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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2019

来源:华拓网


新疆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编制:地测科

日期: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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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

职务 调度主任 技术科长 安全科长 通风科长 机电科长 地测科长 通风副总 机电副总 地测副总 安全副总 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总工 矿长 审核意见 签字 日期 3

贯彻学习记录

培训时间 工种 签名 培训时间 工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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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法人岗位责任制 ............................................................... 6 二、矿长岗位责任制 ................................................................. 6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7 四、生产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 8 五、安全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 9 六、机电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 10 七、地测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 10 八、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11 九、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12 十、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 13 十一.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 15 十二、采掘生产区队长岗位责任制 ....................................... 17 十三、相关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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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人岗位责任制

1、法人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4、定期参加召开防治水会议。

5、积被引进矿井探放术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二、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在法人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住。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4、负责装备物探仪器、地质钻机及其它防治水设备,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5、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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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6、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 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的矿井水灾演习和每年矿井水灾应急预案演习。

8、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水害伤亡事故。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责任人,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确保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负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

4、负责组织会审矿井探放水、断层水、老空水煤(岩)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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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5、及时审批防治水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防治水工作年度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组织防治水技术攻关。

8、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

9、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10、负责落实专业探放水队、物探队伍的培训工作。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四、生产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的思想,积极做好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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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的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安全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 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的思想, 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阴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老窑水、裂隙水等水灾的排查,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4、督足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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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机电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分管机电的副矿长是矿防治水领导小组的成员,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之一。

2.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供电、防、排水系统等安全设施的施工管理工作。

3.按时参加防治水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解决矿井防治水供电排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地测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分管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是矿防治水领导小组副组长,对矿井防治水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负责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

3.组织编制、审查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规划、方案、地质说明书、注浆改造设计等,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编制、审查有关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审批一般施工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5.组织排查水灾事故隐患,编制处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6.组织进行雨季“三防”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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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基层技术人员编制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指导防治水钻孔施工。

8.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上级安全指令、文件和规程措施、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制止违章行为。

9.负责收集、整理有关的防治水安全技术资料,针对本矿实际组织编制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10.参加煤矿生产许可证复审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安全技术资料,接受上级有关安全监察(检查)。

11.参加矿井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等,参加水灾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3.对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

14.对钻探队及注浆站负有管理责任。

15.协助总工做好对受水威胁地点的每月一排查、一分析、一预报工作,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上报,积极采取防治措施,避免水害事故的发生。

八、生产技术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⑴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⑶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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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付诸实施。

⑷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措施的制定。

⑸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⑹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⑺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⑻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⑼负责组织每季一次的周边煤矿调查。

九、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⑴组织全科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科室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

⑵负责本科全面工作,组织全科同志完成地测业务,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各类地测资料。

⑶保证各项技术政策、规程、条例、上级指示及矿领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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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的有关地测方面的工作的贯彻执行。

⑷组织编制地测工作规划和年、月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⑸及时向矿总工程师、矿长请示,汇报地测科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⑹根据本科室的时间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必要的工作制度和纪律。

⑺协调本科室内各业务组及其他科室的工作关系。 ⑻主持地测科业务工作,编制科室工作计划,安排科室工作。

⑼负责本科室各种规划、计划、说明书、措施等审查工作。 ⑽认真抓好各项防治水工程,搞好各采掘工作面每月一次的水情分析、预报工作。

⑾按规程要求,指导编绘各种地测图和台帐。

⑿妥善保管各种地质、水文、地质图,对存图、借图和发图都要有登记,对十日内不还者,及时追回。

十、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⑴探水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钻探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预测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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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熟悉探放水操作规程和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持证上岗,认真完成探放水任务。

⑶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⑷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⑸组织探放水队人员进行定期学习,积极开展各种业务技能考试,提高探放水队员工素质。

⑹认真组织探放水队人员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钻探作业,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

⑺在探、放水工作过程中,不断了解掌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⑻根据排水能力,采取有计划的放水,并做好清理杂物、清理水沟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⑼放水时,必须通知下山或受水威胁的区域内的人员全员撤离。

⑽管理好探放水设备,各种配件不得无故损坏丢失,加强探放水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探放水设备都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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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保证探水方位和探眼深度符合规程规定。

十一.探放水工岗位责任制

⑴探放水工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矿井相关防治水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熟悉本矿水文地质情况,熟悉本岗位各种探放水设备的操作规程,熟悉矿井防治水规定,应急处理方案、汇报程序、避灾路线等专业知识。

⑵探放水工作业前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探放水目的、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探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好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及供电系统,并试运转正常。③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④钻探队队长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⑤瓦斯、安监、跟班队长到位。

⑶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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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向探水队长和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⑸钻孔接近老窑,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及时处理。 ⑹为了防止瓦斯事故,探放水工探水前必须检查以下几点:①探水工作面一切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良好; ②加大供风量,将风筒末端接到探水迎头,对着钻孔,及时吹散瓦斯,避免聚集;③经常检查探水地点的瓦斯含量,掌握瓦斯动态,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④打钻探水时,若孔内无回水,首先检查泵上水是否正常,若正常,表明已钻透老窑;如无水流出,则应防止有害气体,可用黄泥、破布、木塞等将钻孔临时封闭; ⑤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加强通风吹散瓦斯后方可继续工作。⑥钻孔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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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⑺坚持定时汇报制度,特殊情况时要随时汇报,努力保证施工质量,做好水量、水压分析原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十二、采掘生产区队长岗位责任制

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

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并负责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现场施工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进行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出水情况等,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4.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

5.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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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施工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不得在巷道内施工永久排水坑,排水硐室(水坑)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防止行人坠入。巷道顶板、侧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防水措施,采用统一的集水、导水设施,将涌水排入水沟。

7.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

8.采掘区队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十三、相关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供应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等工作。负责对井下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数据,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

4、安全科:负责对井下各探水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监督和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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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坏防治水相关设施、设备的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5、通风科:负责对井下密闭进行反水槽检查,管理水灾应急物资,进行探放水时进行瓦斯气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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