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男,秘书系20xx级班学生(学号:),张三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12月5日,张三喝醉酒回宿舍开门时,被正要出门的同宿舍黄四同学不小心撞了一下,张三竟大打出手,将黄四打成重伤。
张三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校规。鉴于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态度恶劣。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本人,根据《XX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xx条的规定,经校学生处研究决定,给予张三同学记过处分。
张三同学身为在校大学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学机会,不注意个人品德的修养,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违反校规,情节严重。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鉴,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团结同学,提高个人修养,做一个文明大学生,出色地完成大学学业任务。
XX大学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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