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6.2 二级
6.2.1 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6.2.1.1 房屋
a. 房屋完好率95%以上;
b.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80%以上;
c. 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0%以上;
d. 房屋立面较整洁,无重大缺损现象;
e. 房屋装修符合管理规定,无私改乱拆现象。
6.2.1.2 协调、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6.2.1.3 环卫设施,基本完好,无重大缺损现象。
6.2.l.4 道路通畅,路面较平整。
6.2.1.5 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6.2.2 安全护卫
6.2.2.1 主出入门 24小时值班;
6.2.2.2 安全护卫人员24小时巡查;
6.2.2.3 交通车辆管理有序,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按序停放;
6.2.2.4 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遇警能及时报警,并努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6.2.3 绿化、环境、卫生
6.2.3.1 绿化符合规划要求,布局较合理,绿化覆盖率25%以上;
6.2.3.2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6.2.3.3 小区建立清扫、保洁制度,专人定时清洁,定期杀虫灭鼠,垃圾日产日清;
6.2.3.4 房屋立面及区内道路基本整洁;
6.2.3.5 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环卫设施基本整洁;
6.2.3.6 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
6.2.4 多种经营和社区文体活动服务
6.2.4.1 生活服务
a.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服务;
b. 商务服务,如代订牛奶、报纸等。
6.2.4.2 公共娱乐、文体活动,年开展4项以上。
6.2.5 服务质量、效果
6.2.5.1 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岗位职责上墙公布,服务项目及价格公布;
6.2.5.2 公共性服务费收支情况定期(一年1~2次)公布;
6.2.5.3 维修基金帐务按规定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定期向业主通报;
6.2.5.4 认真接待群众投诉,并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85%,回访率96%以上;
6.2.5.5 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65%以上。
6.2.6 相关条件
6.2.6.1 硬件环境
6.2.6.1.1 小区符合规划要求,区容区貌较好,无违章搭建现象。
6.2.6.1.2 主出入口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栋号标志明显。
6.2.6.1.3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消防、绿化、环卫设施设备基本齐全。
6.2.6.1.4 停车场
6.2.6.1.5 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
6.2.6.2 物业管理企业
6.2.6.2.1 企业须持有××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6.2.6.2.2 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6.2.6.2.3 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80%以上,其中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80%以上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6.2.6.2.4 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
6.2.6.3 业主委员会
6.2.6.3.1 具备条件的,应成立业主委员会:暂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制定计划,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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