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教师考核方案
见习期是新教师专业成长的关键期,加强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事关新教师入职质量、教育事业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现就将新教师见习期满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考核安排
成立以主管教育的领导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要熟悉考核内容,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公平公正,按时有序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新教师在见习期内考核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组织专业教师5人以上给新教师听课评价,分值占50%,第二部分:新教师当班主任期间的评价,分值占30%,第三部分:所教班级学生对新教师的评价,分值占20%。
第一部分要求各单位在新教师实习期内每位专业教师评委至少听课5次以上并进行评价打分,每位评委要有听课记录(学校要把听课记录保留备案),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在新教师实习期满时进行评价打分。
各农场在考核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组织严密,公平公正,加强过程性考核,要将第一手考核资料建档保存(备查),同时要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管理局教育局。
各农场在新教师见习期结束后要提交的材料有: 1、每位新教师的听课评价、班主任评价、学生评价汇
总表。
2、见习期教师自我鉴定。
3、考核领导小组对新教师的评价意见。
4、见习教师所在学科组(或年级组等)教师评价意见。 附件:
1、见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2、见习班主任评价表 3、学生评价表
注:三个表先由每组人员打分(基本表保留在教育科备案),然后核出每个表每项的平均分填在相应位置,报管理局教育局。电子版发过来,纸质的材料的每一份材料都要由考核领导小组每位成员签字,同时加盖学校和教育科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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