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知识点总结
1.国际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别的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的总称。
2.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贸易术语(义务、风险)
3.信用证翻译(见文档最后)
4.商业(commercial invoice):是卖方向买方签发的载明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价格,并凭以索取货物的凭证。其作用主要有:(1)是买卖双方收付货款和记账的依据;(2)是买卖双方办理报关、纳税和计算佣金的依据;(3)如信用证中不要求提供汇票,可代替其作为付款的依据;(4)是全套结汇单据的核心,是缮制其他出口单据的主要依据。
5.We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goods are of pure national origin of the exporting country, 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ntents of invoice herein are true and correct.
兹声明该商品保证产于出口国,兹证明中的内容是真实正确的。
6.海运提单(Bill of Loading)简称提单,是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到承运货物时或将其装船后,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物权凭证。
7.海运提单的种类
(1)按是否已装船时签发提单分: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已装船提单 ON BOAR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它必须载明装货船名和装船日期。由于这种提单对收货人按时收货有保障,因此,在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件中一般规定卖方须提供已装船提单。
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船期间,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由于这种提单没有确切的装船日期,且不注明装运船只的名称,因此,实际业务中一般不使用这种提单。
(2)按是否有批注区分: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交运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的批注的提单。开证行和进口方只接受清洁提单。
不清洁提单unclear B/L Foul B/L:是指承运人加注了表明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之类批注的提单。对于不清洁提单,银行不予以议付。
(3)按提单的抬头分: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提示提单
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指发给指定人的收货人的提单,在提单中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填明收货人的名称。这种提单只能是指定的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虽避免了转让带来的风险,但也失去了转让流通的便利,故银行不愿接受这种提单作为议付证件,因而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极少使用。
不记名提单Black B/L or Open B/L: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栏内不缮制收货人或指示人
的名称留空,或只缮制“来人”bearer字样,该提单持有人可不作任何背书,就能凭提单转让货物所有权或提取货物。因其安全性差,故实际业务中不用。
指示提单 Oder B/L 是指在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缮制“凭指定” to order,“凭发货人指定”to order of shipper 等字样的一种提单。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的方法转让给他人,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使用较为普遍。
(4)按运输方式分: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直达提单direct B/L:是指货物从装运港直接运抵目的港的提单。直达提单中只列有装运港和目的港名称,不得有“中途转船”、“在某港转船”等批注。
转船提单 Transshipment B/L:是指货物须经中途转船才能到达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转船提单上一般注有“在某港转船”的字样,甚至转船船名等。货物在中途港口转船换装,常常会增加货物受损及等候船舶延误到货时间的风险。因此,除另有规定外,进口方一般不允许转船。
联运提单 through B/L 是指货物须经过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时,由第一程承运人所签发的,包括全程运输,并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凭以提货的提单。
(5)按提单的格式和条款是否全面分: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
全式提单Long Form B/L是指提单上除有正面条款之外,还在背面印有承运人和托运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
略式提单Short Form B/L是指仅有提单正面内容如船名、货号、标志、件数、装运
港和目的港等内容,而略去了提单背面全部条款的提单。
8.交单结汇:是指出口商在信用证有效和交单期限内向指定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银行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对单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收到单据次日起不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办理出口结汇,并按当日外汇买入价购入,结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出口商。
9.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收据。
10.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由税务机关将出口离境的货物在国内生产与流通环节中已征的中间税款返还给出口企业,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制度。
11.原产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
1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G.S.P.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3.出境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1)法律与行规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对象
(2)输入国家或地区所规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证书放准入境的对象
(3)凡我国作为成员的国际条约、公约和协定所规定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
(4)凡贸易合同规定的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入境货物。
14.出口报关单the export declaration:是由海关总署统一格式印制,由出口商在装运前填制,经海关审核、签发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出口报关单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出口、征收关税、编制海关统计以及处理其他海关业务的重要凭证。
15.保险单: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法定文件,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承保证明,也是被保险人凭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法定依据。
16.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又称投保金额,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偿及计收保险费的基础。在实际业务中,凡是按CIF或CIP条件达成的合同一般按规定投保金额,如果合同对此未作任何规定,按《INCOTERMS 2000》和《UCP600》的规定,卖方有义务按CIF或CIP价格的总值另加10%作为投保金额。投保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投保金额=CIF(或CIP)总值x(1+保险加成率)
17.托收结汇:是指出口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发运货物后,填写托收委托书,并根据金额开出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全套托收单据向托收行提出委托申请,委托其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18.形式Pro-forma Invoice:是在贸易合同订立前开立的,主要用于进口方向当局申请批汇或进口许可证。形式不是正式,一旦贸易合同签订后,须领缮制正式商业,并将形式的内容全部照录。
19.进口许可证:是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批准进口商品的证明文件,也是进口通关证据之一。
翻译: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4 COPIES 签署的商业四份副本。
FULL SET OF B/L CLEAN OF BOARD, MADE OUT TO ORDER OF SHIPPER AND BLANK ENDORSED AN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APPLICANT.
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凭发货人指示,空白背书,通知信用证申请人,标注运费已付。
PACKING LIST 4 COPIES 装箱单4份
FULL SET OF NEGOTIABLE 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BLANK ENDORSED FOR 110 PERCENT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 ALL RISKS.
全套可议付保单或保险凭证,投保一切险,投保金额为金额的110%,空白背书
PERIOD FOR PRESENTATION: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E CREDIT.
交单期限:必须于装船日后15天内交单,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
Shipped on board in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the goods or packages specified herein and to be discharged or the mentioned port of discharge of as near there as the vessel may safely get and be always afloat.
本提单所列外表情况良好的货物或包件(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下列船上, 并将在上述卸货港或船只所能完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
The weight, measure, marks and numbers quality, contents and value, being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the Shipper, are not checked by the Carrier on loading.
由发货人所提供的重量、尺码、标记、号码、品质、内容及价值各项目,承运人装船时并未核对。
The shipper, Consignee and Holder of this Bill of Lading hereby expressly accept and agree to all printed, written or stamped provisions, exception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Bill of Loading, including those on the back hereof.
发货人、收货人及本提单持有人明确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包括背面所印刷、书写或盖章的一切条款、免责事项和条件。
In witness where of the number of original Bill of Loading stated below have been signed, one of which being accomplished, the other(S) to be void.
兹证明提单在这方面表示原始票据的数量已经签署, 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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