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部长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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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长工作职责
1、 组织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
2、 经常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组织专业性或定期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发出整改指令,危及员工生命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3、 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工作规划、计划、措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调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三级教育上岗档案。
5、 组织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建立工伤事故的档案,负责因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6、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如安全检查、巡查记录、会议记录、安全隐患及整改记录等。
7、 贯彻落实消防条例和船舶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审批危险场所明火作业报告,做好消防救生器材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布置。
8、 组织推广安全生产的科学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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