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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