能幸免,“才能担当繁衍新人种和创造新生活的使命”。十九世纪的俄罗斯是一个“上帝正在死亡”的世界,人们的信仰缺失,社会上充斥的是如卢仁和斯维德里盖洛夫之流和卡捷琳娜与索尼娅式的惨况,迷惘和贫困的导向是尔虞我诈、痛苦挣扎和剥削与暴力,是不论处在什么阶级都无法摆脱的痛苦,这当是瘟疫的最可能指向。

联系到之后拉斯科里尼科夫想索尼娅伸出的手,我认为梦境中瘟疫的解脱之道应该不是之前让自己成为“不平凡的人”,而是更加偏向所谓“宗教性”的投向隐忍和朴素的美好人性。这让人不禁又想起泰戈尔,那个东方的圣人曾经虔诚地说:“我感谢上帝,让我不是权力的车轮,而是被他压迫的一个小小生灵”。

人们都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太残酷。天生的懦弱让他们掉头,殊不知残酷之中尽是感人的博爱和温存,能使我们更加清醒和深刻地热爱这个世界。村上春树说得好,“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无限爱心刻画出被上帝抛弃的人,在创造上帝的人被上帝所抛弃这种绝对凄惨的自相矛盾之中,他发现了人本身的尊贵。

”莫怨他的文字残忍,肤浅的我们看现实的表面时尚且带着几许悲伤,何况是一个睿智的天才充满了博爱的目光。探索神秘的人性是他一生的工作,俄罗斯母亲的美丽是他永恒的梦想。这种爱让他残酷让他痛苦,“我不知道这忧伤的思绪何时才能够平息”。

这种折磨人的残酷充满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爱。爱也让他能看到世界希望和美丽,在上帝都遗忘的黑暗角落里,人的善良和尊贵竟能幻化为流于他笔端的几缕阳光,让残酷的世界里铺满温存,于是我们又变得美好,变得比从前任何一秒钟更热爱这个世界。

“当我十岁那年,冬天,我常常喜欢闭上眼睛,想象着一片树叶——绿油油的,亮晶晶地,上面有叶脉,阳光在闪耀。我睁开眼睛,都不敢相信,因为这太好了,于是又闭上了眼睛……”

这是一个悲喜的天才。在他冰冷的眼睛里,是他对世界的爱之泪。我深信,包括上文在内的任何评论都只是拙劣的描摹,只有最简单的“爱”,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全部。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4

前言:请**后自行适当编辑修改,相信《《罪与罚》读后感》这篇文章能帮到您和读托尔斯泰的那些作品一样,读《罪与罚》的目的是能够让我感受生活以及增长眼界。但这项工作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其中最深的感受就是做事的成本和价值。

拉斯科利尼科夫是一位因贫穷而辍学的法律系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他曾发表过一篇令人称颂的文章,大体内容是有很多伟人,至少是令后人称颂的人都是在杀戮了很多人,例如那些反对自己的人才掌握了权力并且在此基础上推动了国家乃至世界的进步。正是在他内心深处有这样那个一个看法,所以他认为毁掉一些像人渣这一类的人以让自己能够获得机会升值从而为以后做出价值提供基础是正确的,于是他策划了一件**案。本文主要描述了他在**案成功后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为这个**案付出的精神痛苦。

然而,虽然我们不知道主人公后来的命运,但就结局而言,正面人物的结局是令人满意的,而这个原因就是爱情的力量。就像《圣女贞德》一样,我觉得这部作品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描写了一种大爱,一种对人类、对世界的爱,是一种人类的终极关怀——关心怎样推动人类的进步,而不仅仅顾及那些卑微的生命,至少是那些不应该活着的人。凯撒、拿破仑为了权利杀戮了很多人,也被当时很多人痛恨和辱骂,但后人却大家称赞他们,因为他们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而那些很小的“错误”被他们的光辉给掩埋的一点都看不见了。

而男主人公正是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才策划了这场**案。但与此同时,拉斯科尔尼科夫遭受了很多精神折磨。所以,不管别人的生命怎样卑微,我们一定要尊敬别人,尊敬别人生存的权利。

看《复活》,我对监狱生活有很多了解,看了《罪与罚》,我了解了犯罪人的心理。从吕任的结果来看,我学会了不要背着别人说坏话,否则最终损害的只会是自己的形象。从斯知道科犯罪行为我知道了隔墙有耳,凡事要谨慎。

这部作品是一个完美的结尾。看来作者还是称赞美,让人快乐,不是吗?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5

记得曾经阅读《复活》这本书的时候顺便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但是刚开始翻了几页,又看不下去了,因为当时看到的男主人公仅仅是为了自己的一个想法就去伤害老人的自私自利的人,后来就把这本书放下了。

前一段时间看完《人类群星闪耀时》,其中有一篇文章介绍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生经历,那篇文章叫做“英雄的瞬间”,主要讲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行刑的一瞬间所发生的重大改变。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小时候他父亲曾经因为虐待农奴于1839年被农奴殴打致死,这件事在他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他青年时期由于受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参加了一场政治活动后被拘捕,在1849年12月22日当他被押往刑场准备枪决的一瞬间,一名军官骑马来宣读了沙皇的圣谕,根据这份圣喻改判他服苦役以及期满后当兵,这9年的苦役及军旅生活对他的人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中一点:

这段经历丰富了他的人生阅历,增加了文学素材,对人生的思考更加深刻和富有哲理;此外军旅生活还使得他思想中的消极方面占据了主要地位。在1848年革命失败之后,他的思想发生了转变,摒弃社会主义信仰,代之以宗教主义思想来解放民众的思想。当看完了这一篇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介绍,重新又拿起了《罪与罚》这本书,静下心来看完,发现其中包含了一些深刻内容。

其一在于:在这本书中,存在大量的心理描写,尤其是主人公杀害那位老太婆和他的妹妹之后一系列的心理描写,以及从他眼中所看到的他身边所有的人和社会环境的心理描写,这一切都让他更加惊恐万状,这本书还有很多有关于他身边人的心理描写,在这本书中也十分突出。

其二在于::从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一种向上的坚强,不管是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挣扎着想想要向上去改变自己以及他妹妹和妈妈的生活状况,还是他遇到的卡捷琳娜一家人,尽管生活非常艰辛,但依然想要有向上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和努力。

其三在于:通过这篇这本书,还看出来对他人的宽恕和重生,正是因为有了索尼娅对家人的宽恕,她的家人一步步走向重生;也正是因为受到索尼娅的宽恕,主人公才一步步走向重生。

其四在于:在这本书中还揭露了当时俄国的社会背景,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位向主人公妹妹杜尼亚求婚的卢克,他本是一名小官员,但是由于自己的吝啬、偏见甚至是残酷,让我非常讨厌这个人物,在他失去那份订婚之后,他竟然用卑鄙的手段将钱偷偷的塞到索尼娅的身上,之后来到索尼娅家,诬陷她偷了钱,想要将她抓到监狱去,这样的人是多么的可耻,但是事实上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的人并不少见,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让主人公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当初他身边所遇到的人和环境都是非常压抑的,甚至一开始在他还未想要动手去杀人时,却听到很多当时的传言说杀人能够改变这个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很多人都没有办法生活,才造成了这样的悲剧。

其五在于:从这本书中还看到了信仰或者说是良心的力量,在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之后,他的内心感到十分痛苦,陷入无尽的矛盾之中并且感到十分恐惧,感到曾经想象的美好都消失了,而这是比法律更加严厉的良心惩罚,也正是因为这份良心让他非常痛苦,而且就这一这一种痛苦的方式就是回归就是选择信仰,听从索尼娅的建议,遵从上帝的信仰,也正是因为这份信仰,他选择向警方投案自首,选择来到西伯利亚来赎罪。

在故事的结局,他们来到了西伯利亚服苦役,而这一步一步地接近了信仰,接近了上帝,以忏悔的心情承受一切苦难,从而获得了精神上的重生与幸福。

这就是看完这本书的主要想法,其实关于良心的惩罚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中也提及了,在这本书中提到了:唯一一件不能从众的事情,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无论做什么、遵从良心、心向阳光,处处便是阳光!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6

罪与罚读后感

范文一《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终于可以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每次读完一部**,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中的人物震撼。**描写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高利贷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精神折磨,最后在朋友、家人和警察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因此,法律只是一种惩罚犯罪的方式,另一种是内在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但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

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范文二《罪与罚》,一部最具有影响力的****之一,描写了一个贫困法律系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受罚和救赎的全过程,整书以他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自己良心上的谴责和道德的惩罚为主线,向读者展示了主人公心灵上的煎熬和痛苦。

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一方面,他心地善良,具有正义感,即使自己处于窘境也会对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另一方面,他性格阴郁,孤僻,有时候甚至麻木不仁,冷漠无情,长期处于贫穷中的他不敢面对身边的人。拉斯柯尔尼科夫具有一颗敏感,聪慧而不甘贫庸的头脑,也正是他的敏锐洞察力和思考让他陷入“罪”,他认为现实社会需要一个“伟人”来创建一个更好的未来,“伟人”拥有极大权力,可以在建设美好社会的过程中犯罪;在他的意识形态中,社会上的一些**势力,如放高利贷的女人,只是**力量的载体,拉斯科尔尼科夫却忽略了其人体形态。他的这种思想却让他犯下不可弥补的过错,从而受到了“惩罚”。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7

最后,陀思妥耶夫斯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医生家庭。后来,为了学习和谋生,他和贫穷的市民一起住在彼得堡贫穷的街道上。他对小市民的困苦感同身受,同时也沾染了不少小市民的习气,无论怎样,正如高尔基所说:“无可争辩和毫无疑问: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天才,但他是我们最大的恶棍之一。”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宣扬,只有仁爱和受苦受难的**教精神,才能荡涤人世的罪恶,使人的道德更新。这在文章中有很大地体现,比如说:

索尼娅在劝导柯尼科夫去投案自首是说:“去受难,用痛苦来赎罪。”波尔费利也说:

“我把您看做这样一种人:只要您有了信仰,或者找到了上帝,即使别人把您的肚肠挖了出来,您也会挺身站在那里,向折磨您的人微笑。”

陀思妥耶夫斯基确实是一位心理描写大师。案发前后主人公的心理分析非常激动人心。就好像我们和主角一起受苦,思考,失去理智,假装平静,和她一起经历内心挣扎的风暴。

高尔基说,在艺术表现力方面,只有莎士比亚能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媲美,读过《罪与罚》之后,相信每一个读者会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8

天道好轮回,人皆有宿命。也许,在某些世界的角落,有人背负着罪与罚,在尘世苦苦地挣扎。

刚开始接触到《罪与罚》时,我为它的长而感慨。但看完之后才发现,它的故事并不冗长:一位原本是大学生的落魄青年拉斯科利尼科夫,罹患了精神病,在生活的重压和诸事不顺下,他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宣泄心中的愤慨—;—;他杀死了一位七等文官的老太太。后来,他因现实的原因,选择去自首。乍一听,这个故事可能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最后应该是经历了什么感人肺腑的事情,让主角幡然醒悟,决定通过自首来赎罪。可罗佳(拉斯科利尼科夫的爱称),并没有认为自己有罪。他只是认为,自己成不了如同拿破仑一般的英雄,所以才去自首,其中并不掺杂任何赎罪的想法。

为何会如此呢?这得追溯到刚开始他发表在杂志上的第一篇文章《犯罪》,此文在结尾时曾暗喻:一些有着丰功伟绩的人物,即使杀掉一些人,那也是微不足道的。此外,在这篇文章中,他将人类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循规蹈矩的普通人,他们用来繁殖;另一种是智商超群的人,他们有着反抗精神,被允许打破社会规律。而罗佳正是因为不甘心做第一种人,所以走上了第二种人的追求道路。

他原本是个大学生,虽然家里贫穷,但有着深爱自己的母亲和妹妹,后来也找到了教书的工作。他原本只要用尽全力,执着地去挣脱命运的枷锁,便可以打开那一扇美妙生活的大门。但是他只是拘泥于自己所租赁的那间只有沙发的房屋,每日每夜精神恍惚,丝毫不信教,只愿与人隔绝。他傲慢,自尊,为何能允许自己手沾鲜血?因为他其实非常讨厌自己,讨厌自己不能变成拿破仑,但因为傲慢和自尊,他不允许自己自杀,所以他就开启了“投射”机制,杀了一位老太太。而在他看来,他不过是杀死了一只虱子。

那么,罗佳真的是一个极端主义者吗?《罪与罚》中,对罗佳的心理描写十分真实:他不是一个变态杀人狂,也不是冷血动物。他只是人,只是一个病态又偏执的人。他亲手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他也会恐惧,也会厌恶,也会在内心中在道德和行为上做一番争执。他害怕他要永远背负上罪恶,害怕被制裁,所以他开始疑心周围的一切,以至于出现了幻象。其实,罗佳只是个无助的青年,过早地蹚了浑水,一步步地被自己的深渊裹挟而不自知。他惘然若失,却忘却了躲闪。

那么,直接促成他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是因为他遇见了所爱之人爱索尼娅,至使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信仰。其次,是因为他所认识的地主斯维德里盖洛夫。斯维德里盖洛夫也是一个傲慢而病态的人。他和他的妻子法尔玛结合后,喜欢上了罗佳的妹妹,并对她展开了追求攻势。后来法尔玛死后不久,他就来到了彼得堡,与罗佳相识。在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指代,但凭着他如此傲慢的性格,想必也是他杀死了法尔玛。在此之前,他就杀死了一位少女,进了监狱后,是法尔玛将他赎了出来。这样一个手染鲜血,不知感恩的人,最后却因为罗佳妹妹对他恋情的拒绝,他便走到了瞭望台,当着士兵的面用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正是他的自杀,让罗佳内心起了波澜。在他看来,斯维德里盖洛夫的死是一种英雄般的解脱。他面对着涅瓦河,却无法直接跳下去,他觉得天地间都冰冷刺骨。他不想死,他还不想像《圣经》中的拉撒路一般复活。

他选择活着,那么就应该承受命运的审判。上帝为他关闭了一扇门,也为他打开了一扇窗。他身边还有深爱他,又用一生去救赎他的索尼娅。遇见索尼娅之后,他的心如同坚冰遇见暖阳一般开始消融,露出年轻人应该有的一面。虽然不够热情洋溢,但他也在一步一步的走出深渊,摆脱桎梏。

这时,想起尼采的箴言: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我们也应该避免踏入深渊,背负上罪与罚。

罪与罚读书笔记 篇9

一口气看完了《罪与罚》,这是俄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着,讲的是犯罪心理。看完整部小说的第一反应是,救赎;其次是悲哀。其中的缘由,我归结为世界的复杂,社会财富的分布不均,而许许多多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整部小说塑造了好几个悲剧角色,我想试着分析看看主人公,罗佳。拉斯科尼科夫。

首先我必须说,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善良的人,善良的他在大学期间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比他更困难的人,这是他的本心所致。当他一次次被贫穷、饥饿所打击,他只是觉得悲哀;当他被老太婆压榨的时候,是愤怒、不平,我认为也有自卑感在里面,也许会有一点点羡慕,当自己以及许许多多有才华的人被生活和贫穷压垮,可老太婆那样的人却大腹便便,肥肠流油,他不满、愤怒,从而起了杀心。但善良的罗佳一想到这,一方面会因为自己的英雄主义而热血沸腾,这英雄气节也在长期的压迫下异常的强烈;另一方面,会为自己如此离经叛道的念头而恐慌,这其实杀人带给人灵魂创伤的一个开始。

由于两个大学生的谈话,罗佳终于奋起杀了人。不仅如此,他还杀了老太婆的妹妹,那个善良的姑娘,多杀了一个人罗佳也并不觉得有什么,这就是灵魂腐烂的开始。这是一场没有太缜密策划的谋杀案,罗佳差点当场被抓,行凶后的他,这时候的心情:惊吓、恐惧、害怕,杀人后的快感一纵即逝,留下来的东西折磨着他脆弱的心,他开始发高烧,神经更加衰弱,甚至出现了精神分裂、疑神疑鬼。他变得神经质,导致预审官开始注意他,其实,罗佳最逃不过的是心理的那关,也许他瞒得了别人但永远瞒不过自己。行凶夜、凶宅、血、斧子,所有的东西开始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呈现,他的灵魂也在生与死之间徘徊、煎熬。

尤其是想提一句话,是我读完全书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哦,还是把整段抄下来吧。

他有崇高的志向,他还有一种自己的理论,按这种理论,把人分为普通材料的人和特殊材料的人。法律不是为这些地位高的人制定的,而相反是为一般普通的人制定法律。另外,拿破仑使他心驰神往,许多天才的人对那些成就事业伟绩中的几件坏事根本不屑一顾,而是毫不犹豫地跨越过去。罗佳大概也自命为天才,现在他很痛苦,因为他能创造理论,却不能毫不犹豫跨越过去。对于一个有自尊心的年轻人来说,这是有损自尊的。

因为他能创造理论,却不能毫不犹豫跨越过去。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懦弱,但懦弱中的原因是复杂的,因为人本身就是复杂的。这其中我也读出了人的局限性,他不能随心所欲地成为自己想变成的人,除非你的心智够坚定。罗佳是输给了自己。

故事的最后,围绕了一个问题:罗佳究竟为什么要杀人呢?质疑的原因是,他自首后,对一切罪行都供认不讳,却不知道自己究竟抢了些什么赃物。他行凶后只是把这些东西埋了起来,没有动过。究竟为什么而杀人?值得我们深思。

再抄一段灵魂救赎的段落:

罗佳突然想起索尼娅让他到十字街头认罪的话,他不由得浑身发抖了。这些日子,特别是最后的几个钟头里,他心中感觉到的那种走投无路的苦恼和焦虑已经压垮了他。所以他情不自禁,想抓住这个机会,来体验一下这种纯洁、崭新的感受。

他跪在广场中央,泪如泉涌,在地上磕头,俯下身去,亲吻了大地三次。一种快乐和幸福充满了他的心中。

救赎他心灵的是爱和善良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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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1)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大部分是连续而快节奏的情节发展,作者的表大部是刻意插在字里行间,而是通过整部情节情感基调的不变性来实现的。**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

家就像河里的一块石头,能经得起过去,却不能与未来同行。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在第二代中的去世。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乔斯·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提亚,孤独的血液流了出来。火药味在他家里,在他的墓地里久久不散,直到多年后香蕉公司用水泥封死了。

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百年来的孤独和凄凉。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二)

拉丁美洲作家马库斯的名字与魔幻现实主义有关。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

”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

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所想、所思、所做——《夏山学校》读后感

本文由沙龙实验班甜辰妈妈写于《夏山学校》读书会之后,字里行间深刻的阅读感悟以及与日常实践和正面管教的密切结合,让人很受启发,非常享受这种阅读、分享、感受的过程。

初读a.s.尼尔的《夏山学校》,觉得与早年读的《窗边的小豆豆》颇有异曲同工之处,只是夏山有着浓浓的西方文化色彩,而小豆豆所在的巴学园是日本人创办的,更适用于东方文化。

说起夏山,每读一个章节就认同感倍增,感触最深的就是养育孩子和家长的问题这两个章节。虽然有些地方可能不适合家庭适用,但这样的分析一言以蔽之,让我默默地反省。

这本书总是强调自由这个词,这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是如此的稀缺。现在我们都知道,不自由的人往往是焦虑自卑的,心理上也有这样那样那样的障碍,他们得不到真正坦诚的幸福。然而,尽管我们正是在这样不自由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但是在为人父母后,却在一边纠结着教育方法,一边又不自觉地用我们曾经承受过的不自由的方式来强权压迫我们自己的孩子。

这让我想到了“以爱的名义行伤害之实”这句话,真是再贴切不过了。因为不自由的成长而带来的各种恐惧,使我们心中晦涩渐渐生出恨意,只是这种恨意也因为不自由而压抑着,不会时时冒头,只在累积到无法承受之时才爆发出来。每每爆发的宣泄途径可能各有不同,然而对孩子发脾气似乎是很多家长都会使用的途径之一。

好吧,在读完夏山后,我也不得不很艰难地承认,我的不自由禁锢了我自己,还试图禁锢我的孩子,我也将我因不自由的种种愤恨和恐惧,在情绪不能自我控制的时候,寻到了由头而发泄到了孩子的身上。这让我羞愧不已。尽管接触和学***管教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来路自省,不自由的父母,因为没有体会过自由,往往也无法很好地分辨自由与纵容的区别,也许在创造自由的环境的过程中困难重重,但是这也不妨碍我们在教育的路途上探索和犯错。

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就可以做到。

回过头来说夏山这本书,自己读,有自己的感悟,读书会上大家热烈讨论后,又有了新的视角和更深入的领悟。

上学vs不上学

这个话题提醒我,甜辰即将从幼儿园毕业,进入学前班,然后进入小学。沙龙的妈妈们也都心有戚戚焉。

国内的教育环境、学校制度等让我非常焦虑。尽管改变环境和制度是不可能的,但如何积极地应对不满,是每个人一生都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于是原本就对学前班摇摆不定的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是不是应该放弃学前班?

选择高压学前班会不会是我对甜辰的第二个错误选择?回想起第一个错误选择,真是让我愧疚不已,也可能真的会让我懊悔终生。甜辰的年龄还不足以算提前入学,所以当一个小班升入中产阶级时,学校就给了一个选择——继续小班还是升学。

因为小班老师对甜辰的评价,我有虚荣心和贪心,选择了升职。然而,这一错误给甜辰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每天,我都怪自己。现在想来,那些所谓择校、入学的各种压力其实都是为了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而找的最堂皇的借口。

这些只是我们因着关于名利关于虚荣关于所谓自尊心的种种杂念而产生的不安和恐惧炮制的枷锁,我们被这种枷锁禁锢了半辈子,现在我们自己又去炮制一个,自以为是地把所谓的最好的条件(诸如名校)强加给孩子,要他们“上进”要他们用分数一争高下,最终成为一个不会读书的读书匠。

读书会上也有妈妈表示,尽管大家都想给孩子寻找一个如夏山和巴学园这样自由的学校,可是作为父母,她还没有准备好接受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快乐的泥瓦匠而不是医生律师这些职业这件事。问问你自己,我也没准备好。如果有一天,甜辰告诉我,她只想初中毕业,不想上学。她准备做一个快乐的店主。我想我可能还会辗转反侧,担心得失。其实,仔细想想,这个社会的教育已经大不相同了。我们能不能说,这不是我们父母一代一代的扭曲得失造成的?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此负责。

因为我们种下了一个把自己梦想和期望强加给孩子去完成的因,结出了如今以失去自由为代价只拿成绩说话只注重所谓名校表象的果。

读书获取知识固然重要,但是术业有专攻,且每个人作为独立个体都是有差异的,所以与其把孩子们切割成我们要的形状,不如再好好考虑一下学***谛究竟是为了什么,再来决定我们有没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孩子吧。

自由vs不自由

“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看到尼尔说的自由,脑海里突然就跳出那么两句,可见自由之于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可究竟什么是自由呢?到底怎么做才是给了孩子自由呢?读书会上,妈妈们热烈讨论的时候,都很遗憾的表示,首先就我们自己而言都是在不自由的环境中成长起来,从不自由的孩子变成了现在不自由的成年人,从本质上说,我们根本没有体会过真正的自由,所以我们也无法在教育中很好地界定自由。

非自由父母如何为孩子创造一个自由的环境?结合自己的读后感和大家的畅所欲言,我觉得给孩子自由,首先就是在相互平等尊重的基础上,用正面管教的最基本工具——和善而坚定,不干涉,该放手就放手,不用**世界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去约束孩子,避免以爱的名义来行伤害之实。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我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真的很麻烦。尤其是现在,教育孩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你找不到界线,把自由变成放纵和放纵,那恰恰相反。学***面管教,有了理论也要实践,实践的时候也常常因为界线问题拿捏不准,苦恼彷徨甚至是恐惧,颇有画地自限的不自由。

想一想,我在给孩子们自由的同时,也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笼子。这也是我在读了夏山之后很有感触的地方,我们总是不自觉的画地自限,一边标榜一边又继续坐牢,所以不可避免的矛盾挣扎。说到底虽然学到了方法,却因自己内心隐蔽的恐惧,让自己对自己要求过高,高的有点好高骛远了。

关于这种恐惧,稍后细说。

现在再说自由,读书会后,我在反思每个家庭成员的言行及互动。对于甜辰的各种限制每天都在进行,从日常生活点滴开始。

案例:家里老人经常因为甜辰爬上爬下,对着她紧张万分地大叫,诸如“不许去那里”“不要爬那么高”“不要动这个”,然后给她贴上“调皮”的标签,以至于现在甜辰在自己做了更危险或让人头痛的事情时,都会以“我就是调皮呀”为理由为自己开脱。尽管早早地意识到老人的方法不妥当,没有收效就是最好的说明,也不止一次就此沟通,不过老人家的固执是一道不可跨越的鸿沟(这样的固执也是源于他们的恐惧:

子女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理念,而他们的部分生活理念随着时代变迁,或被质疑或被否定,这不仅仅是他们对权威受到挑战的恐惧,更是他们不敢正视自己的不足暴露在自己一直俯视的子女面前的恐惧),所以作为父母给孩子的身传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我试着做过实验,同样的场景,我和甜辰独处,给她自由活动的权利,放手让她自己玩闹,虽然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看书,她时不时和我互动一下,然后又各种跑来跑去爬上爬下,但是我没有出声喝止,只是偶尔提醒她注意安全。很明显,当我没有那么紧张地关注她一举一动的时候,她反而很有节制,任何危险的行为,她自己都会斟酌放慢放轻,并没有让自己真正身处险境并受伤。可见,放手和不放手只在我们一念之间,效果却有天壤之别。

不放手的后果,就是孩子在有恃无恐的状态下,反而认识不到危险,把危险当成一种求关注的把戏。但是学会放手,孩子们反倒更清楚,怎么做才是安全的。

成年人对各种所知和未知危险的恐惧,让我们变得胆小,进而没有了探索精神。可是对于孩子来说,他们要做的就是探索世界。其实孩子探索世界的危险,有时候并不在于孩子,而是在于大人。

好比,我们把滚烫的茶壶放在孩子经常路过的地方,把尖锐的物品放在孩子能拿到的地方,把药片或其他危险的食品放在孩子随时能吃到的地方,等等。通常这种时候,我们不是去正视和纠正自己的疏忽(其实这也是一种恐惧心理作祟,对承担责任和后果的恐惧。成年人有趋势利弊的习惯,害怕承担那些自己可能意想不到的后果和责任,所以即便是自己的疏忽,也不愿意首先从自身反省开始,也要先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或替罪羔羊来摆脱自责),反而是限制好奇的孩子,禁止她这样那样,美其名曰是为了她的安全考虑,实际上是给她画地自限,消磨了他们探索的欲望,扼杀了他们的求知欲。

孩子一旦突破禁锢,我们就开始说教,然后给孩子贴标签。这一刻,孩子的自由,被彻底忽视了。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2)

“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从暴力开始,到血腥结束的家族史,人人都是孤独患者。他们,是孤独的总和。布恩迪奥,一个被小心眼打败的男人。邻居在他怒火焚烧的双眼中轰然倒地。而他,在邻居哀怨且死气沉沉的眼神中痛苦地挣扎着。

也许,他曾在睡梦中被嫩芽冲破土壤时的尖叫惊醒,却撞上邻居的鬼魂正做在他的床边,带着一如既往的哀怨与死气的眼神凝视着他。反正,他终于决定带上家人离开这座村庄。历时两年多的“大迁徙”,布恩迪奥邂逅了他梦中曾出现的地方。他坚信这不是偶然,于是他们扎下根来。当然,布恩迪奥终于摆脱了邻居的鬼魂。

而马孔多小镇,带着不可抗拒的速度,迅速崛起。马孔多的家族,七代人的生活。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时间的号角吹响了,上帝之手,将记录历史。科技的进步,将布恩迪奥推入深渊。

他是个疯子天才,深陷炼金术的泥塘不可自拔。他“忘了”妻儿,也“忘了”他的家族,他只认识炼金术,那好似他灵魂的寄托。“他没有察觉到时光在家里造成的细微而又令人心碎的破坏”,以至于他只能被绑在树上,与孤独为伍,直到死亡来临。

这个家族吞噬了他们生命中的可贵。美丽的人却冷漠无情,善良的人却短命,潇洒肆意的人却死于非命……闻名遐迩的上校,在失去了他的十七个儿子后,做起了金质小鱼。

做满十七个便熔化掉再来一次,日复一日,周而复始。最后,他毫无预兆地停止了呼吸,脉搏与心跳。马孔多的家族,他们孤独吗?不,他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香蕉种植园里,那被杀害的三千多名农民的尸体,被长长的火车运往大海,抛进了海洋。此后,马孔多下了四年多雨,然后荒芜。想来,那雨应是那三千多农民的泪水。家族的第七代人,一个刚降生的婴儿,却被蚂蚁啃食掉。“家族的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家族的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终是验应了。马孔多家族里每个人孤独的方式皆不同,可他们无疑都是孤独患者。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马孔多家族。毕竟“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亦或是马孔多家族就是我们的缩影,“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

无论是马孔多的家族,或是我们,都是孤独的赞歌。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3)

在高中的时候就接触到《百年孤独》这本书里面的一个章节,当时泛读了一遍,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四年后,经历了一些世事儿,越发喜欢这本书了,就觉得这个书名都那么富有哲理。完整的看完这本书是在大三参加夏令营的那个暑假里。

重复的名字,不同的孤独演绎出一场波澜壮阔的孤独史,更准确的说折射出民族的辛酸史。一百年的岁月,7代人的故事在马贡多重复更迭,到最后却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拉丁美洲民族摆脱不了历史因袭的圆周率,走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就像中国近代一样,充满了心酸血泪。但有些不同的是,中国近代的的国民是麻木,是鲁迅笔下的看客;而拉丁美洲国民是孤独,一个人把自己束缚在自己的世界里,任其自生自灭也不愿意相互交流。中国麻木的国民似乎还可以找到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当侵略者的屠刀举行同胞的时候,有的还可以不约而同的爆发出笑声。

布恩迪亚家族他们脸上那种一望便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是那个时代民族的符号,马尔克斯入木三分刻画出时代的悲哀。在这场波澜壮阔恢弘的史诗中,你仿佛能够身临其境的感受到他们的孤独,仿佛你就生活在马贡多小镇上,目睹了一切事物的发生。我们急切的想探知羊皮卷的秘密,就当羊皮卷破解时,我们呼吸急促,揭露谜底的那一刻总是动人心弦。然而,当羊皮卷什么的面纱被揭开之时,布恩迪亚家族最后一代人被拖进了蚁穴,马贡多也在沙暴中消亡。

在我看过的作品中,没有哪一本给我如此的震撼。《百年孤独》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孤独的本质含义,跟让我看到了拉丁美洲悲催历史的根源。一场心灵的旅行让我与现实脱开又回归现实,审视着这个世界。现代人的孤独感有来自与何处?人类越来越了解外太空,却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人类在喧嚣中恣意畅欢,却在也是人静时不觉得感到空虚。科技带给了我们财富,也带给我们孤独。

人类何时会逃脱孤独的枷锁呢?或许科技的发展,人类用于不会了。只会越陷越深了。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4)

究竟是世界推动着小我前进,还是小我的孤独执着改变着这个世界?

世代相传的是事业吗,是短暂炫目的荣光吗,是光怪陆离的一切吗。

小我身处于世间,无可避免受其影响,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利弊,世俗观念的没入人心,这些都会改变着小我的前进方向。

小我孤独执着、心无旁骛地坚定信念,一条道路走到底。不论他人定义的是非黑白。总有一人会改变世界。

正如伊始洪流从山顶而下,顺势奔流入海。偶或有几股清流从中分流而下,有些在半途中干涸;有些成功赶在雨季时流向凹地,积水成潭;有些咬牙切齿拼尽全力最终还是与洪流流向同一片汪洋。

为什么中国一夜之间兴起的富人不能被国外富豪瞧得起,不被各大奢侈品店所尊敬?

大抵因为一夜兴起之故。

“罗马非一日之罗马”倘若罗马一日建成,其定不是今日之罗马。

成长及此,我相信的一个道理是:没有经过泪与汗洗礼的荣誉和财富并不真正属于我。利用侥幸带来的金钱和功绩只会是幻光。

没有经过泪与汗洗礼就轻易获得的金钱,不会有先人含泪总结的信条,不会有字字诛心刻骨的家训传承,更不会有恪守家训的后人在摸爬滚打之后传承的家业。不能称之为财富。

后生轻易得到金钱却未领悟到精髓,先人的努力轻而易举地化为泡影。此之谓“打江山易,守江山难。”纵然我非富非贵,也当体会生活之滋味,化作家训,身体力行地教导我的子女。即使他日不能大富大贵,独立于世,不易盲从,平和坦荡,也是足够。

但愿我不会变成呼出成熟哺乳动物呛人窒息气味的那种人。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5)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9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97年月29日小说发表。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百年孤独》读书笔记5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西厢记读书笔记精华9篇


相信这本书能够通过阅读给读者带来更丰富的生活思考。读后感强调的是“感”受。适量地引用原文,详实地表达感受,希望这篇“西厢记读书笔记”能够符合您的阅读喜好并让您感到满意。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到这个页面,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需求。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1

古代女性地位及命运——《西厢记》读后感2000字: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2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潘?”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天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翻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3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4

一个偶然的原因,重新看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说是重新看,其实以前并没有看过。对很多名著的感觉都是这样,总听人说,也看过电视剧,就觉得自己看过了。

开始还担心看不下去,但拿起来就放不下了。我以前认为很多国内的经典,都名不符实,但对于老舍,我显然属于无知和不敬。

小说最吸引我的,也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舍写出了中国人复杂的人性。尽管他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但我们今天来看,仍然觉得老舍写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人。

没有华丽的修辞,没有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有朴实的京腔京韵,和小胡同里吃喝拉撒的日常生活。但就是这样的简单的生活,在日寇的铁蹄下,人们也难以安生。不同的人,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人性,不同的境遇。

一个人平常不做坏事不难,但当坏人以你的生命相威胁,或以你的家人的生命相威胁时,你能选择牺牲自己,不去坑害别人吗?战争的残酷,不单是来自敌人的杀戮和毁灭,还有来自对人类善良的摧残,它能把好人也变成恶兽,让那些心地善良的人生不如死。

我今天才知道,老舍的《四世同堂》是解放前完成的,但真正在国内出版已是1980年。

《四世同堂》的最后一个部分,已经不是中文原稿,而是老舍在解放后删改过的,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1966年8月24日,不愿作恶的老舍,在北京投太平湖自尽。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5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6

2.——读元曲《西厢记》后感

现如今大家好像都很浮躁,看新闻只看标题,读书都看杂志或精读版,学***写完作业然后马上干其他事去了静下心来读书的人很少了,读名著的就更少了,特别是语言晦涩的古文。但是,人活着,终归还是需要文化的滋养,读名著修养身心,未免不是一个让自己心神宁静,陶冶情操的好方法。

不久前读的《西厢记》,这里可不是央视的电视剧,而是原版的王实甫的元曲《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有些难懂,还是咬牙看完了,很精彩,语言和内容。

这个故事没有什么新鲜事。有很多关于一对夫妇对抗家庭压力的故事。肥皂剧到处都是!但是要知道这部戏什么时候出来的?在元代,在当时的社会看来,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反叛和强大的。典型的抗风建筑将安排婚姻和宗法制度,追求自由和爱情。需要多少创新和勇气!

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

“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西厢记》最突出的成就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莺莺传》的主题思想和莺莺的悲剧结局,把男女主人公塑造成在爱情上坚贞不渝,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并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美满结果的一对青年。这一改动,使剧本反封建倾向更鲜明,突出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主题思想。在艺术上,剧本通过复杂的戏剧冲突,完成了英、张、红娘艺术形象的塑造,使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增强了作品的戏剧性。

爱情有轰轰烈烈,亦有刻骨铭心,或是平淡似水,亦或痛彻心扉。爱情里有快乐,有伤痛,有幸福,亦有不幸。爱情是妙不可言的,是不可捉摸的,两个人相爱,结局有美满,有伤感,不一而同。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7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

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

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

”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平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

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

“《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

“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

“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

”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

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8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感情故事,能够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教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当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感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经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感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应对重重考验时对感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感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有此刻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我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我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能够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样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感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此刻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感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之后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感情史盲目的。

在之后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此刻的父母一样有感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感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感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感情。也许这就是此刻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仅有靠戏剧来实现自我的梦想。

这一段感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完美感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向被后人推崇,可是这样的纯净的感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9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曾经和《西厢记》比较过。我也这么认为。不是写这种读后感之前写不出来,而是觉得满满的,好贴切,好美好,仅凭感知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但是,我还是想把心里的很多感情放进笔里,赶紧吐出来。

《红楼梦》,故事曲折有趣,真的是爱情的审美宣言。爱情的审美宣言是什么?在王实甫的作品中,盈盈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保持了纯洁的爱情,强调开放。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江十六个聚在一起读了起来,自觉地用文字警告人们。余香满嘴。虽然读完了书,但他只是失去了理智,默默地记住了它。”。这是戴宇在《西厢记》的23次中对《红楼梦》的恭维,其实是曹雪芹的恭维。

“永远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玩,愿世间众生皆成眷属”,这是《西厢记》中流传千古的名言。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传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穿透了时代,散发出无限的魅力和神奇。就连西湖的月老寺也忘不了把这个字叫做对联————,愿天下众生成家。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在生活有点无聊的时候,不妨试着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打开《西厢记》,感受一下粗糙的爱情,甜蜜的聚合,和里面美好的文字。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和崔莺莺的相识,是一见钟情。张生爱上盈盈只是因为她的美丽和温柔,盈盈喜欢张生只是因为她的才华和气质。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体验中,“一见钟情”往往是在外貌或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而产生的。是人类生理的一种荷尔蒙冲动,这种冲动永远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就像冰雪中的一滴水,很快就会自动冷却结冰。丘比特之箭,老月的红线,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只是一种浪漫的幻觉,是人生的奥秘。它经不起永恒的考验。

经常有人说《西厢记》是喜剧,我深有感触。张生看似愚蠢笨拙,但他的本质无非是追求自己的真爱。他表现出来的是自然真诚。在生活中不容易找到,就是有不常见的东西更难。他嘲笑自己的幼稚,其实是在自嘲。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精品八篇)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1)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淫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2)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 ——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诚然,我是极度讨厌这种人物名字琐碎的文章,因为它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这本书一定枯燥无味,然而后来在某个慵懒闷热的午后,我鬼事神差的拿起了这本书,只粗略读了开头,便欲罢不能。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

故事开头的马孔多是一个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村落,那时的人们过着无比安逸的生活。

“泥巴和芦苇盖成的房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的宛如史前巨蛋。

”像桃花源一样,那里还是一个没有被污染的圣洁之地。

后来一个衣衫褴褛的吉普赛人来到了村庄,带来了磁石、放大镜、望远镜等等对于从未见过世面的村里人来说十分新奇的东西。

故事从这里开始,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对科学的向往以及他对自己落后生活的不满足使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

他带一帮人披荆斩棘干了两个多星期,却以失败告终。

他痛苦地说:“咱们再也去不了任何地方啦,咱们会在这儿活活地烂掉,享受不到科学的好处了。

”后来他又沉迷于炼金术,整天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

由于他的精神世界与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的现实格格不入,他陷入孤独之中不能自拔,以至于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像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样,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如此矛盾又固执的存在,他们害怕孤独,却又以一种高傲的姿态保持着孤独。

作品中唯一一个使我从同情到震惊的人物即何塞阿尔拉迪奥布恩迪亚的妻子乌尔苏拉,最初我同情她生活在一群固执的人身边,后来看到她在矛盾中坚毅的生存了一百多年并且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家族让我为之震惊。

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唯有一颗不变的初心。

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在晚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

有人说她是整本书中最不孤独的人,忙碌了一生,谈何孤独。

我倒觉得她是最孤独的人,她活了那么久,为这个家族做了那么多贡献。

到最后,她失明了,却无人知晓。

她在死前陷入对过往无穷无尽的梦呓之中,坚毅的本性却驱使她燃尽最后的光与热使得这个贪腐衰落的大宅重新获得短暂的生机,遗憾的是乌尔苏拉一死,那座的大宅又恢复了荒废的状态。

她没有挚友,也没有至亲至孝的亲人,只是乐观勤劳的本性让她看起来没有其他人物那么荒诞独特地孤独着而已。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那里的人朝着自己心之所向的方向荒诞的活着,像飞蛾扑火一样扑向自己的.梦想,渴望脱离孤独的人生,却在来来回回的绝望中逼疯了自己。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人生之中处处充满孤独,在孤独中铸就人生!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3)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着名作家在代表作《》的开篇这样写道。在这不动声色的叙述中隐藏着一种深沉的悲凉和无可奈何的感,却又凭借着巧妙的形成了巨大的悬疑。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作者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

《百年孤独》用魔幻现实主义的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现实和幻想、直叙与讽喻、写实和夸张的完美结合,加上和的一些神话和传说故事,无异绘出“一幅巨型”,将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说一直贯穿着两个重要的主题:孤独和宿命。一方面,以娜为代表的几个长寿的女人,代表一种,一种,一种家族的延续;另一方面,布雷地亚家族在用孤独来对抗时间,他们每一代人都无法摆脱孤独的困扰,同样也无法改变宿命的主宰。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

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却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以第三代阿卡为对称,第四代的孪生兄弟简直就是第二代的兄弟俩的翻版,这象征着一种命运的轮回,一种注定无法改变的轮回。而这种烙自家族和生理的还鲜明地表现在这个家族人之间的冲动和规范的禁忌之间造成的紧张关系。

即使是看上去最高尚最理性的奥雷连诺上校,也在数十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涯里留下十七个私生子;而第四代奥雷连诺第二更是将这种情欲发泄到及至,并且神秘的引起了繁殖力的亢奋。到了最后,这种盲目的本能冲动到第兰塔·乌苏娜和第六代小奥雷连诺身上彻底的无阻挡的爆发出来,这种被压抑了几代的冲动如决堤的洪水淹没了家族的一切。马尔克斯自己在解释这部作品的人物的孤独性时,曾认为“布恩蒂亚整个家族都不懂得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

此外,我们不难发现作品中有两个极为显着的特征。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

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

布恩地亚家族百年的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的历史。布恩地亚家族由于内战和外敌,原本安定的生活转瞬消失,家族命运急转直下。

与此相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又有欧美殖民者的入侵。同时,家族的也是拉美自身落后的写照:家族成员的与拉美文明程度的低下是相通的。面对落后和愚昧,布恩地亚家族不是追求变革,而只是面对过去,等待着“”的重现。这样不思进取,最终只能导致马贡多的落后,布恩地亚家族的衰败,最后不可避免的被一阵飓风吹光。

同样,似乎也在暗示着拉美人民如果不思变革,最后只能面临被历史淘汰的命运。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拉丁美洲的大自然,历史悠久的古代神话,原始古朴的习俗,混杂的种族和,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现代时髦的都市文明雨季激烈动荡的政局,所有这些因素都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梦幻的历史与神奇的现实巧妙地融为一体。

而正是这种神奇的不可信的现实,让拉丁美洲处于独孤的氛围之中。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着后曾有一个: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在摆脱孤独的宿命后,拉丁美洲的未来历程能够继续前进,而不是原地徘徊。

其实文章还是蛮看不懂得,那好似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4)

《百年孤独》读后感600字【一】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百年孤独》读后感600字【二】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这篇文章的:几年前,张石牙的母亲因为一场罕见的暴雨,不幸在小黑河淹死。父亲张木头执意认为妻子的死是因为乡亲们的见死不救。于是,他断绝了与人们的来往,守着自己唯一的“三独”:独屋、独船、、独生儿子——石牙。石牙因为父亲的缘故,被同学们冷落与侮辱,他开始怨自己的父亲了。后来,又是一场罕见的暴雨,石牙的死对头——王猛为了给生病的妈妈捕鱼被急流卷走了。石牙用父亲的独船救了王猛,自己却像母亲一样溺水死了,张木头知道后悲痛不已,而他也备受人们的尊敬。

读完后,泪水已情不自禁流了下来。我仰面叹息:若不是因为张木头的顽固,石牙又怎会无辜牺牲,上一代的恩怨又为何要牵扯到下一代呢?

这篇文章中,三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舍己救人、勇敢善良的石头;顽固爱子的张木头;不可一世又心地善良的王猛。

而文章的故事情节也牵动着大家的内心。在石头的母亲溺水而死,张木头决心断绝与人们的来往时,我们可以体会到张木头对妻子的爱;在张木头打伤儿子后又心急为他包扎伤口时,我们可以感受到张木头的爱子情深;在王猛为给母亲捕鱼溺水,而石牙奋不顾身救他时,我们也可以感受到石牙舍己救人的精神。由此,我不得不佩服常新港的写作水平。

张木头的固执造成了这样的悲剧,也因此注定要孤独一生,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辙啊!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5)

二十多年前,第一次捧读《百年》时,被书中的魔幻所吸引,一气呵成,读罢,又欲罢不能地反复翻看了几回,感慨颇多,终于理解了此书刚刚问世时,疯狂的读者用抄写此书的方式来验证究竟是疯了还是作者疯了的行为。我自认为是理智的读者,但由于阅历、积淀和思维的狭窄,当时仅仅关注书中的魔幻色彩,忽略了这个魔幻里蕴含的深刻的真实性与现实性。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再次捧读《百年》,再一次被这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神奇力量所征服,同时也被它的现实性所感动。一百年,弹指一挥间,一代又一代人来了又去了,最后他们都成为魔幻世界里的鬼魂,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活着的时候,都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经历,那么骇世惊俗,那么不同凡响,他们都携带着先祖原始的野性和强健的基因来到现世,恣意宣泄独特的个性,活得忘乎所以,活得令文明世界里的人大跌眼镜。作者马尔克斯曾说: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最后书中这些主人公们都用各自的“孤独”惩戒自己,平息自己中的放荡不羁,在“孤独”中寻求内心的安宁和恬静,“孤独”让他们坦然接受自己的宿命,让他们活在自己最绚烂的一刻,永远耀眼夺目,他们的灵魂在死亡中得到永久的安宁。在这一切文字的背后,我看到了深沉的“爱”,看到了马尔克斯戏谑笔触中的“痛惜”,那是“爱”“恨”交织的“痛惜”。

马尔克斯说这本书是写给女人的。细细一下,发现留在脑海里的印象深刻的主人公,都是那些个性分明,美如天仙,骨子里散发着母性光辉的女性形象,而那些叱咤风云的男性主人公,在小说里就如过眼云烟。作者在痛惜中为这些美丽的芳魂树碑。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6)

著名作家马尔克斯辞世,一代文坛巨星陨落,举世哀悼。在影视界曾经有个传闻,马尔克斯生前认为其代表作《百年孤独》只有好友黑泽明有资格导演,在黑泽明过世之后一直没有满意的人选。如今这两位大师都离我们而去了,一切都成为了历史。

记得我的马尔克斯阅读史是从高一年开始。在那个开学季的秋天里,刚刚甩掉中考包袱的我们激情四射。我在的高一九班又是年段里最活跃的班级,各项文娱活动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参与。任数学课代表的我兼宣传委员。当时校运动会刚刚结束,我写的几篇诗歌被莫名其妙地挂在学校的宣传栏上。为了不负众望,当然要加强文笔训练。于是我对文学的追求慢慢展开了。你想想当每天有人在晃悠着念着你的诗歌,感觉是多么的奇妙。我就是在此刺激之下,一跃而起,大补文学知识。不发奋则已,一旦下定决心,则狂扫校图书馆。我们班级刚好坐落在图书馆楼,一层,借书部是在三层。每逢课间十分钟,我就上去扫荡。图书馆管理员是两位女士,身材高挑的那位很严格,一板一眼的;矮胖的那位有点痴呆,总是斜着眼睛看着我们,讲话腔调奇怪,吐字不清晰,鼻音总是拉得老长。她们二者的组合颇像女版的“胖瘦头陀”。

一天下午,我无意中发现了《百年孤独》,依稀记得是白色封皮,上面镌刻着浙江文艺出版社、黄锦炎译等字样。原先那书是有书衣的,但是不知在哪一次借阅中被哪位粗枝大叶的读者弄丢了。经“瘦头陀”阿姨办理登记后,伴随着急促的铃声我匆匆赶回到教室,把它塞入抽屉里,压在课本、练习册、试卷之上。在无聊的英语课上,听着枯燥的语法分析,教英语的女老师又几乎不与我们互动,着实令人乏味。于是我忍不住翻了翻它,孰料书中的那些故事就像“吉普赛人的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让我无法专心听课,恨不得马上躲到一旁一口气阅读完毕。有些小说看了开头就没有阅读的欲望,有些小说看了开头就让人欲罢不能。这部小说是属于后者。一个作家写小说达到此境界,此生足矣。书中的光怪陆离的情节、巧妙的构思让人叹为观止。特别是一个名字重复于家族百年,让人感觉。偶尔想想,把它放置到更大的历史视野,整个人类不也是如此吗?

莫言的创作或多或少也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根据莫言回忆,他财富。马尔克斯已经赢得了世界性的荣誉,被世人呼之为“最伟大的哥伦比亚人”。但是这些对于性格乖戾的马尔克斯而言或皆为过眼云烟,是我们看重了。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7)

所以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家族近百年的故事,历经了七代人,“家族的第一个人被困在树上,随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完完整整的七代人,一个不落,在这本小说里交代了开始,也都有结局。故事在最后结束了,没有任何在世上的延续 。也是一种悲哀。

在中国,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被看得很重要,跟“孝”直接挂钩。而这七代人,风风火火,有的子孙是传世英雄,有的子孙被当做疯子傻子,各有所命。最伟大的还是那位母亲,乌尔拉苏,一直勤勤恳恳养育子女,期望家族的子孙可以有所成,只是希望全部落了空,似乎没一个真正她认为有出息有作为的子孙。

家族遗传,不得不说对一个人的一生的命运可能起着或多或少的作用。这个家族从第一代人起,就笼罩着一层孤独的气氛,后面的六代也终没能摆脱,从家族中的每个人身上都可以看到孤独的基因在暗中作祟,而且在人们失意时更加肆意妄为。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吗?不能肯定。但是一个家庭中,如果父亲母亲都表现出孤独的一面,儿孙难免受到影响,更容易感受到孤独。一个家庭的气氛对儿孙的成长至关重要。

战争,有时候可以改变一个人。又因为男人和战争走得更近,女人相对远离,所以战争对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改变很大,甚至直接颠覆人生。历史上曾经有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战争,现在所能看到的只是历史书中的一个名词,比如“甲午中日战争”,甚至有的战争因为规模小而直接被人们遗忘。但是,每一场战争,无论大小,不管死伤,都荼毒了多少男人的灵魂,改变了多少男人的人生轨迹,更牵扯到了多少的家庭!所以,无论打着什么旗号的战争,即使是为了和平、为了什么人类的共同利益、为了保护人权,统统都不是好的,对人类来说,都只能称作是灾难,而不可能是救赎! 能和平谈判解决,就不要诉诸武力战争!

这本书,好像一直被看做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最近看的一本莫言的《丰乳肥臀》,大概也被看作是一本伟大的书,毕竟莫言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啊!所以,这两本书这三天看完了,在思考什么样的书可以称得上是伟大的书呢?

这两本书,其实很相似,都是描述了一个大家族几代人的故事,也同时间接地展现了近百年的历史变迁。这就是伟大之处吗?刻画出了一群生动的人物形象,每个人有自己的语言风格、性格偏好以及自己的故事,同时每个人与他人又有衔接,人与人的衔接又勾出了一个大的时代背景,风俗文化。从一个人的点,到几个人的线,再到一个时代的面,融为一体。应该是挺不容易的,可能是因为看的烂书太少,所以不能觉出这种勾勒描绘之不易和伟大?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篇8)

首先,还是大概介绍一下这本世界级的名作吧。这是一本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顶级之作,没有之一,以词会意,就是立足现实的平淡、残酷、事件,在情节、生活、人性上贴近现实,一定程度上舍弃了为大众熟知的戏剧性比如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情节,取而代之的是添加魔幻离奇的表现

这本书成书于很难拍出来;2、拍出来没有人看,为什么?

上面两个问题可以一起回答,魔幻现实主义这种抽象的表现手法,只能是书本中以文字的展现的方式才可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就像音乐会、演唱会的现场的效果是耳机与音响不可比拟的,而影视作品主要以情节、画面效果、主人翁的卓越吸引观众,这部书如果拍出来,耗资不菲不说,必定不伦不类,一方面要被看过原书的人的骂——和原著相去甚远,一方面,要被没有看过原书的人骂——不知所云,所以,这本书的题材有且只有文字表现才能达到如此卓绝的效果。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9篇


著作即是一本给我们灵魂食粮的绝佳读物。我们能够以文字记录的形式保存其中的精华部分。请阅览下述编者整理的关于“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的完整信息。如果您觉得这个网页有帮助,请别忘了收藏它!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1】

《平凡的世界》讲述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全村人羡慕的对象的故事,文章以“孙少平”和“孙少安”为两个主人公,穿插的记述,表达了人之间不同的理想、观念、性格和地位。通过多种描写角度来讲述故事的经过。由于是穿插式的插叙,每当一个故事快结束时,总会留点小悬念,这就是我五天看完450页的原因。

其实,这本书在内容上,表达的是年轻人对将来生活的`理想和向往,在表达情感上,表达的是刚走向社会的年轻人如何拼搏努力,同时号召我们奋发图强。

文中的孙少安,原本只是小学毕业,在家干活的农民,最好,他却成为了人人赞扬的“农民企业家”。在这中间,他也经历过不幸,也破产过、失败过,但他又重新站起来了,这离不开家人的安慰、帮助和自己坚强不懈的心。这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文中的孙少平,原本是个连中饭都吃不饱的农民,还因为中学倒闭,失了业,但最后,他却成为了煤矿区人人都知道的挖煤班班长,这也离不开他年轻气盛,拼搏的人。

何况,我们的条件比他们好!他们是在最下流的底层社会拼搏、斗争,我们还是在和平年代,怀着一颗炙热的心,去奋斗吧……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2】

有人说,《平凡的世界》是中国版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想看过这两本书的人,应该都会同意这个说法。

孙少平有着庄稼汉勤劳朴实的一面,又有着知识分子肯学上进的一面。他的身份虽然在变,可是他的思想却一直没有变。对比着来看,现在的人,对于信念的坚持很容易就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我们其实都在社会或者是周围的影响下改变着什么。如果我们都能像孙少平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不放弃追逐自己的理想,执着于完成自己既定的人生目标的话,我相信许多人的人生一定会和现在的状态不一样,会好很多。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很快,因此而产生浮躁等不好的'情绪。也许我们都需要精神上的洗礼,对于信念的执着我们都应该向孙少平学习。

我一直在想,《平凡的世界》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着我。我想也许是孙少平的人格魅力,他的执着,他的爱情,无一不每次都激励着我的心灵。很多时候面对挫折的时候,我就会想到孙少平贫困艰难却仍然乐观向上的那种精神。他对书籍的热爱让我自行惭愧。当他没书可看的时候想方设法地寻书看,而今天的我们,面对各种渠道,许多很有价值的书摆在我们面前,我们都不屑一顾,这真的是个很悲哀的事。我想孙少平的人生经历真的可以告诉我们很多很多书上无法教授的知识。那就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只要不放弃,就有希望。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3】

经过记过难眠之夜不倦努力,如痴如醉,读完了路遥小说平凡的世界最后一页,古人说开卷有益,合上书卷闭起眼睛已发生的故事好像就在昨天,梦幻中,绊缠绕,头脑中难舍难弃,在我那平静如水的心境中激起无数涟漪,荡起层层波澜。

书中主人公孙少安带领一家人,从贫穷“饿着肚子劳动”过日子,一年一年长大,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田润叶“忍泪分手”,同爱人秀莲相亲相爱成为眷属,艰难过日子,并肩携手,为脱贫致富,不畏艰苦辛勤劳动的经过,深感生活的艰难人生坎坷。

以其弟少平为中心所牵扯的周围一群人和场景,耐人寻味百读不厌。和蔼可亲的曹书记一家人,充满田园风格的信天游,活泼热情的金波一家人,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和回忆。活泼潇洒,温柔体贴的田晓霞的不幸早逝,遗留下的古塔山杜梨树下的盟约,几经海誓山盟梦幻亲爱的人就在身边。“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远去,消失。”令人心碎,茫然之余,深感人生短暂,生命可贵爱情伟大。最后放弃了多情贤惠的美丽姑娘金秀的爱恋,同师傅遗孀惠英嫂的结合,高尚的人品令人佩服。

作家在作品中,教育我们怎样做人,人在短暂的一生中怎样生活,“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的与所爱的人一起奋斗并不断自我更新的过程。”

合上书卷轻轻思考,虽然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有些不顺心,饱受世俗偏见不公平冷遇,与书中人物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那茫然的心灵深处“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勇敢投入生活,潇洒看尘世平平常常过一生。

正像歌中唱的那样: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小船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凉爽的风。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困难的挑战,为家庭的幸福而努力地拼搏吧!

#667493平凡的世界800字的读书笔记5

曾于年少之际读过一遍,那时的我却远远不能体会书中人物的情感,只是单纯的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不久之前,重新翻开这一本书细细品味一番,体会到了以前从未体会过的情感。其中的主人公孙少平更是令我震惊。

书中的开头便描写了他吃黑馍的场景,这时的他只是15,16岁刚刚成长的少年。随着年龄慢慢的增长,随着社会的不断磨砺。他渐渐地成为一个已懂人情世故、已知爱情为何物的中年男人。

书中最令我感动以及羡慕的是他不甘于平庸,一心想出去闯荡一番的精神。他的家境惨淡,家中的光景也都无法与别人家相比,甚至他也只能辍学回家帮着父亲打理农活。这样的他并没有因为生活的压迫而自暴自弃,没有因此失去对生活的希望。他努力说服父亲出去闯荡一番。而只身一人出到农村外的他也只能不停的碰壁,不停地拾起希望重新面对生活。

而我却远远不能与主人公相比,他的吃苦精神、他面对困难的精神,有太多太多的东西都是及不上的。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4】

在这个处处荡漾着平凡的时代,却总是激出一簇簇的不平凡的浪彩,它泼在这空白的墙头上,渲染出年里最震人心魄的美。我看《平凡的世界》。我认为它是爱情的悲剧,生活的苦剧。本书由孙少平的高中生活开头,介绍了他的落魄家世。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便是“跛女子”侯玉英即使深深地侮辱了孙少平的美好感情,但在她身犯险境时,孙少平却毫不犹豫出手救人。小说以此将我带入佳境,让我慢慢的去了解它,悟出属于自己的对人生的思考。

爱情的悲剧:

对于爱情,我见证了两大悲剧。少安润叶之间实打实地存在着深厚的情意。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可随着年龄的固执的增长,他们,哦,不,应该是他,不由自主地远离她,就为了当时年代的固封的思想和自己的那一些自尊心,少安放弃了润叶,推开了润叶。“你失约了。”对于孙少平与田晓霞这样的凄美的爱情来说,唯有这四个字才能诉尽伴侣的痛苦与思怨,孙少平就是。

我在书中读到他们相处的情节,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感觉到两人温润的情感中到底蕴藏着怎样波涛汹涌的深情。时时像凶猛的浪涛,拍在我的心儿上,让它随着他们的步伐,感受着最真挚热烈的爱情。可是最后,田晓霞失约了,再也没有回来。

生活的苦剧:

少平上高中时生活的惨淡,少安努力维持家庭的重担,无不揭示了当时像他们一样的底层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辛。

即使后来上班办起了“砖生意”,生活境遇空前改变,但灾难并不会就此放过这些人,这些抱着对生活热忱的人,就因为那调皮的“灾难”,人最真实的面目便彻底暴露出来。

我们可爱的少平呢?一腔热血地离开了这个小村庄,背过硌人的巨石,下过阴暗的矿井,却依然积极地面对生活,面对困难,并寻找出极乐。

它告诉了我世界上最无奈的爱情和最遗憾的结局,它又给我看到了人类最满的希望和最亮的光明。平凡的世界里,我们是阳光中飘动的尘埃,但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平凡中最不平凡的那一个。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5】

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影响了一代人成长的小说。根据该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正在热播,这让不少观众不禁又回到了年少时期的青葱岁月,重温这本曾经让我们泪如雨下的书,追忆时间和初心。今天,重新阅读路遥,回望《平凡的世界》,又会有哪些新的思考。

我泡中文论坛时发过一个帖,谈了谈对《平凡的世界》的看法,主标就四个字:“道德图腾”。若不是写了这个帖,我今天对这部小说的印象怕是要淡薄到撩不起来,连写这么一篇文都做不到了。

赵本山最失败的春晚小品《红高粱模特队》,里面有句点睛的台词:“我觉得劳动者是最美的!”这是路遥的心声,他真诚地这么认为,其败也在此。我那时写道,我就是看不上路遥在书里写了太多的俊美青年,几乎每个做过点事的正面人物,相貌都差不到哪里去,尤其是女性。倘若我重读《平》,读到孙少平发现最穷的郝红梅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这个情节,我肯定把书丢到一边:这啥呀,太假了!但是,想当年第一遍读的时候,我倒是真真为少平感到庆幸的,好像觉得一个女人的美姿颜,是心善男人应得的酬答。

也许,这个“第一遍”就是《平凡的世界》的意义所在:我在适合的时间读到了适合的书,我的一段心智发展到底是被它画上的句点。我现在更愿意将读它视为一次变相的“成年礼”:它彻底地、过分地满足了我的一些精神期待,让我在读完之后猛然醒悟,这些期待其实很幼稚。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 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出来,是路遥的特色,许多作家都能这样做。而能够把年轻人的贫穷和窘迫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才是路遥的不同凡响之处。只有明白了作家对贫穷的这种诗意的态度,才理解路遥的作品。而路遥难能可贵的是,当他成名以后,他并没有忘记过去的苦难,而是更加猛烈地要把过去思考的.东西喷发出来,所以才有了《人生》到《平凡的世界》这样的跳跃。他特别想超越活着的本身,特别想超越这种卑微和辛酸去挖掘人生的诗意。那么这种诗意过去顽强支撑他生存,也是他创作的通灵宝玉。

路遥先生在颁奖典礼上发言时说:“我们的责任不是为自己或少数人写作,而是应该全心全意全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要。我国各民族劳动人民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壮丽的生活,也用她的乳汁哺育了作家艺术家。人民是我们的母亲,生活是艺术的源泉。人民生活的大树万古长青,我们栖息于它的枝头就会情不自禁地为此而歌唱。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

这些是路遥先生说过的话,他做到了。一直以来,他的作品都是深深的打动人心,并且赢得了各个阶层,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读者的称赞与敬佩。在贫困中成长起来的路遥,他最终表现出的知识面,思考能力和创作成就,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6】

假期时光匆匆流逝,如同那令人追不上的光。在此期间,寒假作业中便有一项读书——平凡的世界。畅游在文字的海洋中,这语言之魅力使我颇有感触。

平凡的世界讲述了几个在不同村庄的人的事。其中孙少平和孙少安等是小说情节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在社会中历经波折,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孙少平。

故事中的他生活在我国艰苦的时代,吃不饱穿不暖,但仍坚持对生活热爱,不放弃希望,努力上进。其中,孙少平正义,敢于表达自己,见别人遇难敢于伸出援手,在一个工头那里打工时,他看见工头欺负小翠,他二话不说,将自己的血汗钱分给了小翠,帮他一起离开。后来又遇小翠,发现她回去了,少平便没有再帮她;他又有极强的求知欲,读书看报,有时即使十分疲惫,仍在晚上坚持读书,十分积极上进;负责也是他的代名词,由于哥哥与父亲分家,他知道父亲没有能力给妹妹钱,他为了让妹妹不像自己上高中时一样落魄,每月便给妹妹寄钱,还时常写信给妹妹;他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在矿场时,他的师傅时常帮助他,一次意外,他的师傅离开了人世,他悲痛万分,因为知道师傅一家,他便时常去帮助他们一家。

他的妹妹孙兰香也是个不甘平凡的`人,她虽然出身在农村家庭,但是她好好读书,最终考进了名牌大学。她也是个懂事的人,在高中期间,她一次想要一件短袖,却不想给二哥要钱,就在晚上去工地赚钱,自己去买······靠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愿望。

孙少安孝顺老实,是个细心观察,善良的人。在媳妇盛饭时总把好的留给自己时,她十分气愤,要求她给奶奶、父亲、母亲和妹妹好的,自己不需要这些;在一次出门,他发现砖头可以赚钱,他便萌生了开砖厂的想法。他筹钱买制砖机,开砖厂,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靠这个赚了很多钱,成了冒尖户,这样的眼光,能发现商机,并能作出行动,十分厉害;他自己也十分善良,通过开砖厂赚到了钱,他也召集村中人,到他们厂做工,一起赚钱。

在平凡的世界一书中明白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是要历经坎坷,摔倒了再爬起来,不被挫折所打倒。生活中,我们也同样不能事事都一帆风顺,我们也要学习他们,困难面前我们要勇于克服,越挫越勇,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平凡的世界——世界虽然平凡,但那里的一些人却不平凡,他们身上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7】

记得头次读《平凡世界》是我中考那年,顶着备考压力将全书看了一遍,第二次是在高一快结束文理分科时,第三次在大学毕业时,可以说《平凡世界》这本书贯穿了我整个青少年时代,每次都在人生关键节点时给我以启示,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人生走向。

《平凡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一部长篇小说,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也是一部小说形式家族史。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形象;劳动爱情挫折追求痛苦欢乐日常生活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艰难曲折道路。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奋斗,平凡伟大,而贯穿其中是亲情友情爱情。很喜欢路遥先生出发点——“平凡”二字。其笔下世界中出现都是些平凡人物,在这些平凡人物里刻画着人性中真假善恶美丑。一个平凡人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生命同伟人生命具有同样价值,普通人劳动同伟人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人平凡生活是最伟大,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心。

《平凡世界》这本书一直在传达着一种精神,一种把苦难转化为前行动力坚韧精神;一种平凡人物克服种种艰难困苦奋斗精神;一种即使在绝境生存却依旧保持美好心灵可贵精神;一种自强不息,顶天立地,永不言弃顽强精神;一种坚持不懈,敢于同命运作战抗争精神;一种追求自我,完善自我,升华自我道德精神。

正如书中所说,“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不如意不顺心,我们只有自己振作起来,自己勇敢起来,才会拥有强大精神力量去接受暴风雨袭击,而不论结局是好是坏,我们都可以心安理得对自己说,我不曾后悔过,不曾遗憾过,不曾退缩过,不曾懈怠过。

人生可以平凡走过,但是不能平庸。面对困难,我们要笑着面对;真正强者向来都是默默无闻。让我们在沉默中努力,在平凡世界中活出人生精彩,寻得自己成功。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8】

有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爱情的模样,浪漫又忧伤——金波和藏族姑娘。

夕阳下晚归的马群,被染成金红色的云朵。两个年轻人不曾谋面就以歌声交流,多么美好又浪漫。然而这份浪漫的爱情却最终以悲剧结束,金波离开了部队,姑娘也离开了军马场,只有那一个搪瓷缸承载着两个年轻人的曾经的甜蜜和忧伤。

他们俩就像从一个顶点射出的两条射线,他们的生命只有最初的交集,之后便朝着各自的方向奔去了。少安的无奈,润叶的无望,但他们彼此都永远是对方心灵深处的那一抹白月光,那一颗朱砂痣。

这是两个互相被心灵吸引的年轻人,少平倔强、自尊、淳朴,晓霞热情、豪爽、自信。平凡的他们向往着外面精彩的世界和轰轰烈烈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如光似电,他们的内心热烈而充满激情。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善良:因为善良,晓霞跳进滔滔洪水去救人,最终香魂随浪转;因为善良,少平一把推开了身处险境的工友,自己惨遭毁容。善良是他们身上最闪耀的徽章!

爱的苦水不止是润叶在吞咽,向前又何尝不是?所爱的人得不到,所守的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对别人笑靥如花,对自己却冷若冰霜,这是婚后的向前生活的真实概括。向前不是不好,他善良真诚,当然也许谈不上高雅,比起少安,他对润叶的爱一点也不逊色,但润叶却总是拒他于千里之外。所幸命运的轨迹没有就此延伸下去,一场车祸夺去了向前的双腿却也让他因祸得福,收获了润叶的回归和爱怜,昔日的冰霜美人成了后来的温柔贤妻。

人有时就像个赌徒,把自己的幸福押在一个曾经陌生的人身上,尤其是这个人还一穷二白。贺秀莲就是这样,她把自己选择爱人的眼光投向远方,对少安这个远道从陕西来的汉子一见钟情。许是看上他的健康高大,许是看上他的质朴勤劳,当然爱情有时就是盲目而莫名其妙的。最终把幸福押在少安身上的秀莲收获了爱情,却输掉了健康,其结局也是让人低回不已。

兰花从小在穷家长大,是个苦水里泡大的人儿,她的青春里没有亮色,只有无尽的劳苦和难捱的饥饿。王满银是个二流子,好吃懒做,但在选老婆这个方面是很有眼光的。他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不是干活的料儿;他又和常人一样有爱美之心,所以把目标锁定在了健康美丽的兰花身上。对于撩妹,王满银舍得投资又脸皮够厚,自然一举成功。婚后的王满银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吃懒做,一如既往地出去当“逛鬼”,但兰花却死心塌地地爱着这个在酸苦青春里第一个给她温暖的男人。

田福军出身山村农家,却考上人大,后来从政虽有波折但也能得遇伯乐,这应该算是一个典型的凤凰男。爱云呢,她的父亲曾是冯世宽的老领导,想必地位应该不低,她算是一个孔雀女吧。书里没有过多叙述两人之间的爱情故事,但他俩的结合也算是一个典型了。

不论是高中时在班里,还是毕业后回到农村,润生似乎都是一个存在感不高的人。因为家境较好,润生似乎总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性格绵软,心里纯良。当他遇到困境中的红梅母子,一开始是出于同情伸出援手,后来这份怜悯不断升级,原本总是在别人羽翼下的润生忽然发现自己也成了红梅的天。是润生的爱,照亮了红梅晦暗的生命,温暖了她凄冷的心灵。

追逐爱情是一条朝圣的路,每个人所走的路不可能相同,但是,都需要本一颗虔诚之心,怀一份宽容之意。当然,这个舞台上注定会有悲有喜有顺有逆,但我们仍然希望所有人都能收获一份忠诚和温暖。

微雨碎碎念:放下书本,却放不下万千思绪。《平凡的世界》引发我太多的思考,不知会写几篇,就喜欢这样写下去。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篇9】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作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读书笔记》

《童年》读书笔记汇编9篇


《童年》读书笔记(篇1)

《童年》读书笔记(篇2)

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伟大的作家,他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写出了无数感动人心的作品。寒假里,我读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其中《童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童年》为我们讲述了一位孤独少年阿廖沙的成长故事。阿廖沙的童年是多么的难过啊,真的可以用“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来形容。

他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寄宿在外祖父家,凶狠的外祖父经常毒打阿廖沙,有一次还差点把他打死!,他10岁左右又失去了母亲,由于无法忍受在外祖父家的生活,阿廖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他的童年真的是饱受了生活的所有艰辛和痛苦。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习,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最终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陷入了沉思:高尔基的童年真的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仅没有痛苦与斗争,整天在父母的庇护下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甚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在整日地埋怨老师管的太严,妈妈太唠叨……真是和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已经12岁了,连自己的内衣都是妈妈给洗,妈妈说:“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可是我却整天在妈妈不注意的时候跟同学闲聊、上网打游戏……现在想想,哎,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如果让我处在阿廖沙那样的境地,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勇气有能力活下去。

读完这本书,我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新的认识。我明白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是灰暗的,充满苦难的,但是他总是用笑来面对困难,不放弃!我明白了我们应该珍惜珍惜童年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好好充实自己,让自己的童年不再留有遗憾!

《童年》读书笔记(篇3)

如今我们坐在家里,享受着生活的同时,殊不知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黑暗。

他就是《童年》的主人公阿历克谢,生活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家庭,没有了父亲,外祖父非常残暴无礼,同时又非常吝啬。在这个黑暗世界中,唯一的一点曙光是他的外婆。主人公的成长没有被污染,很大一部分是外婆的上帝在净化了他的心灵,而他自己的上帝也能是他不被沾染黑暗。

很难想象主人公是如何保持心灵的纯洁的,可能是他太过于天真,但他的外祖父不买账。起初我对外祖父的看法很单一,暴力、吝啬、冷漠。因为他一言不合就打他的外婆和阿历克谢。阿历克谢也习以为常了,后来甚至还掌握了避免挨打的方法。但后来我逐渐改变了对他外祖父的看法。

有一次,“我”把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知道后狠狠地把“我”毒打了一顿。以至于“我”好几天都不能动。不过后来外祖父竟然到“我”的房间来了,不过这次是带着和善的面孔来的,还带了了许多糖果。外祖父好像善良了许多,还和“我”讲他年轻时候的许多故事呢。“我”觉得他不是那么凶了。在他的叙述中得知,他年轻时是个纤夫。这个职业非常苦,要用人力拉大驳船,他拉着船走了上千俄里。他的叙述是如此的动人,我自己也被他的故事感动了,他变成这个样子,难道不是生活的压力把他压成这样的吗?

第二次改变看法是在染织坊失火后,外婆和外祖父就分开住了。失去了染坊的外祖父能干什么呢?他卖了许多外婆的东西来维持生活。看到这里肯定很多人会骂他吧。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渐渐认为外祖父很可怜的。年轻时做纤夫这一职业已经很不容易了,好不容易当了一个小业主,却被人烧了店。这个可怜的人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两个儿子天天争吵,还打骂。自己的女儿也不让人省心。这样的生活,脾气怎么好得起来呢?我相信,外祖父那狰狞的面孔后面肯定藏着一张和善可爱的脸庞。

高尔基的童年是个不堪的回忆,但哪个名人的童年不是这样过来的呢?这样的童年教会了他很多东西,比如坚强正直等优秀品质。他的外祖父从某种方面是否还帮助了他呢?

那些恶人的表面是坏的,但他们也不一定是自己要变成这个样子,他们的内心都住着一个可爱的小天使。

《童年》读书笔记(篇4)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文中的阿廖沙的童年无疑是黑暗的,但是他却越挫越勇,在成长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成了一个优秀的人。

我觉得在《童年》里面最值得让我们学习的就是:阿廖沙坚强乐观面对生活的精神。阿廖沙四岁时便失去了父亲的爱,于是他和外祖母还有母亲坐船来到了外祖父家。虽然几个舅舅都不太喜欢他,外祖父也经常打他,但是他依旧敢挑战外祖父的权威,鞭子的毒打也没用。他很小就自食其力,靠捡破烂来养活自己。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外祖母让他的童年有了一点温情,因为外祖母十分慈祥,与暴戾的外祖父相反。

当然,与阿廖沙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无疑是幸福的。我们身边有亲近的父母,兄弟姐妹,还有同学、老师和朋友,温馨的家庭,热闹的校园,和谐的社会。但我从前还不知道珍惜,总觉得过得太平淡,但我读完了《童年》之后,我才改变了我的看法。

童年给我的启示是:一定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

《童年》读书笔记(篇5)

世界文学巨人高尔基的小说《童年》是作家的自传体小说,它是高尔基成长的第一个足迹,书中描绘了十九世纪末俄罗斯的社会生活画面。

今年暑假,我认真地阅读了这部作品,有太多的感受和感悟。说起童年,在我的眼里,是阳光、幸福和快乐,可是,读罢高尔基的《童年》,我发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真是太艰辛了!阿廖沙童年时寄居在外祖父家,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外公严厉而暴躁,经常打他;两个舅舅更是不喜欢他;幼年丧父,十一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似乎一切的不幸都降临在阿廖沙的头上。只有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她常常给阿廖沙将好听的神话故事,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乐观、善良,富有同情心但不向丑恶现象低头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又是一个热爱学习的童年,他在书中说道:小的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只蜂窝。各种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的把生活的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他们尽自己所能,慷慨大量地丰富着我的心灵。这种蜂蜜常常是肮脏而味苦的,但只要是知识,就是最好的蜜!

读完《童年》这部作品,我深深地意识到,咱们的童年,看起来平平淡淡,有时候还有些小小的不如人意,但是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来,那简直是天壤之别,不知要幸福多少倍!咱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能低头,做一个乐观、向上、充满信心和勇气的人!

《童年》读书笔记(篇6)

童年,童年,童年呀!

我们爱着的童年,我们念着的童年。 童年的我们,开心地笑,快乐地笑,无忧无虑的成长,有大米饭吃,有好衣服穿,可以乐滋滋地数长辈给我们的零用钱,还可以进学校上学。而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悲惨,多么的可怜,幼年丧父,不得不跟着脾气暴躁的爷外公和慈祥的外婆生活,又接二连三地失去了朋友和亲人。几年后,又失去了他的母亲,外公外婆又分了家,迫于穷困他不得不早早的走上了社会。他的经历,在我们眼中简直就是不可想象。如果把我们的童年生活比作天堂,那么就可以说高尔基的童年生活对我们来说就是地狱。没有了父亲的疼爱,只有外公的严厉;没有了母亲的关爱,却得到了外婆的疼惜;没有了快乐的笑声,但却自己寻找快乐;他努力寻找快乐,寻找幸福,虽然会挨外公打,会受外公骂,但他总是那么“犟”,那么执着,为此,我十分佩服他。但是我想他也很幸运,有一个这么好的外婆,脾气好,性子也不急,总是对每一个人都很好,都很关心他们,即使受到了高尔基外公的欺负也不哭不闹,总是很好的告诫她外公,很好的告诫高尔基不要像他外公一样,要好好的生活,善待他人。

但是我想,现在和他的身世差不多的人也不在小数吧,家庭穷困,或者还有一群弟弟妹妹,长辈们不可能总关照着你,会有委屈,会有伤心,但我认为要学会理解他人,关心他人,善待他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比起他们来,我是一个幸运的宝贝,有爸爸妈妈疼,有长辈们爱,更有好朋友陪伴,生活得很好很好,很快乐很快乐,很幸福很幸福。所以,我想我也应该要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爸爸妈妈为我的付出,学会感谢亲朋好友对我的关心与帮助。有了他们,有了他们的关爱,我的童年不再干白枯燥而是丰富多彩,不再难过而是快乐!

我们,不该要求亲人们,朋友们一定要时时刻刻关爱自己,我们要自立、自强,像高尔基那样在逆境中发愤图强。我们,该学会付出而不是索取!

愿我们的童年都是美好与快乐!

《童年》读书笔记(篇7)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那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那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那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高尔基那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那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童年》读书笔记(篇8)

阿廖莎是多么的不幸,母亲又给他找了继父。继父对阿廖莎并不友好,母亲也好像好怕继父一样,为了讨好继父,母亲又丢下了阿廖莎。

阿廖莎又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了,现在,外祖父对阿廖莎很亲切,外祖母越来越忧郁了。由于外外祖父把钱借给了别人要不回来,所以破产了,他们搬到了黑暗、肮脏的地下室里,阿廖莎感到很绝望,他很怀念以前的花园和草棚。在外祖父搬到地下室不多久,母亲和继父回来了,他们的样子很狼狈,外祖父给他们的钱都被继父赌光了,于是又发生了争吵。母亲带着阿廖莎搬出了外祖父家,和继父生活在一起,继父很坏,他一点都不爱阿廖莎,因为钱的事还说阿廖莎是小偷,()让母亲狠狠的打了阿廖莎,继父对阿廖莎的母亲也很不好,经常骂阿廖莎的母亲,有一天继父打了母亲,打的很厉害,为此,阿廖莎差点杀了继父。

以前我只听说过后妈的故事,没有听过继父的故事,这一章让我知道了继父是多么的可怕,是多么的恶毒。我很同情阿廖莎,他的童年和我的比起来真是相差太多了,我有的都是美好的记忆,阿廖莎却一直在打骂中生活,以后我再也不因为小事情去埋怨爸爸、妈妈了,我应该感谢爸爸、妈妈,感谢他们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

《童年》读书笔记(篇9)

今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的4、5、6篇,感触颇深。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其实这本书讲述的是孤独儿童“我”的成长过程中的故事。这本书以一个孩子角度来看整个家庭和社会。而“我”从小就生活在外祖父家,但外祖父家却是一个充满仇恨,令人窒息,笼罩着浓厚小市民气息的家庭。但我从外祖父家看到了整个城市的缩影。

第四篇其实是写出了19世纪末的苏联对知识分子非常得蔑视,对名利却都疯狂的追求。其实也描绘出了俄国社会小市民阶级的堕落性。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篇,因为此时的俄罗斯人由于贫穷,由于生活单调乏味,都喜欢拿痛苦来开玩笑,玩弄痛苦,常常像天真的孩子似的,遇到不幸也很少为之感到惭愧。在这样的社会里,外公家的打架早成了家常便饭,天天打,天天闹,打发着日子。

我很幸福生在了这个年代,我一定会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