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的原因——以微博话题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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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浅析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的原因 ——以微博话题为例 王星月贾涵文 新乡453000)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发展,Y ̄-X-&Ct博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成为舆论中坚力量,众多媒体也开始行使“民意代言人”的职 能。然而由于网民的从众心理和“把关人”缺失等而产生了诸多“网络媒介审判”的现象,并误导大众,妨碍了司法独立、并严重影响了网络媒介生 态环境的发展。本文以微博为例,选取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媒介审判”的典型案例,分析其表现,并探究其成因。 关键词:网络媒介审判;网络舆论;把关人;从众心理;议程设置 之前热播的韩剧《匹诺曹》,讲述了一些记者在未了解事件真相 的情况下,通过策划新闻以博取大众目光谋得个人利益,最终影响司 法审判,导致当事人家破人亡的故事。由此剧而引发的“媒体审判” 话题受到了高度关注。“ 媒介审判’,最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 一辑乃至媒体负责人,发挥着重要的“把关人”作用。而网络作为一种 大众传播媒介,同样甚至更需要“把关人”对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可 靠性、客观性进行筛选和监控。而在信息爆炸时代,在网络上发表信 息的门槛特别低,人人都可以参与新闻传播,而“把关人”却严重缺 失。 个概念,意指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在法庭判决前对案情做出判 决,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期或胜诉、败诉等结论的现 象”[1]。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一种更为严重的“媒介审判”现 象——“网络媒介审判”产生了。目前,很多学者都在研究与“媒介 例如,在“复旦大学投毒案”中本案最初的消息来源,是复旦大 学的官方微博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媒体,较有权威。而后来公共媒 体(包括一些媒体官微)对本案的介入,只是在对微博的杂乱话语进行 审判”的相关议题,特别是对新媒体环境下的网络媒介审判现象有了 更为集中的关注。 萃取与再造。在此之中却没有足够的“把关人“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因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 3.网民的从众心理和“沉默的螺旋”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在一个人成为群体的一 员时,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并且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 由于网络舆论具有自由性、双向性、匿名性、非理性及随意性等 特质,使网民个体的舆论表达更容易发生变化甚至扭曲。一旦涉及重 大司法案件时,其舆论监督更容易“变异”和“扭曲”,从而直接转 化为“媒介审判”。 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 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谬论。”[4]因此,在网络传播 中,网民有了“法不责众”的心态,发表的言辞就更加肆无忌惮。 而“沉默的螺旋”理论是指“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 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且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 1通过个案分析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媒介审判”的具体表现 学界普遍认为,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体通过报道形成了某种舆论 压力,超越了法律的规定,干预、影响了审判的独立和公正。而在如今 的网络环境中,媒介审判的含义略有延伸,由于网络的极大开放性,如 今“网络媒介审判”“主要指的是网民、网站编辑或网络公关公司通 过网络媒介对某些还未正式审判的社会性案件进行分析调查和评判, 点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即 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 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 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3]。 从而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影响人们对事件真实性的认识、对当事人 造成重大伤害等影响和妨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2] 近期的微博话题“手术台自拍”,由最初的媒体炮轰导致当事医 生护士被处罚,到最终真相被揭露舆情反转:医生拍照留念是因为手 术成功以及对使用了十年的老手术室做最后的告别。从常人的角度考 虑,喜悦与不舍也是自然的情感流露,纵然有暴露病人隐私等不妥之 处,但炮轰者也实在不应该把他们推进道德洼地中。个别媒体在未查 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就制造舆论,将矛头直指医生“玩忽职 守”并引导网民站在所谓的道德的制高点上斥责医生护士。 2微博上“网络媒介审判”现象的成因 lJ网络匿名性 在网络媒介审判中,一些意见领袖会义愤填鹰地煽动普通网民, 网民的从众心理导致他们不明就里就追随、信服这些观点,较少有人 质疑、追究事件的真实性,在群体中,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就 是去了效力,就会失去一切判断能力,除了极端轻信外再无别的可 能。所以,一旦舆论的指向出现偏差,那么此时群体的力量是无穷 的,他们可以主导整个事件的走向,从而误导和影响司法审判。 4.网络媒体议程设置导致“网络媒介审判” 议程设置理论是由麦克姆斯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往往 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给信息 匿名性是网络媒体有别于其它媒体的重要特征之一。网友在互联 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 的先后顺序。大众传播可能无法影响人们怎么想,却可以影响人们去 想什么”[3]。如今新闻行业的激烈竞争,导致媒体热衷于做符合受众 要求的新闻。特别是在网络新闻传播中,一些媒体为了吸引受众,会 利用微博等进行议程设置。为了吸引受众,甚至违背新闻真实性的原 则。 网传播环境中之所以可以毫无顾忌地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最重要 的原因就是网络匿名性。但同时,也使得大批浑水摸鱼者暗藏其中, 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刻意发布虚假信息,主观非理性舆论充溢于各大网 站之中,这种情况下,“网络媒介审判”现象也就随之产生了。 例如2010年10月16日发生的河北大学车祸案,由于肇事者一句 “我爸是李刚”的言论而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随后,一系列毫无 事实根据的网友“爆料”接踵而至,“人肉搜索”严重的侵犯了当 事人的隐私。这种饱含浓重泄愤心理的行为纯粹是以取乐为目的,导 致舆论不再针对该事件本身,而是转向对当事人进行赤裸裸的人身攻 击。这种无形的舆论压力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 2.“把关人”的缺失 “传播学四大先驱之一库尔特・卢因在1947年发表的《群体生活 在药家鑫一案中,民众的愤怒显而易见,为了迎合受众,媒体不 再是对新闻的真实性负责,而是对受众的要求和愿望负责。而在近几 年的司法事件中,“富二代”、“官二代”利用手中的权力逃避法律 的事件屡见不鲜,导致民众与公权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因此, 药家鑫一案发生后,公众的质疑声就不曾间断,而部分媒体为了迎合 受众,便跟愤怒的民众站到了同一战线上,对药家鑫一案在无形中行 使了“媒介审判”的功能。 作为民众的喉舌,新闻从业者如果能够加强自身素养,便能有效 渠道》一文中首先提出了‘把关人’的概念,他认为: ‘信息的传播 网络中分布着把关人,这些人负责对信息进行把关,过滤信息的进出 流通’”[3]。事实上,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中,记者、编 ..地解决这一问题。正如《匹诺曹》中所说, “人们都以为匹诺曹只会 说真话,人们也都以为记者是只会传达事实的,可无论是匹诺曹还是 582.. 文化艺术 论确定人权清单时的价值平衡 以罗尔斯人权思想引发的争论为分析对象 陈骁骁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罗尔斯的人权思想发表后遭到两方面的评价,否定意见认为罗尔斯的人权 0表太少,辩护意见认为有利于人权清单的广泛接受、人权的 有效保护和社会合作。我们在确定人权清单时应平衡好人权的应然与实然、普遍性与特殊性、自然和社会属性之间的价值平衡・ 关键词:人权清单;价值平衡;罗尔斯 罗尔斯人权思想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二战 人权和现实中的人权属于实然层面。显然,应然层面的人权是一种思 后,东西方人权对话面I临巨大困难,西方国家发现自己必须减少人权 想认识和对未来社会的追求。实然层面的人权是现实具体的,受到各 清单才能有效减缓人权斗争。此外,米尔恩等人提出的低度人权理 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尤以政治制度、经济制度限制较多。因此, 论,给罗尔斯提供了养料。罗尔斯的人权思想主要体现在《万民法》 从范围上看,实然层面的人权比应然层面的人权范围小的多。即使西 中,一经出版便引起了巨大争议。 方人权已经很发达了,但它也只是实然层面的,而不是应然层面的人 1罗尔斯的人权思想 权,不能作为人类奋斗的目标,应批判地对待。 罗尔斯所谓的人权是“自由宪政民主体制的公民或合宜等级制社 2.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自人权概念诞生之日起,人权的普遍 会的成员所拥有的权利的适当子集。”尤其注意的是两点: “拥有” 性就内涵其中,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国际人权保护实践的进步,一 意味着人权是现实享有的权利的一部分;“适当”意味着人权有着有 些国家甚至打出了“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肆意干涉他国内政。另一 限的范围。罗尔斯所支持的人权清单比《世界人权宣言》要薄得多。 方面,一些国家忽视根据联合国人权公约建立的人权监督机制,如报 罗尔斯最初支持公民权,后来又提出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由自 告机制,不切实履行人权保护的义务。人权具有特殊性,不同国家和 然正义的规则所表达的形式平等的权利。 地区由于历史传统、宗教、价值观念、经济等因素的差别,在追求人 罗尔斯认为,人权在主体、内容和价值三个方面都具有普遍性。 权充分实现过程中采取的方法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应在人权普遍性 人权普遍性指“内在于万民法中,且无论是否得到局部的支持,它们 的前提下,人权理论、人权观念与人权制度的多样性是必要的。 都具有政治(道德)影响力。这就是说,它们政治(道德)的力量会 3.人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人权的基础,人的社 扩展到所有社会,它们约束所有的人民和社会,包括法外国家。侵犯 会属性是人权的本质。人权首先包括人的生命权以及与生命密切相关 这些权利的法外国家将受到谴责,在严重情形下可能遭到强行制裁甚 的生存权、健康权、安全权等基本权利,而安全权利居于首位。许多 至干涉。”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保障人的生命权和生存权,发展人社会 2对罗尔斯人权思想的批评与辩护 属性要求的自由权和民主权利须符合该国的国情,比如:“1947年印 否定意见主要来自阿维拉、莱蒂、努斯鲍姆等人,他们批评罗尔 度建国,一直实行西方的民主制度,但至今仍未跻身于中等发达国家 斯的人权列表太少。具体来说,他们认为自由主义社会应当包含更多 的行列。”尽管罗尔斯为了宽容非自由国家,提出基本人权思想,但 的人权项目,包括言论自由、政治民主和平等的良心自由。阿马蒂 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不应停留在这个基本水平上,而应根据客观条件发 亚・森认为其未包含民主权利就是个错误,因为民主观点是在所有主 展本国公民的人权。 要文化、宗教和传统中都存在的实质性要素,非民主政体将导致福利 参考文献 和人权方面的负面后果。 i.【美】卡伦・明斯特 《国际关系精要》,潘忠岐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辩护意见从多个角度证明了罗尔斯人权理论的合理性:一是促进 2007年版。 人权清单的广泛接受性。科斯塔认为,罗尔斯的基本人权思想“体现 2.【美】约翰・罗尔斯 《万民法》,张晓辉、李仁良等译,吉林人民出 了宽容原则,把想象的非自由但合宜的人民纳入了进来”,这样获得 版社2011年版。 更多的国际共识,免于被人指责说他的人权清单只能被世界上少数 3.刘贺青: 《罗尔斯基本人权思想述评》,载Ⅸ河北法学》2009年第6 国家接受。二是人权的有效保护。如果一国违反了罗尔斯清单上的人 期。 权,那么国家制裁就有了合法性。由于干涉主权国家是一个非常重大 4.【新西兰】吉里恩・布罗克: Ⅸ罗尔斯<万民法>研究现状:批评与辩护 的问题,故而我们应当在人权清单上只保留很少的权利。三是社会合 (上)》,陈珂译,载《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11期。 作的合理条件。弗里曼认为,罗尔斯所说权利对于社会合作来讲是必 5.Samuo1 Frooman, “The Law of PooplaS,SociaI Cooperation, 要的,尽管投票权等对于国内社会很重要但不必要。与此类似,最少 Human Right S and Di Stributive lustice”,Socia1 Philosophy and 主义的合理合作条件不能纳入自由主义的全部自由,否则会玷污或损 FoIicy,2006,2 3(1),PP.37. 坏国家象征或神圣象征。三、确定人权清单时的价值平衡 6.【新西兰】吉里恩・布罗克: 《罗尔斯<万民法>研究现状:批评与辩护 人权清单的“厚”与“薄”似乎是一个永远没有结论的问题,基 (下)》,陈珂译,栽《国外理论动态》2010#-第11期。 于不同的立场和理由,人人都可以自圆其说。本文在短短的篇幅内也 7.李步云: 《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栽《法学研究》1 9 91年第4 不可能讨论人权清单究竟应当包括几项人权才合理。笔者认为,比起 期。 具体内容,罗尔斯提出的人权清单更体现了他的价值取向,可以说是 8.朱锋:《人权与国际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 7页. 在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采取的折中方案。在确定人权清单时应平 作者简介 衡好以下三组关系。 陈骁骁(1991一),男,江苏宜兴人,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 1.人权的应然与实然。中国法哲学对人权进行了划分,法律上的 究方向:人权与法治理论。 记者都应该明白,人们会无条件相信他们说的话,所以他们说的话比 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 其他人的话杀伤力更强,他们应该谨慎更谨慎才对i”在信息盲点没 [21张睿、度永梅.浅析网络媒介审判[J】.《中国报业》2012#-24期. 有被扫清之前,每个人都应该保持节制。不被舆论喧嚣所左右,你才 【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能真正看清眼前的世界。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王星月(1995一),女,河南省信阳市人,河南师范大学,本科生 【l】陈绚.新闻道德与法规一对媒介行为规范的思考[M】.北京:中国大 研究方向:广播电视学。 一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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