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结束,在全系统内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以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管中心、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逃生演练,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结合学校实际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火灾隐患治理工作责任,确保全县各学校、幼儿园、托管中心、培训机构等不发生火灾。
二、工作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托管中心、教育培训机构(包括私人开设)、学校在建工程工地及农民工住宿场所。
三、工作任务
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清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固定消防设施配置不到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宿舍窗户防盗网未设置逃生窗口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系统成立由任组长,各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培训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监督指导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培训机构要认真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敏锐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盯易发火灾关键环节和致火因素,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火灾防控目标。
(二)有力作为、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单位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定期督查,及时反馈。教育系统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成绩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加强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工作,并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安全办,每月20日前报当月检查、隐患整治的过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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