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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制作加工合同

来源:华拓网


编号:QSLY20170617

墓碑制作加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1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石材墓碑的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质量约定: 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加工要求: 按图纸要求加工

四、板材名称,规格及数量: 名称 山西黑墓碑材料 总计 五、合同总金额: 小写: 元 大写:

六、验收标准: 按本合同要求质量验收。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安装完经验收合

2

单位 座 数量 单价(元) ¥: 合计(元)

格后付款合同总价的95%,剩余货款一年后付清。

八、工期:

30 天(自合同签订日算起)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因加工原因或材料出现的质量原因,由乙方负责更换,在更换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保证所用材料符合甲方规定要求,并提供质检部门出示的石材证明文件原件。

(3)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

(4)甲方按时间付给乙方合同货款,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十、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付款。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开始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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