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儿童等使用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的一种方法。
2、在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患者使用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的一种方法。
4、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病人的转科交接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
3、腕带上应标明患者的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诊断等,要求内容清晰,项目规范。
4、对所需佩戴腕带的患者入院后护士按操作规程给予佩戴腕带,腕带标识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5、对佩戴腕带的患者,医护人员必须利用腕带标识进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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