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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管理制度

来源:华拓网

  第一章代理商发展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商,指已与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或建立正式合作关系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是独立企业法人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且须拥有与所经销区域相符的资金、车辆、人员及仓储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关系,有稳定的销售网络。

  一、代理商发展规划:

  1.每个区域市场(范围由公司考察后确定)只设立一个独家区域代理商。

  2.代理商可以发展下级分销商,也可经本公司市场部批准向尚未有本公司产品代理商的区域发展分销商。

  3.代理商的正式授权工作归本公司市场部,本公司其它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或个人无权签署正式合同。

  二、代理商发展程序

  1.由营销人员负责考察申报,市场部审核、上报总经理签批、备案。

  2.对于有意向成为我公司代理商的单位,可直接在我公司网站主页上填写《代理商申请表》,也可致电本公司市场部,并提交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信调查,并给予明确答复。

  三、合同时效

  《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合同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三十天内续签下年度《经销合同》,否则该合同自动失效。若续签同等条件下该代理商有优先权。

  四、代理商取消程序

  1.对代理商在合同期内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目标,或不能遵守我公司有关市场管理制度、不能执行协议等违规行为,我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2.由市场管理人员填写《代理商资格取消申请表》,向市场部申请取消该代理商的经销资格。

  3.市场部在审核通过后,向该代理商签发《终止合同通知书》,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通知书一式贰份,一份寄予代理商,一份市场部留底。

  4.自动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自动终止:

  a)经销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未在规定的时间里续签合同;

  b)连续两个月未进货;

  第二章代理商管理权限区划

  1.由市场部统一对全国的代理商合同、档案进行管理。

  2.各区域经理管理所辖区域的代理商,并每月向市场部汇报管理情况。

  第三章企业支持政策

  1.为鼓励代理商对区域县级市场的长期培育,授予本区域独家经销权;

  2.视情况派驻业务人员协助拓展市场;

  3.广告投入:根据区域市场战略需要,投入不同的广告支持,具体投入方式和数额由市场部调研后确定;同时鼓励代理商独立运作区域广告,公司根据业绩增长按比例予以产品支持;

  4.终端促销: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和产品,给予相应数额的POP、DM、礼品、赠品、促销员、A类店面支持等;

  5.业绩奖励:根据代理商业绩,评选年度优秀代理商,并给予奖励。优秀代理商的业绩资格为年度销售额前三名。对于优秀代理商的奖励将在每年的代理商年会上予以兑现;并对优秀代理商在本公司网站上加以介绍。

  6.不定期举办代理商产品技术培训和市场营销技巧培训。

  7.在各地举办的促销活动或有关重大的.公关活动将邀请当地的代理商合作参与。

  8.及时将公司相关信息以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给各代理商。

  9.代理商之间纠纷,本公司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章代理商应采取的配合措施

  1.代理商必须严格遵守区域经销规定,如发生未经批准任意改变进货渠道或代理商之间相互供货、或代理商未经许可发展所辖区域之外的分销商并为其供货的情况,经查证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取消经销资格(不予兑现任何奖励)等处罚,并以《违规处理意见书》形式告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代理商必须严格维护本公司价格体系,不得超出本公司建议价格范围。如有必要调整价格,须提前五日书面报我公司市场部,经批准确认后方可调整。

  3.代理商应积极拓展并维护本区域销售网络,并及时反馈市场开拓与销售业绩变化情况、已销售商品和库存成品情况、市场和消费者对我公司产品的意见和反映,提出市场开发与市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定期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表》并回传。

  4.代理商应积极维护本公司品牌形象,积极参与本公司的促销和公关活动,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5.代理商应积极接受本公司的各项业务指导及培训。

  6.代理商应与我公司员工、尤其是市场部工作人员建立起健康的工作关系,不得向其赠送礼品、财物、借用车辆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得为其办理私人事务,不得与其酗酒、出入娱乐场所;并且如实向我公司市场部市场调研人员反映其情代理商有义务配合我公司进行新产品推广工作,我公司将根据新品推广业绩对代理商予以奖励。

  7.代理商必须做好本公司产品的终端管理维护工作,标准如下:

  a)每个单品必须集中上架陈列,力求进入最佳陈列位置;

  b)定期做好终端理货工作,保持所陈列产品清洁美观完整;

  c)做到陈列生动化,正确展示产品,价格清晰准确,产品和促销品捆绑;

  d)确保货架饱满,保持合理库存量;

  e)必须按保质期做好先进先出工作;

  f)对厂家提供的促销品不得截留,必须发至终端;

  g)强化终端店面广告,增加可见度;

  第五章窜货处理

  1.市场发生窜货,第一时间抄产品的批次,填写窜货查证表,传真至市场部;

  2.市场部检查所抄批次的真实性,清晰与否,如果真实、清晰将窜货查证表传真到市场部处,如果不清晰或者批次不正确的要求市场重新提供需要查证的批次;

  3.市场部根据窜货查证表提供的产品的批次进行查证,如果经过查证批次不正确的,通知代理商重新提供需查证的批次;如果没有

  其它原因在3个工作日内将查证的结果传真到市场部处;

  4.市场部将窜货查证的结果传真到窜货方,通知被窜方,同时监督双方协商处理;

  5.市场部监督双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窜货结案表格传真到市场部备案,如果双方在处理的过程中有争议,市场部及时通知市场所属的大区经理进行协助处理,直到收到窜货结案表;

  6.如果窜货发生在不同的省区,要求两个省区的大区经理进行沟通,保证窜货处理按时完毕,同时有必要时营销总监、市场部经理进行解决。

  第六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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