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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来源:华拓网
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1、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设备容量在50KV以上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建立安全技术挡案,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由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的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按要求作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潮湿或条件较差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4、各种电气设备应装专用开关和插销,插销上应具有备用的保护接零(接地)触头。严禁将导电触头误接作接地触头使用。

5、架空供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的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子。严禁供电线路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6、施工现场架空线路,应装设在起重臂回转半径以外,如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搭设防护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

7、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险装置和霉烂电线,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线(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应无机械损伤。

8、外电架空线路与施工中的建筑物或临时设施的水平安全距离,至

少应保持下表所列数值。如实际情况保持上述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护,并征得有关电业部门的同意,方可施工。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 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1~10 35~110 220 330~550 6.0 8.0 10 15 上述安全距离,必须同时考虑在施工操作时任何机具或材料等物体搬动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均应保持不小于上表的数值。

如实际情况保持上述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护,并征得有关电业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9、塔吊、烟囱、水塔、钢管脚手架、钢井架等高耸构筑物和雷区施工的工程,在雨季施工前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0、开关箱必须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什物,门应加锁及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11、拆除施工现场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12、拉闸停电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在配电箱门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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