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考试判断题更新
1.安全防护距离是事故状态下将损失降到零的防护距离要求。(×) 2.极不敏感,且无整体爆炸危险的制品不属于爆炸物。(×) 3.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物品不属于爆炸品。(×)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施工单位进行,可以不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5.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两天内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6.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X)
7.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生产经营单位不需存档(×) 8.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V)
9.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报告。(X)
11.矿山、金属治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之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V)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贵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V) 13.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V)
14.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安全教育和培训。(×)
15.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V)
16.矿山、金属治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7.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即可。(×) 18.安全标准化共有三级,具备条件的大型化工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评审。(×)
19.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二级企业达标评审。(×)
20.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主要的辅助材料)的危险特性和防护要求。(V)
21.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熟悉本企业工艺技术路线的安全特点。(√)
22.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掌握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主要风险及管控措施。(V)
2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掌握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其管理要求。(V)
2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了解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基本要求。(V)
25.风险管控措措施是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26.风险判定是结合企业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
明确风险判定准则,以便准确判定风险等级(V)
27.危险源辨识是对各单元或各系统的工作活动或任务中部分可能产生或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的识别。(√)
28.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9.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只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30.每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都对应有相当多的未遂事故或大量的不安全行为。(V)
31.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不用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32.风险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33.动火作业分为一级、二级和和三级。(×) 34.受限空间作业分为一级和和二级。(×)
3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6.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经领导同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X)
37.心脏按摩与人工呼吸不能同时进行,必须先进行人工呼吸,,再进行心脏按摩。(×)
38.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9.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0.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V)
41.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方针的规定,增加了综合治理的内容。(√) 42.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X)
4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4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V)
45.对拒不执行停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措施,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X) 46.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V)
47.安全防护距离是事故状态下将损失降到零的防护距离要求。(X)
48.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热表面的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49.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内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X)
50.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5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52.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设施及场所。(×)
53.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V)
54.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下面平台低点的平面。(√) 55.作业高度是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距离。(×)
56.临时用电是指非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57.临时用电是指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用电。(√)
58.特殊作业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9.特殊作业前,生产单位应对设备、管线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60.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绝缘工具。(×)
61.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62.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V)
63.特殊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腐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64.特殊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具。(×) 65.特殊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登记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66.特殊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登记手续,并有相关工作人员签名确认。(×)
67.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V)
68.特殊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V)
69.特种作业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入特殊作业现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70.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7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二个级别。(×)
7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
7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固定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
7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5.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76.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动火作业需要由车间主任监督。(×) 7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V)
78.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査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79.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双人现场监督的措施。(×)
80.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管道材料和运行参数,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
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81.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消防措施即可。(×)
82.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83.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18%。(V) 84.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 85.《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V)
86.《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
87.动火期间在动火点15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88.动火期间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89.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V)
90.铁路沿线30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有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91.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X) 9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93.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V)
9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5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95.风力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V)
96.风力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经作业单位总经理批准。(×)
97.风力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动火作业。(×)
98.特殊动火作业要求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业。(V) 9.特殊动火作业要求应在负压条件下进行作业。(X)
100.特殊动火作业要求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兼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101.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60min。(×) 102.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
10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6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X)
104.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体积分数)。(√)
105.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体积分数)。(X)
106.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上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体积分数)。(×)
107,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测浓度应不大
于%(体积分数)。(√)
108.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关闭阀门,严防泄漏。(×)
109.受限空间作业前,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110.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氧含量为18~21%。(v)
111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使氧含量达到不小于18%的要求。(×)
112.受限空间作业,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113.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中断时间超过45min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114.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15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115.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116.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117.受限空间作业,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每隔30min监测一次,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X)18.受限空间作业,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过滤式呼吸器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119.受限空间作业,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120.受限空间作业,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121.受限空间作业,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122.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的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3.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过滤式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124.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査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125.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X)
126.进行受限空间作用时,作业人员感觉缺氧时,应尽快向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127.盲板抽堵作业时,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V)
128.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磁粉探伤,并符合JB/T450的要求。(×)
129.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IMPa以下,并设专人监护。(×)
130.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绝缘工作鞋,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
131.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15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 132.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v)
133.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134.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35.盲板抽堵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专人共同确认。(×) 136.规范将高处作业分为五区段。(×)
137.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的作业环境是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的原因之一。(V)
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39.高处作业应有作业人员监护,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140.雨天和雪天高处作业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41.因高处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2.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同平面共同作业。(X) 143.高处作业完成后,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应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144.二级以上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
145.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146.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 147.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风时,不应作业。(×)
148.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149.不应利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等作吊装锚点。经相关专业审查核算的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才能作为锚点。(×)
150.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
151.吊装作业中,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5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90%。(×)
153.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应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54.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V) 155.吊装作业时,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直线上。(X)
156.用定型起重机械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157.吊装作业完毕,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158.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
159.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6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61.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162.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16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X) 164.动土作业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165.动土作业,作业现场范围比较大时,在坑、槽、井、沟内休息后开展作业。(×) 166.动土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V) 167.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
168.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4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169.《受限空间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4h。(√) 170.安全作业证应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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