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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华拓网
第一章

1.1 编制依据

总则

本细则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批准的监理计划、业主工程管理制度等资料编制。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配套等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以及交、竣工验收的有关监理工作,是对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行为的具体说明。

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第二总监办所辖路段位于平果县境内,路线起点桩号为K45+020。路线沿S208省道旧路布线至凤梧乡西面,于龙头屯附近跨越达洪江,绕开凤梧乡,然后经过农拜,在那巴村附近跨域达赛河后,继续沿旧路往南途经那盆、那界、发达、内干等村庄至旧城镇,再沿路旧路经局马、伏晚、龙怀等,经龙怀隧道至龙旦、贤强等村庄后往坡造镇东面跨域龙马河后终于坡造镇都阳村,与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相交,终点桩号为K92+254.509,路线全长46.965km。

本路段主线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8.5m,其中K45+020~K54+900,K65+100~K77+100,K84+300~K92+254段,设计速度为60km/h。K54+900~K65+100,K77+100~K84+300段,设计速度为40km/h。

沿线主要控制点:旧城镇、坡造镇,那盘中桥,龙怀隧道、村庄等 沿线主要河流:达洪河,达赛河,龙敢河及龙马河 沿线主要公路:X764县道(凤梧-那沙-六伐)、X759县道(旧城-海城)、武鸣至平果二级公路。

主要工程数量详见下表:

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名称 路线长度 新增占地 拆迁建筑物 拆迁电力电讯线 土石方 平均每公里土石方 水泥砼路面 防护圬工 排水圬工 中桥 桥梁 小桥 11 12 涵洞 隧道 m/座 道 米/座 131.36/5 223 139/1 单位 km 亩 m2 m 10000m 10000m 1000m2 1000m3 1000m m/座 233数量 46.965 656 2941 26180 78.424 16.698 362.463 18.350 49.518 257.172/5 备注 不含旧路 其中改造利用53/1 其中改造利用31.7/1 完全利用 13 平面交叉 处 84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4月至 2017年4月,共 24 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为2个合同段,第二总监办所辖路段为K45+020~K92+254.509。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合同服务内容包括对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配套工程等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环保、费用控制、进度、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1.3 适用本工程范围内的标准与规范

适用本工程范围内的标准与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行业的标准和规范为主,但其它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如能保证达到较高的质量要求,经批准后也可采用。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交通行业的标准、规程与规范如下:

《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 JTJ 056-84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0-2007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 E30-2005 《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2011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2010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 JTG E50-2006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 076-95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F50-201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 JTG/T F81-01-2004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10-2006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

1.4 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1.4.1监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的监理模式为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由专监室、监理组、试验室等三个部门组成。 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 各级监理机试验员 试验室 计第量 一专构和监理人员职责: 监监理 安第测全1.4.2二 量试及监专验环理1、总监办的主要职责 监专保组组(1)主持编制监理计划;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 监专(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 监 (3)编制监理单位总体施工组织建议书和总体进度控制计划; (4)审批承包人安全生产计划及措施; (5)组织审查、审批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7)签发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8)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9)对承包人资金使用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向业主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和民工工资按时兑付,并将处理情况向业主报告;

(10)对监理试验室进行监督和管理;

(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12)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等。 2、试验室的主要职责

(1)在总监办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监理试验工作,对承包人试验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工作;

(2)负责合同段范围内的质量巡回抽验,配合比平行试验和各种仲裁试验,及时提供试验数据,为工程质量提供依据。参加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质量作出合理正确的评价;

(3)监理试验室按约定重点对施工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河砂、碎石等主要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独立进行取样并完成试验检测,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20%;其余材料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10%;标准试验应按100%进行平行试验。

(4)检查承包人及监理的试验人员素质及试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5)对承包人试验室的设立、仪器配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监督承包人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试验仪器进行标定;

(6)对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记录进行抽测、复核和检查; (7)参加工地例会与会议;

(8)参加工程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编制本项目试验检测的竣工文件;

(9)编制、提供有关各种试验报表的格式,供承包人及监理使用,同时应向业主提交试验台帐。

3、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监理工作,对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监理工作方案,制定总监办各项管理制度;

2、主持总监办的日常监理业务工作;会同工程部审签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总进度计划;

3、下达总开工令;

4、审查和处理各总监、计量室、监理试验室的报告及函件,检查、考评各部门的工作,解决各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

5、主持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主持重要技术与合同管理等方面专题会议;

6、主持编制总监办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按要求向业主上报各类报告报表; 7、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审签中期支付证书、交工证书;

9、会同合同部审签承包人的分包、工程变更、索赔、延期;发布变更令;

10、巡视检查工程质量;坚持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解决现场的各种技术问题; 11、调查处理工程缺陷及事故,出现质量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2、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

13、受理合同事宜,根据施工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并向业主提供处理意见;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4、评估承包人交工申请,参与组织对拟交工程的检查验收,审核交工证书; 15、会同工程部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要求编制竣工文件,主持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16、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审批竣工文件,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17、抓好廉政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18、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撤换不称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有权向监理公司提出撤换不称职的监理部门处室主任的建议;

19、有权向业主和监理公司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履行业主委托的其它方面的职责。

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履行上述职责,当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时,代为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对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同时还包括对承包人的资金监管,有权监督和检查承包人的财务开支和资金流向,确保工程计量款不外流、不被挪用,只能用于本项目。督促承包人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审核承包人的民工劳动合同;监督检查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审查民工工资发放凭证;对土建承包人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负责。

(2)道路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按规范的要求负责合同段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工作;

2、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负责编制和实施路基路面施工监理细则;

3、全面熟悉路基、防护、排水系统施工图纸并监督承包人按图施工;检查审定承包人绘制的施工和竣工图纸等;

4、审查承包人路基、路面、排水、防护等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方案及措施,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

5、熟悉合同条件、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审批承包人的道路施工检验申请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各道工序组织检查,对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向总监建议签发监理指令;

7、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项技术资料,组织绘制控制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和其它技术资料;

8、配合计量支付工程师审查承包人路基、路面工程的工程计量和支付;

9、坚持经常性工地旁站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现场监理员进行工作上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指导;对重要工程、关键部位要亲自到场,亲自把关;

10、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向总监提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监理员;

11、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3)道路监理员岗位职责

1、接受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完成其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做到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为准则,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现场控制;

3、初审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进场情况,在施工进行过程中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

4、对承包人绘制的竣工图或其它施工图纸进行初审,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提出意见,报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于边坡的变动、涵洞和防护工程位置和基础的变化均应提出处理意见报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

5、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质量,对不符合规定的工序要求承包人及时纠正,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要立即向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7、切实执行有关专业的监理细则。绘制责任施工地段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

8、参与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与材料监理员(工程师)、测量监理员(工程师)协同工作;

9、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及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结构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桥梁、涵洞、其它构造物、预制场等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和抽查检验。

3、审查承包人桥涵构造物等工程的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方案及措施,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反映和研究,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监办;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对重大方案性的变更应报告总监,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6、审查承包人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方案,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建议总监签发监理指令;

7、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审查计日工数量;

8、坚持经常性工地旁站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现场监理员进行工作上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指导;对重要工程、关键部位、关健工序、重点部位、新工艺等要亲自到场,亲自把关;

9、组织、领导和检查现场监理员的工作,负责实施施工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审阅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10、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现场监理员的建议;

11、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5)结构监理员岗位职责

1、接受总监和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完成其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做到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为准则,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现场控制;

3、初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及变更设计图纸并提出初审意见;对不合理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

4、初审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供应是否落实,提出是否准予开工的建议。在施工进行中,随时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执行情况;

5、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的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新工艺及返工损失大的部位应重点监督;发现和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规定的作法;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向结构工程师反映;

6、按规范要求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下道工序,现场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量单;

7、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绘制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按期收集和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及其它有关报表;

8、参与现场材料检验、测量等工作,与试验监理员(工程师),测量监理员(工程师)协同工作;

9、有权越级向总监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完成总监或副总监及结构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它工作。 (6) 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监理:

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2、熟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3、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坚决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直至停工;

4、如实记录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5、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会议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指导; 6、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现场监理员的建议;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环境保护监理:

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段绿化环保方面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规范和设计图纸,熟悉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按照要求对全线的防护工程、景观工程(立交处)、借土、弃土、施工驻地及料场、施工机械的扰民情况等予以全面监督和管理;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环保方面的内容;

4、与设计单位、绿化单位及业主联系,不断优化沿线的景观设计;

5、必要时,在取得上级领导的同意情况下,与计量工程师配合,通过计量支付手段确保环保问题的解决;

6、坚持经常性工地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监控承包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意识,检查承包人取土场、弃土场、施工沿线、运输便道、各施工队驻地的环保工作;

7、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现场监理员的建议;

8、完成总监或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 (7)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试验室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好试验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责任项目或区段;并经常进行检查指导;

2、对各承包人使用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审批,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力学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组织进行有关的验证试验、抽样试验、标准试验和验收试验;

3、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备数量、性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4、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承包人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5、监督检查承包人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用表统一,数据真实,整理及时,填写规范;

6、监督检查承包人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7、审查批复承包人的各种标准试验报告及各种组分设计;

8、对承包人提出的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批复;

9、有权越级向业主或监理公司提出监理工作中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证;

10、有权撤换不称职的现场试验监理员,有权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撤换其他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11、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 (8)测量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负责分管的监理工作;负责审查各合同段测量计划或测量方案,检查或复核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基准线、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2、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平、纵线形、标高、构造物设置进行控制,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经检测不合格者不准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审核督促承包人进行测量控制,有权抽查任何部位的线形、标高,发现不合格者,要求承包人改正或报总监要求暂停施工;

4、按合同文件的要求监督、复核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的几何尺寸、标高等并予签认。

5、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它控制点的护桩设施,如发现损坏,督促承包人及时恢复。 6、核查路基土石方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 7、定期监督、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的精度。

8、协助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有关工程所进行的的计量验收工作。 9、负责本专业有关的检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负责编写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5 监理人员权限规定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督促承包人及时、如实地记录、填报工程资料,规范监理人员的签字行为,对监理人员签字权限及时限进行界定。这一规定,对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违反本规定的签字视为无效。

1.5.1 一般原则

1、分级原则:监理人员职务划分为总监(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级,各级由任命的相应职务的人员签字,越级签字无效;

2、专业原则: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资料,必须由相应专业(道路、结构、测量、试验、安全、合同管理等)的监理人员签名方为有效。特殊情况,由于工作需要,上一级监理可以指定其他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人员代行其职能并签字。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仍须上一级监理加签确认方为有效。

3、充分原则:当一种工程资料按规定需两名及两名以上现场监理人员签名(例如现场工程数量的确认等)时,一人签名无效;当一种工程资料需要几级监理或几方签名(例如变更文件、计量文件等)时,缺级或缺方签字无效。

4、亲历性原则:各种现场资料的认可,应由亲自参加者签认;没有亲历者签字视为无效,但总监办组织现场核实者除外。

5、时效原则:承包人应按规定时限申报工程资料,各级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核实、签认。若承包人不按规定时限申报资料(例如延期申报、索赔申报、变更申报、计量申报等)造成工程质量或数量无法确认,监理人员此后可以拒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既不指出问题,又不进行签认,承包人可以向上级监理机构及业主投诉,监理机构视情节对当事人作相应处理。

6、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当事人已离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由上一级监理集体研究,指定专人组成核查组,进行核实,按实签认,并须上级监理加签确认方为有效。

7、监理人员签字的资质要求

路基、桥涵、路面等工程项目的重要工序质量合格的认可,必须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字认可,其它辅助工序的质量签认权可由一般监理人员签认。

1.5.2 签认权限与时限

根据以上监理签字的一般原则,各种资料表格的签认均在不同章节中明确规定由哪级监理人员在什么时限内签认,诸如测量、试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工序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

1、各种支付证书、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和复工令、工程变更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分项分部工程暂停和复工令、中间交工证书由副总监签发批复; 3、各种测量、试验、施工原始记录、工序检查认可、工程验收等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监理人员才能签认。监理员只负责签认旁站记录表并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4、分项、分部工程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签认,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由副总监签认。

5、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审批,分部工程及以上施工方案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审查,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之后上报业主最后批复实施;

第二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1 设计图纸审核

2.1.1 总监办

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组织承包人、业主、设计代表对沿线水系进行调查,以确定涵洞、通道、桥梁的位

置准确合理及排水顺畅,对需要新增和改变设计的涵洞、通道等及时报告业主。

2.1.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1、设计图纸中软基处理部位与地质勘探报告是否一致,有无漏项、漏段; 2、中、小桥从基础到桥面闭合情况,轴线座标闭合情况; 3、图纸工程量是否正确,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是否一致;

4、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费用名称为单元,完成各单元设计工程量统计,以便计量。 5、审查图纸中是否有小差错,是否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是否有结构尺寸等参数据缺失不全。

2.2 检查承包人履约情况

在施工准备阶段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如技术、管理、劳动力人员到位情况,工地试验室的建立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采购和进场情况等是否与合同承诺的相符。如果与合同承诺不相符合,则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将满足要求的人员、机械、材料等组织进场。

2.3 设计交桩

2.3.1 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现场交桩,包括平面控制桩、高程控制桩、护桩等,同时移交有关工程测量资料。

2.3.2 在设计单位交桩后,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对控制桩进行复测和加密并加以保护,再将复测、加密测量资料上报测量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根据上述资料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测检查,如符合规范要求,则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进行批复。未经批复的控制点不得用于施工。

1、检查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2.4 审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2.4.1 审查并批准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主要考核的内容包括:试验人员素质、仪器设备、各项管理制度、试验检测环境、内业资料的整理等

2.4.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件; 2.4.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2.4.4 试验人员的资质证书、上岗证;试验仪器设备数量、性能、标定(鉴定)证明以及标准试验和试验方法;

2.4.5 对试验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如人员更换需补考),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2.4.6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5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

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上报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后,副总监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时反馈给承包人;承包人进行补充、修正后再报总监办审查,由总监书面批复。

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总监审批,不准开工。审核的重点如下: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是否留有余地,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安排是否合理,网络计划等是否正确齐全。

4、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适用,对重要施工方法及工艺,可邀请设计单位等共同探讨,以达到方案可行、实施顺利、费用合理的目的。

5、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6、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7、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2.6 审批承包人的保证体系。

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的履约情况。

承包人应建立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要求有一名专职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的质检工程师;各级专职自检人员应由施工经验丰富、熟悉行业规范和图纸、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试验的技术人员担任,以保证按规范要求进行每道工序,并参与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自检和检测,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安全环保工作要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措施、有制度、有落实、有资金支持,要做到常抓不懈。

2.7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如果存在分包工程,则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上岗证。

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分包计划和分包协议,并将审查情况报业主备案。若发现承包人有非法分包、转包时,要指令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告业主。

2.8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其它主要工作内容

2.8.1 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

2.8.2 检查承包人的驻地建设,其规模、条件应满足生活和工作需要且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

2.8.3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

2.8.4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8.5 审批工程划分

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予以批复并报业主备案。

2.8.6 核算工程量清单。

2.8.7 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业主单位审批。

2.8.8 监理工程师应对征地拆迁情况充分了解,调查清楚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现场环境、人为障碍等情况,通过协调和局部调整承包人施工安排顺序等预防措施,减少和防止费用索赔或工程延期。

2.8.9 结合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和工程特点,制定监理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监理工作程序,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各类监理管理用表,绘制进度、支付、质量控制的形象进度图表并建立相应台帐。

2.8.10 在业主的指导下,组织工程沿线水系调查,以确保涵洞、通道的孔径、位置合理,对需要新增和改变原设计的涵洞、通道及时报告业主。

2.8.11 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业主备案。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理

工程质量是工程的灵魂,是施工监理的重中之重,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将工程质量监理贯穿于施工各个阶段,采取科学的监理程序和方法,对各项工程特别是重点的分项工程的技术要点、重点进行分析,以便对工程质量实行预控、监控,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以保证工程质量不但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而且要达到优良工程的总目标。

3.1 工程质量监理的依据

3.1.1 本项目施工监理合同;

3.1.2 业主与第三方签定的有关合同文件; 3.1.3 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文件;

3.1.4 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程;

3.1.5 业主及总监办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有关指令性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3.2 质量监理的内容

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在这阶段质量监理应采用预控法,本着“主动监理,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控制。

施工阶段主要由承包人按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中要求的施工方法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来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的要求和质量标准,监理内容为:

3.2.1 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完善质量、安全、环保保证体系。

3.2.2 审批分项工程的试验段和正式开工报告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并审批试验及测量结果。

3.2.3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

3.2.4 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材料技术指标和混合料配合比。

3.2.4 对承包人报验的每道工序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该阶段,监理工程师主要抓住“检查”这个重点,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评定标准进行检测,必要时提高检测频率。

3.2.5 尽早发现和制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任何因素或质量事故苗头,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既定的程序处理质量缺陷和事故。 3.3 质量监理的程序

施工监理程序是使工程施工监督与管理按一定的规程和顺序进行的工作步骤,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详见第十四章)。质量监理程序见下页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3.3.1 审查开工报告。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必须按总监办要求的内容及格式向总监办提交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按JTG F80/1-2004附录A-1对工程进行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开工申请报告,除按第十四章要求的表格填写外,还应提交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基础资料。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审批承包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应: 1、在审批前对有关设计图纸进行复核。

2、对承包人所报的资料逐项进行检查,并掌握以下原则: ①开工采用的设计图纸,经过复核无误,已经技术交底;

②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不足、施工现场未准备周全不准开工;

③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应具有材料试验及配合比批复文件; ④在已经认可复测、联测前提下,应具有测量资料的批复文件; ⑤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必须保证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⑥开工报告中必须有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 ⑦开工报告中必须有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 3、开工报告的审批程序

①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总监办审批:承包人在分项开工之前合同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4天)内向总监办提交开工报告,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审批,只有开工报告审查批准后工程才能开工。

②分部工程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报总监办批准。

③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要经过总监办审查批准。 4、分项工程开工的报告的附件内容及要求: ①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②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列表;

投入本分项工程管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焊工、爆破工等),列出姓名、职务、职称、持证资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特殊工种人员要有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

拟投入本分项工程施工工人数量。

③主要机械设备、仪器列表;仅列出本分项工程施工需要的设备、仪器等,与本分项工程开工无关的不要列出。

④进场主要材料报验单,附进场材料自检合格资料。 ⑤测量施工放样报验单,附有关测量检测资料;

⑥与本分项工程开工有关的标准试验,如砼配合比、土工实验等,附标准试验有关的试验资料以及监理试验室批复结果;

⑦项目开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表;附安全教育参加人员登记表。 ⑧项目开工环保措施检查表;填写要具体体详细 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应有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工艺;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等内容。

3.3.2 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一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填报有关施工的原始记录表、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提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3.3.3 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自检工程师提交的检查记录表和报告单后,确认承包人的工序自检已完成并自检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如检查合格则签认原始记录表和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同意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对检查不合格的工序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则不能进行后道工序。

3.3.4 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承包人按JTG F80/1-2004附录A分项工程分类完工后,承包人质量检验工程师、技术主管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自检,自检合格后,按第十四章要求的表格将该分项工程所有原始记录表,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自检人员一起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对质量检验报告单进行签认;如不合格,则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返工或其他补救措施。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一分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单位、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由总监办组织,根据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单位、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返工进行下道工序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3.4 质量监理的方法与措施

3.4.1 测量复测

测量工作要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它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重点之一,监理工程师要加强测量工作的复查,对放线所依据的基准点、基准线都要经过严格复查。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监理工程师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它桩位不低于30%抽测;

2、督促施工单位在原始地面线未扰动以前测定地面线,并对测定结果进行抽测,抽测频率应能判定施工单位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且不低于施工单位测点的30%。地面线复测资料要长期保存直至峻工,作为土石方量计量和变更的原始资料。

3、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控制工程线位、标高和尺寸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认定;

4、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并提出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5、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定线放样的控制:

(1)对于定线放样,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完成如下工作:①核对资料,实地检查导线点的位置;②导线点和加密导线点护桩,以便保存到工程竣工以后;③建立水准基点并护桩;④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工程测量复核过程中,负责迁移位置不当的并补设遗失和损坏的桩标。根据需要建立闭合导线或附合导线。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施工中所有标桩进行固定性的保护并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或涂涮鲜明的颜色,并妥善保管好所有的标桩直至竣工验收;⑤绘制横断面图用以准确放出路基边桩。

(2)总监办对定线放样应注重做好下列工作:①参加设计单位在现场向承包人交桩工作;②现场监督抽查承包人的放样测量,主要包括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所使用的仪器是否符合精度要求;③对承包人复测的闭合导线、附合导线、水准点、加密导线、加密水准点进行复测,对承包人的测量精度(闭合差)进行复算;④检查每次测量放样的记录,当符合精度要求时,测量监理人员签字后将一份原件交承包人,总监办保存一份复印件,以便承包人绘制施工图纸;⑤如发现定线与设计资料不符或不符合规范的精度要求,要研究偏差的原因,如果属于测量的原因,应通知承包人重新测量;如果属于设计上错误,则应尽快通知业主代表要求设计单位重作定线计算,若因重新定线计算而引起工程数量的增减,应及时将此情况报告总监。⑥督促相邻承包人互相取得联系,协调工作,以利相邻工程导线点和水准点的衔接。

3.4.2 试验检测

试验检测的重点是控制好各种原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以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都是合格材料。在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对各种试验数据认真进行复核,批准使用范围,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承包人对所施工工程取样进行试验证实和完工后进行试验检测,并独立抽检证实。(试验检测内容详见第十二章)

3.4.3 检测试验段

在道路施工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均要进行试验段的施工。试验段开始前,承包人按第十四章规定内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试验段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按第十四章程序审查、审批试验段开工报告后,同意承包人进行试验段开工。承包人在软土地基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进行施工时,应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做试验段。在试验段施工中,承包人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一道对施工过程、工艺控制、施工方法等进行详细的检测记录,从中选出施工的最佳方案和质量控制程序指导全线开工,避免全线开工时因各种因素造成质量缺陷或不必要的返工。

1、检查试验段的准备情况,审批承包人关于试验段的开工报告

承包人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的批准后,应积极做好试验和各项准备工作。在试验段开工前,需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试验段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试验段的开工报告逐项进行审查,均符合要求后批准试验段开工。

2、旁站试验段施工

试验段开工后,监理工程师通过使用试验、检测等手段,检查材料和工程的质量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

3、审批试验段总结报告及正式工程的开工报告

在试验段修筑完毕,承包人自检各项技术指标全部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试验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试验概况;②所使用材料的技术性能;③试验段的各项检测结果;④试验段取得的经验;⑤失败的教训和问题分析;⑥正式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⑦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正式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经对试验段工程质量进行各项检测、试验,并审查试验段的总结报告,全部合格后予以验收。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正式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签字批准正式开工。

3.4.4 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全方位进行主动动态跟踪,随时检查原材料质量、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机械设备、配合比是否与被批准的相符,并对承包的试验方法,取样方法及测试数据进行检查、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对工程

质量有重大影响,或有特殊要求的工序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应注意及时发现隐患,避免或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检查、督促承包人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对工程质量实行监控。现场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一次以上,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重点巡视的内容有: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一次,并认真、详细的填写巡视记录。

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总监办监理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4.5 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文件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包括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施工方案、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批复文件、工程变更、补充技术标准或要求以及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情况通报等,包括监理工程师运用这些指令性文件给承包人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苗头,提醒承包人加以注意和改进,提出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意见的批复等。

3.4.6 暂停施工

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实施的工程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质量、安全隐患已经发生,为了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监理工程师通过签发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该部分的工程施工。暂时停工指令分整个标段工程的停工、单位工程的停工、分部工程的停工、分项工程的停工等;签发的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将明确工程暂停范围、期限以及暂停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

3.4.7 暂停工程计量

当施工单位的部分或全部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偏离计划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较大时,监理工程师在签发相应的指令后,对施工单位可进一步采取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计量的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纠正质量、进度、安全方面的偏差。

3.4.8 约见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已经明显偏离计划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在下发相应的监理工作指令、工程暂停施工指令、甚至暂停工程计量等措施后,施工单位仍没有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或采取措施后效果不明显,监理工程师将建议业主约见法人代表或报监理工程师在告业主后,直接约见法人代表。

3.5 现场监理旁站方案

3.5.1旁站监理的职责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材料、设备、安全、环保等方面与批准的是否一致,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要马上对承包人进行提醒和警告,能制止时要马上制止,不制止的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5.2旁站监理的要点

1、钻(挖)孔灌注桩监理旁站要点

(1)记录每根桩的钻孔开始时间、桩编号、钻机机型、机组人员及开钻前准备工作;在钻孔过程中须进行地质情况、钻进深度、钻进速度、水头高低、泥浆变化的巡查,其中地质出现变化时应全过程旁站记录;

(2)清孔结束时,检查以下内容并开始全过程旁站:校核测深设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其

准确性:孔径、孔深;泥浆性能指标,主要是相对密度、粘度、含砂率;钢筋笼主要查节数、长度、直径、钢筋数量、规格及锈蚀、变形情况;保护层垫块是否满足要求;

(3)检查记录下钢筋笼起止时间、每节钢筋焊接的起止时间、每道焊缝情况,下钢筋笼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现场采取的措施;

(4)下钢筋前应检查和记录声测管的安装质量。声测管的直径、壁厚、数量、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声测管要用丝扣连接,与钢筋笼固定牢固,防止在浇混凝土时发生变形和阻塞。

(5)灌注前的准备中做检查:导管的长度、节数以及连接情况;孔深及料斗体积及料斗位置(高度);

(6)灌注过程检查记录:首批砼的数量及灌注时间;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详细记录:每盘砼数量、每次灌注后导管埋深、砼上升高度、砼总量、砼顶面标高正确、砼质量及试件制作情况、砼灌注结束时间、灌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施工单位现场采取的措施;

(7)做好交接班记录和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及时对施工单位的记录进行确认。 2、水泥混凝土浇筑监理旁站要点

(1)检查、记录施工人员、机具及场地准备情况; (2)检查、确认现场是否具备浇筑条件;

(3)检查、记录道路的通畅、与砼搅拌站联络方式,安全装置的措施到位情况; (4)记录砼浇筑的起讫时间、天气、温度情况、砼方量;

(5)检查、记录砼的均匀性以及用于坍落度、强度检验的模具准备情况; (6)记录砼倾卸采用的方式、高度情况;

(7)记录水泥砼分层浇筑的厚度、顺序和方向;

(8)记录砼振捣组合方式、有无漏振、有无碰撞模板、钢筋、预应力管道、预埋件情况; (9)检查、记录水泥砼浇筑期间支架、模板、钢筋、预应力管道以及预埋件的稳固情况; (10)检查、记录养护情况及砼浇筑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包括冬雨季节)的处理措施; (11)对于特殊工艺的砼浇筑按照规定做好施工记录; (12)记录交接班情况。

3、预应力张拉监理旁站要点

(1)张拉前对机具进行检查,记录张拉用钢绞线、锚具、夹片和连接器等材料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并确认已经检测合格;

(2)检查预应力钢绞线穿索情况(不得有缠绞、扭麻花、锈蚀现象、表面不应有污染、损伤等);

(3)确认千斤顶、油表、钢尺等器具经校验、标定、并在有效期内,记录千斤顶型号、油表编号并确认该千斤项、油压表的编号是否与标定书一致;

(4)记录张拉构件名称、编号,对于后张拉还应记录构件龄期、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及弹性模量测定值等;

(5)检查、记录张拉现场及安全保障措施;

(6)对于后张拉法张拉,检查预留孔道的尺寸与位置是否正确,孔道是否平顺、有无堵塞。梁端锚垫板、压浆孔是否已清理干净,锚垫板是否垂直于孔道中心线、锚垫板后砼是否密实等;

(7)记录张拉开始时间、操作人员、张拉顺序及方式;

(8)描述张拉过程是否符合要求、随时记录油表读数与伸长值,根据油表压力与控制拉应力之间的参数方程式计算每级张拉的控制应力并与设计控制应力进行对照。督促施工单位如实记录和填写相关表格。后张拉法张拉过程中应时刻观察锚垫板的变形情况;

(9)对张拉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做好详细记录; (10)张拉完毕后,及时测量构件的起拱度,并对构件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11)查看端头多余预应力筋的切割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切割方式; (12)记录交接班情况。

4、孔道压浆监理旁站要点:(1)检查、确认制作水泥浆所用材料的质保及配比资料; (2)检查、记录压浆机械、压力表是否齐全、其工作性是否满足施工要求;(3)检查管道的清洁及畅通情况;(4)监督水泥浆的拌制过程、记录拌制时间、操作人员、压浆梁号、压浆顺序、方式及各孔道压浆起止时间、压力读数等;督促施工单位如实填写构件压浆记录表,

并及时确认;(5)检查、记录水泥浆的稠度,记录试块制作时间及情况;(6)记录压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并及是上报;(7)记录交接班情况。

5、试验工程旁站监理要点:(1)检查确认承包人试验设备仪器的的标定情况;(2)旁站试验全过程,见证试验数据的真实性;(3)指导承包人的试验操作,保证其试验操作的规范性;(4)记录试验数据;(5)记录试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

3.5.3 本项目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旁站方案(见表3-1)

本项目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旁站方案

表3-1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 分项工程 土方路基 软土地基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 基础及下部构造 主要构件预制 桩基 承台、立柱、盖梁 T梁、空心板预制 现浇箱梁 桥面铺装 伸缩缝安装 碎石垫层 级配碎石底基层 旁站工序或部位 土工试验、压实度检测等 换填材料、砂垫层材料试验等 土工合成材料的试验等 参照桥梁工程 原材料试验;混凝土浇筑、试块抗压试验等 原材料试验、混凝土浇筑、试块抗压试验等 原材料试验;试桩;钢筋笼焊接安放;泥浆试验;混凝土灌筑;试块抗压试验等 是否全过程旁站 路基工程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小桥 涵洞通道 基础及下部构造 原材料试验、混凝土浇筑、试块抗压试验等 原材料试验;混凝土浇筑;预应力筋张拉、压浆;试块抗压试验 原材料试验;预压观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筋张拉、压浆;试块抗压试验等 桥梁工程 上部构造 总体、桥面系 原材料试验;混凝土浇筑等 安装等 原材料试验、厚度、压实度检测等 原材料试验、厚度、压实度检测等 路面工程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原材料试验、水泥剂量、厚度、压实度检测等 水泥混凝土面层 原材料试验、厚度、强度检测等 3.6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 3.6.1 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序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3.6.2 质量缺陷工程的处理程序:

1、监理工程师首先发出质量问题工作指令,严重者发出停工令; 2、承包人根据质量缺陷的原因写出专题报告和处理方案;

3、总监办对承包人的专题报告和处理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提出检查报告和处理

意见,报业主核定批复实施和备案;

4、承包人根据批复的方案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处理中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待缺陷工程处理后,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

3.6.3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及处理权限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其处理权限如下:

1、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按监理程序发布停工令,进行初步调查,报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组织复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实施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2、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权属于省交通主管部门。由监理工程师按监理程序进行停工、调查、提出事故类别,编写事故记录和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上报项目业主。由项目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现场研讨会,立案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一般事故调查,作出处理决定批复给项目业主公司、总监办执行。

3、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权属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立案程序同于第2点,将材料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呈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事故调查、审理、分析作出处理决定并批复各有关单位执行(项目业主和质量监督单位至始至终有协作的义务)。

3.6.4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报告,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在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在3天内书面上报省质量监督站,同时上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质量监督站。

(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报告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3、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必做好下列工作,做好事故现场保护:

(1)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拯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因拯救人员、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2)对一般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下达停工令、封存施工原始资料,并进行初步调查及了解情况。

(3)主持检查:试验、测量、察看现场、督促事发单位上报资料,编写好检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业主。

4、业主接监理工程师报告后,由项目业主法人或委托分管人员,组织项目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的调查或召开现场会,技术分析会或专家技术会等,对事故作出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

质量事故监理程序框图

第四章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4.1测量

4.1.1控制测量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进行下列工作,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查检验。

1、导线点和水准基点的复测及保护;

2、按规范规定建立桥梁结构物施工控制网并定期复测; 3、按相同精度要求进行加密导线点及水准点的布设与保护; 4、按规范要求定期对控制网进行复测。 4.1.2 施工定测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进行下列工作,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检验。

1、填方路基的中桩、边桩及坡脚线的放样,挖方路段的中线、坡顶线、坡脚及边坡坡度的放样;

2、涵洞的轴线、交角和涵长及涵底标高的放样,检查涵底标高是否与沟底标高吻合; 3、通道的轴线、交角和通道长及各部位标高的放样,检查通道底标高是否与两端道路标高吻合;

4、桥梁结构物的轴线、交角、桩位、柱位、跨径等数据及相互位置和各部位标高的放样;

5、排水及防护工程的平面位置、横断面尺寸的放样。

4.2 路基工程

4.2.1本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

本项目为旧路改扩建二级路工程,新旧路基搭接、半填半挖及施工中车辆通行干扰是本项目路基施工的重点也是难点。

4.2.2现场准备 1、施工测量

(1)承包人应在开工之前进行现场恢复和固定路线。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等。

(2)承包人应对所有的测量进行记录并整理好资料。每段测量完成后,测量记录本及成果资料由承包人的测量员及其主管技术人员共同签字,送交监理工程师检查。

(3)在监理工程师检查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测量成果时,承包人应无偿提供设备及辅助人员。

(4)在监理工程师核准测量成果后,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设置路基用地界桩和坡脚,路堑顶、截水沟、边沟、护坡道、借土场及弃土堆的具体桩位,标明其轮廓,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2、调查与试验

(1)路基施工前,承包人应对图纸所示的利用方、借土场的路堤填料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试验。试验项目如下:①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天然稠度,②颗粒大小分析试验,③含水量试验,④密度试验,⑤相对密度试验,⑥土的击实试验,⑦土的承载比试验(CBR值),⑧有机质含量及易溶盐含量试验

(2)承包人应将调查与试验结果的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所调查的试验结果与图纸资料不符时,应提出解决方案,报工程师审批。否则,填方路基不得施工。

3、试验路段

在路堤填筑正式施工前,选择地质条件、断面形式等工程特点具有代表性的地段,修筑试验段,并写出总结报告,以指导施工。路堤试验段施工包括以下内容:(1)填料试验、检测报告等;(2)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最佳含水量及碾压时含水量允许偏差等;(3)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4)质量评价指标、标准;(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工艺;(6)原始记录、过程照片;(7)对施工设计图的修改建议等。

路基填筑试验段总结报告未得到监理和业主的批准,路基填筑不得开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路堤试验段的试验成果进行路基填筑施工,确保路堤施工质量。

3、施工期间防、排水:(1)临时排水设施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施工前应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施工期间要经常维护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2)不论挖方或填方路基,均应做到各施工层表面不积水,应随时保证一定的泄水横坡或纵向排水通道,填方路堤各施工作业层面设置排水沟横坡为2%~4%。(3)挖方路堑边坡在开挖前要做好临时截水沟,要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水流冲刷边坡。(4)承包人的临时排水设施及排水方案应报请监

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任何因污染、淤积和冲刷遭受的损失,均应由承包人承担。

4、清理场地:(1)路基范围内的树木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妥善处理。(2)路基用地范围内原地面以下30cm以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及表土应予以清除,并堆放在弃土场内以备利用。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4.2.3 路基土石方工程 1、挖方路基施工监理

(1)挖方路基必须认真、细致、准确,否则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且造成边坡坡度不一致或二次开挖。严禁超挖,若超挖由承包人自费回填至设计坡面。

(2)挖方施组中必须结合具体的地质情况、工艺试验的成果来编写,实施中必须按监理审查批准的施组执行,边坡由总监办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计量。

(3)开挖要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开挖过程中要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 (4)路堑开挖的土石方,凡可用作筑路材料的,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

(5)路堑开挖弃方或不适用的材料,承包人必须弃于指定弃土场,弃土堆要按规范要求边坡顺直,表面平整。

(6)对于土质挖方开挖不能一次完成路床的,必须在设计路床标高顶上预留至少300mm厚的保护层,防止不必要的换填工程量的产生,若需换填的,其路槽底面应平整。

(7)半挖半填路段,必须按设计图纸和路基施工规范进行,保证路基的整体性、稳定性,防止路基出现纵向裂缝。

2、填方路基施工监理

(1)确保路基填前原地面处理质量

①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原地面,按照规范要求认真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原地面杂草、树根和建筑垃圾要彻底清理干净,清理后整平碾压。对于拆除建筑物,特别是基坑等必须从最底部清理干净,挖台阶分层填筑,每层压实度控制在93%以上。

②低路堤原地面压实度,从路槽底面标高往下计算,80cm以内压实度必须达到95%以上,80-150cm范围内压实度必须达到94%以上(压实度标准或按业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

③自然坡度陡于1:5的地面,必须采用超挖原地面至坚硬土层形成不少于2米宽的台阶,并在分层填筑时台阶平台部分必须达到要求压实度。

④地形复杂地段,必须按先剃头(即清除表土及腐植物)再开挖台阶,并将虚土全部清除后,才可先填小坑小凹部,再局部填筑,最后按填前碾压和填筑的程序施工。

(2)高度重视试验路段,从填料、机具、碾压工艺、碾压时间等各方面系统总结,使试验路段真正达到试验和推广目的。

(3)路基填筑要控制好“一量”、“五度”、“八部”

①一量:路基含水量必须控制在最佳状态下进行碾压,这对路基压实度非常重要。碾压时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的±2%以内,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气温及蒸发量进行适当调整。

②五度:路基填筑控制的“五度”是指松铺厚度、平整度、压实度、宽度、横坡度。松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具及通过试验段确定,并应遵循下列规定:松铺厚度每层不得超过3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10cm,每层填筑时应挂线施工;横坡度直接影响路基表面水的及时排放,坡度大小应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控制。

路基填土的平整度直接影响压实度的均匀和压实度质量,因此必须采用平地机进行填土的整平,并分层整出路拱,同时从下而上逐层调整到与设计纵坡平行。

路基压实度的控制严格按照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频率为每1000m2至少检验2点,不足1000m2时检验2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路基宽度每层填筑施工宽度应按对应标高的设计横断面宽度加上两边沉降加宽值加上不小于30~50cm的超填宽度,宽度控制应从第一层填土开始。

③八个部位

a.路基与构造物衔接部,即桥涵台背部位,必须按设计采用粒料级配好、骨料多、渗水性好的材料进行填筑,并应严格控制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m,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2倍孔径长度范围内按96区控制,以减小路基的自然沉落值。台背基坑回填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厚度宜为10~20cm。碾压不易到位的边角处,须用小型冲击夯实机械按要求夯压密实,分层厚度不宜

大于15cm,并压(夯)到设计的压实度。涵洞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靠近结构物部分应减薄松铺厚度,采用静压增加压实实遍数,既满足压实度的要求,还必须保证结构物的安全。

b.软弱地基部,要按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由专业队伍进行沉降和稳定监测,各监理、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观测结果组织施工和监理。

c.标段结合部,指施工单位作业段之间的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相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d.边缘及上下路口部

边缘指大型压实机具无法碾压的部位,如路缘石,耳墙与路基结合部位,要求施工要采用小型夯(压)实机具予以有效处理。

上下路口部指路基填到一定高度后,需留下的运输车辆上下路口,应尽量将坡度放在路基边缘以外,以不影响路基的整体铺筑碾压。若受条件限制,也要将上下路与路基结合部重新挖掉,分层压实处理,以保证其压实质量。

e.半填半挖部

半填半挖的压实应以纵向台阶相接,台阶宽不小于1米,施工前要将各凹凸不平地段处理整平碾压符合要求,然后再挖纵向台阶,分层填筑。

f.填挖结合部,应先整齐地切出填挖结合面,并彻底清除虚土。当填至与挖方顶面平齐时,在填挖结合面两侧各10m范围内采用重锤补夯。

g.小坑小洼部,应事先确定处理面积,将小坑小洼部切割整齐,分层填筑压实与大面积整平时,方可进行大面积填筑。

h.高填方地段(指8米以上)除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认真进行分层填筑外,为减小工后沉降,原地面处理应采用重锤夯实。填筑时,压实度按93区控制,并间隔一定高度采用重锤或冲击碾压机械进行补压。

3、填石路堤质量监理

(1)填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强风化石料、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②路堤填料粒径应不大于500mm,并不宜超过层厚的2/3,不均匀系数宜为15~20。路床底面以下400mm范围内,填料粒径应小于150mm。

③路床填料粒径应小于100mm。

(2)基底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①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②在非岩石地基上,填筑填石路堤前,应按设计要求设过渡层。

(3)填筑应符合以下规定:①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满足表1中孔隙率标准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②路床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③岩性相差较大的填料应分层或分段填筑。严禁将软质石料与硬质石料混合使用。④中硬、硬质石料填筑路堤时,应进行边坡码砌。码砌边坡的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基填筑宜基本同步进行。⑤压实机械宜选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⑥在填石路堤顶面与细粒土填土层之间应按设计要求设过渡层。

(4)填石路堤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填石路堤上、下路堤压实质量标准 分区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硬质石料孔隙率(%) 中硬石料孔隙率(%) 软质石料孔隙率(%) 上路堤 0.8~1.50 ≤23 ≤22 ≤20 下路堤 >1.50 ≤25 ≤24 ≤22 ①填石路堤施工过程中的每一压实层,可用试验路段确定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控制压实过程;用试验路段确定的沉降差指标检测压实质量。

②填石路堤填筑至设计标高并整修完成后,其施工质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1 检查项目 压实度 填石路堤施工质量标准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其他等级公路 符合试验路确定的施工工艺 施工记录 沉降差≤试验路确定的沉降差 +10,-20 +10,-30 不大于设计值 50 100 水准仪:每40m检测1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测5~9点 2 纵面高程(mm) 3 弯沉 4 中线偏位(mm)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 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加HY、YH两点 5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米尺:每200m测4处 3m直尺:每200m测4点×10尺 6 平整度(mm) 20 30 7 横坡(%) ±0.3 ±0.5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 8 边坡 每200m抽查4处 平顺度 符合设计要求 ③填石路堤成型后的外观质量标准:路堤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石料不松动,铁锹挖动困难;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4、土石路堤监理要点

(1)填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等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②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2/3;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质石料时,其CBR值应符合规范的规定,石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

(2)在陡、斜坡地段,土石路堤靠山一侧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和防渗处理。 (3)填筑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压实机械宜选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

②施工前,应根据土石混合材料的类别分别进行试验路段施工,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②土石路堤不得倾填,应分层填筑压实。 ④碾压前应使大粒径石料均匀分散在填料中,石料间孔隙应填充小粒径石料、土和石渣。 ⑤压实后透水性差异大的土石混合材料,应分层或分段填筑,不宜纵向分幅填筑;如确需纵向分幅填筑,应将压实后渗水良好的土石混合材料填筑于路堤两侧。

⑥土石混合材料来自不同料场,其岩性或土石比例相差较大时,宜分层或分段填筑。 ⑦填料由土石混合材料变化为其他填料时,土石混合材料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应小于300mm,该层填料最大粒径宜小于150mm,压实后,该层表面应无孔洞。

⑧中硬、硬质石料的土石路堤,应进行边坡码砌。码砌边坡的石料强度、尺寸及码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边坡码砌与路堤填筑宜基本同步进行。软质石料土石路堤的边坡按土质路堤边坡处理。

(4)土石路堤的外观质量标准:路基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填石无松动,铁锹挖动困难;中硬、硬质石料土石路基边坡码砌紧贴、密实,无明显孔洞、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应向内倾斜,坡面平顺。

5、软土路基施工监理

(1)挖除换填透水性土或片石

沿线软土主要为饱和性粘土、腐殖土,物理力学性质较差,若不处理将危及路堤(特别是挡土墙、高填方)稳定及运营安全,处理深度不大于3.5m的软基,一般采用清除换填等方法进行处理。

(2)砂垫层

砂垫层采用洁净的中、粗砂,厚度要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50~100cm,宽度(两侧)比路堤底宽50~100cm。必须分层填筑,采用水密法,人工振捣密实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含泥量不允许超过规范规定。

(3)土工合成材料

土工合成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在采用土工合成材料加筋的路堤填筑正式开工前,应结合工程先修筑试验路段,以指导施工。

6、高填方及陡坡路基施工监理要点

(1)填方路堤高度大于10米时,在施工前必须对基底承载力进行测定,基底承载力要满足设计要求。

(2)当地面横坡大于1:5时,填方路段必须进行挖台阶处理,台阶宽度不小于2米。 (3)高填土路基要求按分层填土、分层压实的方式施工。除按正常压实外,在非桥头路堤基顶下20cm、每一级平台处和桥头路堤基底采用高性能压路机压实3~5遍。

(4)选用透水性好的路基填料,严格控制每层的压实度和填筑厚度。 4.2.4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监理要点

高填方路堤、半挖半填路段按设计要求铺设土工合成材料,以提高路基的稳定性,土工合成材料处治的监理要点如下:

1、土工合成材料技术、质量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2、土工合成材料在存放有铺设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暴露或暴晒,防止老化。

3、铺设土工合成材料时,下承层平整度符合要求,摊铺时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不得扭曲、折皱,应用人工拉紧,可采用插钉等措施固定。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垂直于路堤轴线方向。

4、土工合成材料的连接,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宜为30~60cm;采用缝接时,缝接宽度应不小于5cm,缝接强度应不低于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

5、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工合成材料受损,出现破损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6、土工合成材料上的第一层填土摊铺宜采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一切车辆、施工机械只容许沿路基轴线方向行驶。

7、双层土工合成材料上、下层接缝应错开,错开长度应大于50cm。 4.2.5 排水、防护支挡工程 1、边沟施工监理

(1)挖方地段和填方地段应按图纸规定设置边沟

(2)边沟和涵洞接合处应与涵洞洞口建筑配合,以便水流通畅进入涵洞。

(3)平曲线处边沟施工时,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纵坡平顺衔接,不允许曲线内侧有积水或外溢现象发生。

(4)土质地段当沟底纵坡大于3%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截水沟施工监理(本项目无) 3、排水沟施工监理

排水沟的线形要求平顺,转弯处宜做成弧形,其半径不宜小于10m,沿路线布置时,应离路基尽可能远一些,距路基坡脚不宜小于3-4m。纵坡过大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跌水和急流槽施工监理

跌水与急流槽必须采用浆砌圬工结构,急流槽的纵坡应按图纸所示施工,一般不宜超过1:1.5;跌水的台阶高度可根据地形、地质等条件决定。

5、盲沟施工监理

盲沟的顶部做封闭层,盲沟的埋置深度,应满足渗水材料的顶部,不得低于原有地下水位的要求。盲沟纵向坡度不小于1%。

6、砌体防护的监理要点

(1)砌块在使用前必须浇水湿润,表面要干净。

(2)砌筑基础的第一层砌块时,如基底为岩层或砼基础时,应对如流先将基底表面清洗湿润,再座浆砌筑;如基底为土质,可直接坐浆砌筑。

(3)砌体应分层砌筑,砌体较长时可分段分层砌筑,但两相邻工作段的砌筑差不宜超过1.2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各段水平砌缝应一致。

(4)各砌层应先砌外圈定位行列,然后砌筑里层,外圈砌块应与里层砌块交错连成一体。

(5)砌层的砌块应安放稳固,砌块间应砂浆饱满,粘接牢固,不得直贴靠或脱空。

(6)砌筑上层块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块。

(7)砌缝宽度要求:浆砌片石一般不大于4cm, 浆砌块石一般不大于3cm,浆砌料石一般不大于2cm。

(8)砌体勾缝采用凹缝,石砌体勾缝应嵌入砌缝内约2cm。

(9)浆砌砌体,应在砂浆初凝后,洒水覆盖养生7~14天,养护期间应避免碰撞、振动或承重。

6、挡土墙施工监理

(1)承包人应熟悉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及施工条件,结合自己的设备能力,做出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始砌筑前28d报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方可开始砌筑。

(2)砌筑或浇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挂线或样板挂线,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面线可大致顺直,在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分符合图纸要求。片石掺入量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分层浇筑、分层振捣密实。

(3)墙基槽的开挖和回填,墙体的沉降缝、伸缩缝、防水层、泄水孔应符合图纸规定或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设置。

7、高边坡施工防护监理要点

(1)深挖路堑开挖要坚持分级开挖,分级防护的原则,自上而下,开挖一级,防护一级,严禁一挖到底。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人的开挖线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2)土石方开挖爆破禁止用大爆破施工,应严格控制用药量,采用光面爆破。

(3)骨架防护施工前,应检查是否清刷坡面浮上,填平坑凹,拱架施工应挂线刻槽。 (4)高边坡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地质观察,当实际地质与设计不符时,应会同业主和设计对高边坡防护方案作出必要的调整。

4.2.6涵洞、通道施工质量监理 1、圆管涵施工质量监理

(1)管节安装从下游开始,使接头面向上游。 (2)涵管接缝宽度不应大于10mm。

(3)如果图纸有规定,在管节接缝填塞好后,应在其外部设置C20混凝土箍圈。 (4)当管节采用承插式接缝时,在承口端应先注以干硬性水泥砂浆。 (5)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无阻水现象。

(6)外露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一致,与路线边坡匹配,棱角分明。 (7)各接缝、沉降缝位置正确,填缝无空鼓、开裂、漏水现象。 2、盖板涵施工质量监理

(1)混凝土的涵台及基础分别浇筑时,基础顶面与涵台相接部分应拉毛。

(2)盖板安装前,应检查成品及边墙尺寸,并检查涵台强度是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盖板安装时必须注浆稳固。

(3)盖板安装后,盖板上的吊装装置,应用砂浆填满,相邻板块之间采用1:2水泥砂浆填塞密实。

(4)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无阻水现象。

(5)外露混凝土表面平整颜色均匀一致,与路线边坡、线形匹配、棱角分明。 (6)各接缝、沉降缝位置正确,填缝无空鼓、开裂、漏水现象。

4.3 桥梁工程

4.3.1 本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

本项目有中、小桥10座。桥梁的结构形式下部构造主要为桩基础,上部构造主要有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预应力T梁等结构形式。桥梁桩基础和预制T梁、箱梁施工是本工程的重点。

4.3.2 基础工程监理要点 1、桩基础终孔的原则

本项目桥梁基础型式多为桩基础,监理工程师应详细了解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摩擦桩终孔时如实际地质情况与提供设计的地质情况没有变化,以设计标高终孔;嵌岩桩终孔时如地质无变化,按设计终孔,如实际地质与设计时地质有变化,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共同确定终孔;挖孔桩终孔有一定的直接性, 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承包人质检工程师必须下孔内进行基岩描述,同时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也要下孔内进行基岩描述,如符合设计则由

施工、监理、业主三方共同确定终孔,如地质条件与设计不同,需要变更的,则由设计、业主、监理、施工四方确定终孔。

2、钻孔灌注桩

(1)护筒:护筒内径宜比桩径大20~40cm;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护筒高度宜高出地面30cm或水面100~200cm;护筒的埋深一般为2~4m。

(2)钻孔

①钻孔时,应按设计资料绘制的地质剖面图,选用适当的钻机和泥浆;

②钻机安装后的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中不应产生位移或沉陷,否则应及时处理。 ③开孔的孔位必须准确,开钻时均应慢速钻进,待导向部位或钻头全部进入地层后,方可正常钻进。

④根据钻进情况,记载地质情况,并与原设计提供地质资料对照;钻进中遇流沙、塌孔等特殊地质情况时,桥梁工程师及时会同承包人研究,确定技术措施,如加深护筒,加大泥浆比重等,情况严重时(如要求填孔重钻、改变孔位等情况出现时),应报告总监办,必要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⑤在钻孔排渣、提钻头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处理孔内事故或因故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

(3)成孔

①监理工程在审查承包人按合同文件要求完成的自检报告的基础上,独立完成成孔检查,检查内容为孔深、孔径及倾斜倾斜度符合设计要求,才可允许终孔;

②确定桩长测量方法,比如桩底起算高程确定;注意测桩长时测绳应用钢尺复核,以钢尺校核数据为准;

③清孔方法有换浆、抽浆、掏浆、空压机喷射、砂浆置换等方法,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在清孔排渣时,应保持泥浆循环,及时吊运钢筋笼,防止塌孔;

④不论支承桩还是磨擦桩都应安排二次清孔,保证桩底沉渣厚度不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清孔之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泥浆性能试验,符合要求方可进行混凝土灌注施工。

3、挖孔灌注桩

经总监办和业主批准,地质条件好,无地下水或少量地下水且土层较密实或风化岩层,桩长小于30m且直径≥1.2米时,可采挖孔灌注桩。

①在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终孔尺寸、平面位置和竖轴线倾斜情况,如有偏差应及时纠正。

②挖孔施工应根据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孔壁支护方案报批,并应经过计算,确保施工安全并满足设计要求。

③孔内遇到岩层须爆破时,应专门设计,宜采用浅眼松动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在炮眼附近加强支护。孔深大于5m时,必须采用电雷管引爆。孔内爆破后应先通风排烟12min并经检查无有害气体后,施工人员方可下井继续作业。

④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孔底表面无松渣、泥、沉淀土。如地质复杂,应钎探了解孔底以下地质情况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报监理、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⑤孔内无积水方可不采用水下灌注混凝土施工,当出水量大于规范要求时,应采用水下灌注施工。

4、钢筋骨架制作、运输及就位

①钢筋骨架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要确定合理的长度,焊接质量、搭接长度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②应在钢筋骨架外侧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垫块,其间距竖向为2m,横向圆周不得少于4处,骨架顶端应设置吊环,制作、检查、运输和起吊时防止过分变形;

③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的允许偏差为: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骨架外径±10mm;骨架倾斜度±0.5%;骨架保护层厚度±20mm;骨架平面位置±20mm;骨架顶端高程

±20mm;骨架底面高程±50mm。

④骨架入孔一般用吊机,无吊机时,可采用钻机钻架,灌注塔架。起吊应按骨架长度的编号入孔。

⑤钢筋笼制作完毕,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吊装入孔。 5、桩基水下混凝土浇筑

①为保证桩基砼的浇注质量,监理工程师在灌注过程中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详细填写旁站纪录。

②安装导管前应对导管做水密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施工。导管端头距孔底20~40cm,并应连接可靠。

③首批混凝土应根据孔径大小计算出保证一次灌注砼埋深导管≥1m,储存斗应符合首批砼量的容积大小。浇筑中控制导管埋置深度,埋置深度为2~6m;

④为防止钢筋骨架上浮,灌注的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1m左右时,应降低混凝土的灌注速度。当混凝土拌和物上升到骨架底口4m以上时,提升导管,使其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m以上,即可恢复正常灌注速度。

⑤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m,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多余部分接桩前凿除,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

⑥在灌注将近结束时,应核对混凝土的灌入数量,以确定所测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确。

⑦在灌注过程中,应将孔内溢出的水或泥浆引流至适当的地点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及河流。

6、钻、挖孔成孔质量标准(见下表) 项目 允许偏差 孔的中心位置(mm) 群桩:100;单排桩:50 孔径(mm) 不小于设计桩径 倾斜度 钻孔:小于1%;挖孔:小于0.5% 孔深 摩擦桩:不小于设计规定;支承桩:比设计超深不小于50mm 沉淀厚度 清孔后泥浆指标 摩擦桩: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对于直径≤1.5的桩,≤300mm;对桩径>1.5m或桩长>40m或土质较差的桩,≤500mm 支承桩:不大于设计规定 相对密度:1.03~1.10;粘度:17~20Pa.s;含砂率:<2%; 胶体率:>98% 4.3.3 钢筋混凝土工程 1、钢筋工程

(1)对照设计图纸,检查钢筋数量、规格、长度、所在位置、绑扎和焊接质量; (2)注意钢筋在模板内定位及牢固情况,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焊接件按规范要求取样,注意取样代表性; (4)防止脱模剂污染钢筋。

(5)现场检查钢筋工程,可用抽样检查的办法,但几何尺寸及高程不允许省略; (6)重要结构钢筋,除检查承包人的自检报告外,还应做现场检查,现场填写监理检查表格,作为原始资料的一部分集中归档,并归入竣工资料中作为监理抽检部分。

2、支架和模板

(1)模板工程:①模板进场后,宜逐块检查是否平整,边角是否整齐;大型桥梁边、角的位置宜制作特殊型式的模板;②模板拼装时,提示施工人员设板错缝;③模板拼装就位后,应先核对设计文件,检查总体尺寸及高程;再检查模板支撑、定位牢固情况;然后看各细部拼缝情况,表面平整度以及涂刷脱模剂情况;④提示承包人外露面模板以及脱模剂是影响桥梁工程外观的重要环节;⑤注意预埋件及预留孔道设置;

3、混凝土施工

(1)检查材料称量、配合比执行情况。

(2)检查拌和方法,包括材料倒入顺序、外加剂加入方法、拌和效果,目测拌和料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复核配合比执行情况、坍落度情况,发现明显离析等不合格混凝土,应指

令废弃。

(3)按合同、规范和设计要求频率进行现场测试,内容有:

混合料温度(冬期施工)、坍落度、含气量。试件制作应注意取样代表性,取样数量,按标准养生28d试件和其它(如7d)试件等。

(4)浇筑:应按合同、规范及现场情况,检查混凝土运输、浇筑、震捣等工艺。①禁止过于简单,直到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施工手段。②浇筑中,应防止混凝土撞击钢筋,造成灰浆、骨料分离情况。视落差情况,应设置漏斗,串筒。即使在承台上浇筑,也不允许用铁锹抛扔。漏斗、串筒不准直接架设在钢筋或模板上。③震捣工序,应专人专职,按层次顺序进行。注意震捣机具配置情况,尤其在大面积施工和直接要求形成路拱横坡时,应配置路拱成型振动梁并配合其它措施。④发生停电或震岛器损坏等突然事故,应立即人工震捣,不得长时间放置不顾。⑤确定合理的施工缝留置位置及保证施工缝质量。⑥注意浇筑中模板、钢筋位移、变形情况。

4、脱模和养生:(1)应检查养生方法和养生时间,尤其在大面积的重要外露面养生方法,注意使用养生液对混凝土表面颜色影响。注意及时组织养生,即使模板覆盖阶段,也应充分保持湿润状态。(2)单墩、柱可用塑料薄膜制成完整不透气的套,密封包裹是一理想养生方法。

5、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内容:(1)工程的平面位置、高程、几何尺寸;(2)混凝土试件的28d强度报告;(3)工程的外观质量;(4)钢筋、模板以及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单,监理批复意见;(5)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记录及登记表格,但该内容不提供承包人,由监理汇总保存。

4.3.4系梁及承台监理要点:

1、验收桩头砼。要求桩头砼下凿到均匀密实的砼面,大面平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松散砼要清理干净。

2、检查砂浆垫层。要求平整,标高符合要求,尺寸满足支立系梁模板要求。砂浆垫层应较桩头砼顶面略低3-5cm。

3、初验墩柱钢筋笼,验收桩柱钢筋的焊接质量。要求桩顶锚固筋要按设计角度调整好,并用螺旋筋绕好。

4、验收系梁及承台钢筋绑扎,将桩头、垫层清理干净后再支立模板。

5、系梁模板支立要求位置、几何尺寸、保护层厚度等符合设计要求,大面平整,接缝严密,支撑牢靠。

6、检查砼施工。浇筑砼前要用清水润湿桩头,施工过程中控制砼坍落度符合要求,砼和易性要好,分层浇筑,振捣密实,不漏振不过振;观察模板定位情况;随机制备砼试件;浇筑完成后接柱砼面要求拉毛,砼面密实平整。

7、检查砼养生,防止砼面收缩开裂。 4.3.5墩柱监理要点:

1、验收墩柱钢筋笼,检查柱中心位置及垂直度。 2、支模前检查接柱砼面,凿除松散砼,并冲洗干净。

3、检查立柱模板。要求接缝平整、拼接严密,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脱模剂涂刷均匀。 4、验收立柱模板安装。检查定位精度、竖直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

5、检查砼施工。要求用串筒下料,串筒底部距已浇筑砼面不超过2m。柱顶砼面要求拉毛。

6、检查砼养生,特别是柱顶保湿措施要到位,避免砼开裂。 4.3.6盖梁监理要点:

1、底模、侧模在安装前要验收。检查尺寸、平整度、接缝处理等方面符合要求。

2、支立底模后,检查底模标高、横坡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要求大面平整,接缝无错台,拼接严密,特别是接柱处必须填塞密实、可靠,确保不漏浆。

3、检查柱顶中心及盖梁轴线、钢筋骨架投影放样符合设计。

4、盖梁钢筋骨架成型后进行验收。特别注意检查焊缝质量及弯起筋位置。

5、安装盖梁钢筋后对骨架定位进行检查。柱子顶锚固筋按设计角度调整好,安装盖梁钢筋后用箍筋绕好。

6、侧模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检查侧模,要求接缝无错台,拼接严密;检查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预埋件、预埋筋位置符合要求(±5mm)。端模要采取可靠措施加固牢靠。

7、检查砼施工,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

8、检查砼养生。侧、底面可涂刷养护剂,顶面可采用覆盖保湿,湿养时间不少于7天。 4.3.7支座垫石和挡块监理要点

1、支座垫石和挡块支模要求定位准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要标出砼面位置。边挡块模板支设不能有任何扭曲,防震挡块要用定型模板。

2、小体积砼浇筑要求采用可靠有效的振捣措施,收面时采用水平尺检查。浇筑完成后及时覆盖多层麻袋洒水养生。每工作班制取一组砼试件。

3、养生3天后,逐个进行检查。要求砼面密实,无蜂窝麻面,边角整齐,无裂缝,位置、四角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满足上述情况的,立即凿除重新浇筑。

4、支座位置放样后安装支座,对于重要构造物监理工程师应逐个支座检查复核,检查是否有脱空现象并及时处理。

4.3.8预制梁、板监理要点:

1、预制梁、板必须采用钢模板,并严格控制各梁段断面尺寸。检查底座,尺寸符合要求,边线整齐,预拱度设置符合设计,对拉螺栓预留孔要与模板位置一致。

2、要将预制梁模板作为保障梁板预制质量的重点工作来抓,承包人在定购T梁模板前要根据桥梁结构形式、设计跨径、施工组织设计、荷载大小等对模板进行设计,并绘制模板总装图、细部构造图,报业主、监理批准后才能交付模板厂家生产,模板运至工地后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3、侧模、端模进行试拼装检查。要求接缝严密无错台,各条棱线直顺,无波浪起伏,大面平整,无锈迹。端模角度与设计锚垫板角度一致,每周转一定次数就要进行一次检查、校正。为保证混凝土的外观质量,模板必须涂涮清洁合格的模板油,严禁用废机油代替模板油。

4、检查底板。要求清洗干净,无杂物,接缝拼缝严密无错台并用玻璃胶密封不露浆。伸缩缝梁端注意设置楔形块;注意检查预埋支座钢板。

5、检查腹板、底板钢筋。重点检查正弯距波纹管定位,要求位置准确,使用门型筋定位牢固,保证砼浇筑过程中波纹管不移位;钢绞线要求事先进行编束,整束穿过波纹管,保证在波纹管内不缠绕,每根钢绞线都要编号。

6、支立内模、侧模、端模,绑扎顶板钢筋、负弯矩波纹管。内模检查定位要牢靠,底部支垫钢筋凳,侧面与侧模要有顶挡,顶部压杠要求间距不超过1.0M,要紧压内模;检查侧模和端模,重点检查上下对拉螺栓要拉紧,支撑设置要牢靠,翼板边线顺直,预留钢筋位置正确,止浆措施有效,重点防止底板、端部、翼板跑浆、走形;检查顶板钢筋;重点检查负弯距波纹管及正、负弯距锚垫板定位,要求定位准确,角度与钢绞线轴线垂直,锚垫板与模板要连接紧密,设止浆垫,管口要封堵,防止混凝土进入。

7、检查防撞栏预埋钢筋、通讯管架预埋钢板,伸缩缝预埋钢筋、通气孔、泄水孔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有专人检查对拉螺钉拴及顶杠是否松动、避免跑模漏浆现象。检查顶部压杠的稳定性,防止内模上浮。

9、预制T梁翼板、梁端及梁顶面等与现浇砼接触面必须凿毛成凹凸不小于6mm的粗糙面并冲洗,以保证新老砼的结合效果。端头、翼板湿接缝处要在砼强度达到80%后进行细致凿毛,除去浆面,露出均匀密实砼面。

10、检查砼养生,保证养护期。湿养时间不少于7天。 4.3.9后张法预应力张拉监理要点

1、砼强度要达到设计要求才能进行张拉施工。一般正弯矩张拉要求砼强度达设计标号90%,负弯矩张拉要求砼强度达到设计标号80%。

2、千斤顶、油泵、压力表要求配套标定使用。 3、张拉前梁底与底板粘连处要提前整齐凿开。

4、按设计要求两端对称张拉,正弯矩要求两腹板对称张拉。 5、后张法张拉程序:

预应力筋 钢绞 线束 对于夹片式等具有自锚性能的锚具 张拉程序 普通松驰力筋:0→初应力→1.03δcon(锚固) 低松驰力筋:0→初应力→δcon(持荷2min锚固) 其它锚具 0→初应力→1.05δcon(持荷2分钟)→δcon(锚固) 注:δcon为张拉时的控制应力值,也包括预应力损失值。 6、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规定时,可采取分批、分阶段对称张拉。两端同时张拉时千斤顶加载要大致相等。

7、伸长值测量要求两端同时进行,初应力的伸长值以初应力至二倍初应力的伸长值推出,最终计算实测伸长值应与设计伸长值相差在6%范围内。如超出此范围应停止张拉,分析确定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行张拉。两端伸长值应大致接近。

8、张拉前要用套管卡紧夹片,张拉过程中,张拉人员要随时观察锚具、夹片及千斤顶的位置。

9、预应力张拉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主梁侧向挠度,对于30米T梁其腹板任何位置侧弯分别不得大于1.5cm、2.0cm及2.7cm,以防止预制梁侧向受损。

10、张拉完24小时内应完成孔道压浆。

11、要在压浆开始前至少1天按净浆配比进行试拌,按桥规附录方法测定稠度,3h和24h泌水率和膨胀率,要求最大泌水率<3%,3h泌水控制在2%,24h泌水应完全吸收,净浆稠度14-18S。

12、孔道压浆前用清水冲洗管道,再用压缩空气将孔道内积水吹出。

13、压浆工艺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当采用真空压浆工艺时,在压浆之前,首先采用真空泵抽吸预应力孔道中的空气,使孔道内的真空度达到80%以上,使之产生-0.06至0.1Mpa的真空度,然后用灌浆泵将优化后的水泥浆从孔道的另一端灌入,并加以≥0.7Mpa的正压力。当采用活塞式压浆泵压浆时,压力0.5-0.7MPa。当出浆口流出与规定稠度相同的水泥浆后用螺丝将出浆口封住;然后维持0.5MPa以上压力并保持一个稳压期(该稳压期不少于2min)将泌水挤出。

14、当净浆未掺膨胀剂时,要在30-45min内进行二次压浆,将首次净浆泌水挤出。 15、一片梁压浆顺序由下至上,并按工作班制作试块。 4.3.10 T梁安装监理要点:

1、事先在伸缩端安放滑动支座,检查滑动支座及临时支座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2、吊梁。注意控制吊点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对吊绳位置的梁体进行保护,防止挤坏棱角。

3、运梁。运梁路线要事先平整好,转弯处半径要能使运梁拖车顺利转出。运梁过程中车速要慢、匀、缓,防止剧烈颠簸造成梁体损坏。

4、当采用架桥机架梁时,架桥机在桥上行驶时必须使架桥机重量落在梁肋上。施工单位应按所采用的架桥机型号对主梁、盖梁、墩柱及基础等进行施工荷载验算并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当使用吊车安梁时,要对桥跨下吊车支立范围内进行换填压实,保证有足够的地基承载力,避免吊梁过程中发生吊车倾斜事故。安梁时两端有专人指挥,安放在设计位置;观察梁底与支座贴合情况,如不密贴,则将梁略微吊起,用事先备好的不同厚度钢板垫入,再落梁,使支座四角均与梁底密贴,保证支座整体受力。

6、端梁安装时,伸缩缝端要确保缝宽符合要求,而且梁端在一条直线上。

7、运梁及安装就位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梁体横向倾斜不大于3度,纵向倾斜不大于5度。

8、T梁架设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横向临时支撑,连续刚构体系时尚须及时焊接梁底与盖梁顶预埋钢板。T梁就位后必须及时进行横隔板及翼缘板间钢筋的连接及横隔板、翼板湿接缝砼的浇筑。

4.3.11预制箱梁质量监理要点

1.预制箱梁施工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通过首件认可,确定机具和人员的配合搭配,确定各种施工参数,以确保大规模施工质量;

2.审核批准开工报告,在预制箱梁开始前,承包人应提交分项开工申请:①预制箱梁

施工技术与组织设计;②底模标高测量情况表;③到位的施工、检测设备清单;④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岗位责任);⑤施工材料的检测试验报告;⑥配合设计;⑦安全保证措施。

3.底模检查验收;①检查底模平整度;②检查底模的标高情况,应在同标高,并设有预拱度;③检查底模的清理情况,隔离剂的涂抹情况和防二次污染的到位情况。

4.钢筋帮扎检查:①按照图纸认真核实钢筋的数量、规格、长度、间距;②检查锚垫板处钢筋的帮扎质量,位置和数量必须要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锚垫板必须与波纹管垂直;③波纹管安装情况,波纹管接头必须保证不漏浆,安装要顺直,当与非预应力筋干扰时,可以适当对非预应力筋进行调整;④检查顶板和齿板钢筋的帮扎质量。

5.模板安装检查;①所使用的模板必须是定型钢模,并保证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符合施工要求;②芯模质量标准应与侧模质量标准一样,特别是芯模的平整度和拼缝质量应严加控制,对芯模的防移措施要重点检查;③密切关注梁端头模板质量,重点控制其漏浆问题;④重点控制好保护层厚度;⑤严格控制翼缘板侧模安装质量,不能发生漏浆问题;⑥对模板涂抹的隔离剂应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做好防二次污染的措施;⑦重点检查侧模稳定性,支撑必须牢固。

6.砼旁站检查;①严格安装砼浇注程序进行施工,砼浇筑注前必须要经试验室验收合格并签认浇注单后才能进行施工;②随时检查砼的坍落度,一旦异常应及时处理;③严格控制砼施工的连续性,特别高温时必须要保证施工不会留有施工冷缝的问题;④对砼分层和施工顺序应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砼表观不能留施工痕迹;⑤重点控制砼振捣,应设专人负责,确保不漏,不过振和振捣棒不接触模板;⑥加强箱梁顶板的振捣、收光和拉毛工作,必须要使用平板振捣器进行振捣;⑦及时进行养护,必须要保证砼表面湿润,特别是箱梁的侧面砼的保湿养护要加强控制;⑧按频率及时做好试块,同时,应做至少两组与箱梁同条件养生的试块,以判别张拉砼强度,⑨对波纹管中穿有软管的,应适时抽动软管。

7.预应力筋安装检查;①认真检查预应力筋下料长度;②钢绞线切断,应采用切断机或砂轮锯,不得采用电弧切割;③穿束后应及时张拉,并做好外露部分的防锈措施。

8.预应力筋张拉检查;①当千斤顶使用超过6个月或200次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的情况必须进行校核;②张拉时要对伸长量、应力、起拱度多方控制,以应控制为主,其他两方面为辅,对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分析原因并解决后才能继续施工;③应两端同时张拉,并按图纸分次分批对称进行;④认真检查张拉过程中有无滑丝;⑤应认真做好张拉过程中钢绞线“三线”刻画工作:在钢绞线外露起始处紧靠锚具刻画一条线;在没有张拉的情况下紧靠千斤顶刻画一条线;在张拉好后紧靠锚具刻画一条线。通过这三线可以量出实际伸长量和钢绞线有无滑丝问题发生;⑥认真做好现场张拉记录。

9.压浆检查:①水泥配比要准确,水泥不得含有任何团块,膨胀剂必须用秤称,必须要有试验人员现场控制;②压浆前应认真检查管道情况,应对管道进行冲洗,冲洗后由孔道的最低点压入水泥浆由最高点排气和泌水;③认真做好水泥浆指标的现场检测工作,并有及时做好记录;④压浆要达到0.5~0.7Mpa,并保持压力2分钟,并进行二次压浆;⑤预应力张拉后应尽早压浆,压浆应缓慢均匀进行不得中断,压浆应达到孔道的另一端有饱和的浓浆溢出并应达到与规定稠度相同的水泥浆为止;⑥水泥浆达到30 Mpa,时箱梁方可吊装。

4.4路面工程

4.4.1 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

本项目路面施工受到社会车辆的通行干扰以及在施工中保持交通畅通是施工的重点也是难点。

4.4.2 碎石垫层监理要点:

1、对已交付的路床顶要严格检查,路基应密实、稳定,无过干使表层松散、过湿发生“弹簧”的现象。标高、平整度、压实度等各项指标检查合格。

2、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机械、人员等准备情况;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垫层用机轧碎石(未筛分)湿焖料用机械拌和,平地机铺筑,压实最大干密度≤2.25g/cm3,且压实固体体积率≥83%,集料最大粒径≤37.5mm。

4、试验路段

在垫层正式施工前,应修筑试验段,并写出总结报告,以指导施工。试验段施工包括以

下内容:(1)填料试验、检测报告等;(2)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最佳含水量及碾压时含水量允许偏差等;(3)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4)质量评价指标、标准;(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工艺;(6)原始记录、过程照片;(7)对施工设计图的修改建议等。

5、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4.4.3 级配碎石底基层监理要点: 1、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前应按规范要求对其下承层进行严格检查,只有当其各项指标均满足验收要求时,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否则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使其各项指标均满足验收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机械、人员等准备情况;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级配碎石底基层应用机轧碎石并经筛分成3~4档粒径级进行组配,用稳定土拌和机拌和,摊铺机摊铺,压实度干密度≥2.3g/cm3,且固体体积率≥85%,集料最大粒径≤31.5mm。其级配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表6.2.4中的1号级配要求,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5%。液限应小于28%,塑性指数应小于9。施工时配料要准确,拌和要均匀,没有粗细颗粒离析现象,在最佳含水量时碾压,压实度必须≥96%(重型击实标准)。

4、碾压及养护

混合料摊铺、整平后,立即使用压路机进行压实。碾压时掌握好碾压机具的配套组合、碾压时间和碾压密实度。碾压机具采用振动式压路机,按先轻后重的次序碾压至规定的密实度。进行碾压时做到由边至中,由低到高,同是注意后轮重叠1/2轮宽,并超过两段接缝。稳压阶段行走速度控制在2.5km/h,起和制动做到慢速起动,慢速刹车,杜绝快速起动,紧急刹车现象,并按规范要求处理接头工作接缝。级配碎石的碾压含水量(即最佳含水量)先经验确定,在最佳含水量状态下进行碾压,直至密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级配碎石底基层的养生采用水车洒水养生或人工养生,采用雾状喷头洒水,经常保证路面湿润不干燥。

在养生期间禁止车辆通行。遇特殊情况遵循轻车慢速行驶的原则,避免松散、剥落,形成坑洼,影响平整度与水泥稳定基层质量。 5、试验路段

在级配碎石底基层正式施工前,应修筑试验段,并写出总结报告,以指导施工。试验段施工包括以下内容:(1)原材料试验、检测报告等;(2)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最佳含水量及碾压时含水量允许偏差等;(3)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4)质量评价指标、标准;(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工艺;(6)原始记录、过程照片;(7)对施工设计图的修改建议等。 6、施工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4.4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监理要点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前应按规范要求对其下承层进行严格检查,只有当其各项指标均满足验收要求时,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否则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使其各项指标均满足验收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机械、人员等准备情况;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碎石应预先筛分成3~4个不同粒级,然后再配合,其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其颗粒组成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表3.2.2中3号级配的规定: 表3.2.2

注:集料中0.5mm以下的细粒土有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细粒土无塑性指数时,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应超过7%。

级配曲线应平顺圆滑,石料压碎值不大于35%。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6h以上)的硅酸盐水泥,其标号宜为32.5或42.5。不应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已受潮变质的水泥。

根据《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表3.3.1规定,各公路用水泥稳定混凝土7d龄期(6天保温保湿养生,1d浸水)抗压强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公路等级 结构层 二级公路和二级公路以下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基层(Mpa) 底基层(Mpa) 2.5~3.0 1.5~2.0 3.0~5.0 1.5~2.5 4、本路段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配合比按基层水泥:碎石 = 5:95,七天龄期(6天保温保湿养生,1d浸水)无侧限挤压强度3.0Mpa≤R7≤3.5MPa。在施工现场取样制件,作同条件养生,检测桩压强度,并作验证标准。但在施工时,由于受自然条件的影响,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施工水平以及所选材料的情况,依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所用材料按强度要求重新试验以确定最终的施工配合比。

5、施工宜在春末和气温较高季节进行,施工期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雨天应停止施工。施工时,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严禁采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

6、采用集中厂拌法,并用摊铺机进行摊铺。拌和时配料要准确,拌和要均匀,含水量宜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摊铺要连续、平整,无粗细集料离析现象,应特别注意消除粗集料“窝”。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压实度必须≥97%(重型击实标准)。

7、施工必须在经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并应通过施工工序的合理安排和作业段长度的合理划分,尽量缩短从拌和至碾压终止的延迟时间,以尽量减少施工延时对混合料抗压强度和密实度的影响,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8、摊铺机摊铺混合料时,不宜中断,如因故中断时间超过2h,应设置横向接缝,摊铺机应驶离混合料末端;施工时应避免纵向接缝。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纵缝必须垂直相接,严禁斜接,并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中的要求。

9、在每一段碾压完成并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开始养生,养生期不宜少于七天。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养生期结束后,在清扫干净的基层上,铺设下封层以防止基层干缩开裂,同时保护基层免遭施工车辆破坏。

10、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厚对承载力影响很大(弯拉应力与板厚的平方成反比),为确保板厚≮设计值,应控制基层高程不产生正误差,横坡率≮设计值。 11、试验路段

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正式施工前,应修筑试验段,并写出总结报告,以指导施工。试验段施工包括以下内容:(1)原材料试验、检测报告等;(2)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最佳含水量及碾压时含水量允许偏差等;(3)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4)质量评价指标、标准;(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工艺;(6)原始记录、过程照片;(7)对施工设计图的修改建议等。

4.4.5沥青碎石下封层监理要点

沥青碎石下封层采用沥青表面处治结构层铺施工,采用先油后矿料单层式工艺。 下封层应在基层养生结束后铺筑,既有利于层间结合连续,又能保护基层也有较长的成型时间。封油层材料:采用热沥青,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要求,集料规格采用S12。

1、材料用量

热沥青用量1.0~1.2kg/m2,粗集料S12用量7~9m3/1000m2。 2、沥青碎石下封层的施工控制

①清扫基层,撒布沥青。沥青的撒布温度根据气温及沥青标号选择,石油沥青宜为130~170℃,前后两车喷洒的接茬处用铁板或建筑纸铺1~1.5m,使之搭接良好。分几幅浇洒时,纵向搭接宽度宜为100~150mm。

②撒布沥青后应立即用集料撒布机撒布或人工撒布主集料。撒布集料后应及时扫匀,达到全面覆盖、厚度一致、集料不重叠,也不露出沥青的要求。局部有缺料时适当找补,积料过多的将多余集料扫出。两幅搭接处,第一幅撒布沥青应暂留100~150mm宽度不撒布石料,待第二幅一起撒布。

③撒布主集料后,不必等全段撒布完,立即用6~8t钢筒双轮压路机从路边向路中心碾压3~4遍,经轮胎反复搓揉碾压,沥青重分布,粗细集料互相嵌挤才会形成密实的防水和低弹性应力松弛层。碾压速度开始不宜超过2km/h,之后可适当增加。 3、注意事项

①封层施工应在干燥和较热的季节施工,严禁雨天施工,施工气温不得低于15℃。 ②采用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铺筑下封层时,宜采用沥青洒布机及集料撒布机联合作业。沥青洒布机喷洒沥青时应保持稳定速度和喷油量,并保持整个洒布宽度喷洒均匀、表面平整。 ③铺筑后的表面不得有严重的划痕,接缝处不得出现余料堆积或缺料现象,3m直尺检测接缝处的不平整度不得大于6mm。

④封层铺筑后,注意初期养护,碾压成形后可开放交通 ,并通过开放交通补充压实,成型稳定。当发现有泛油时,应在泛油处补撒与最后一层石料规格相同的嵌缝料并扫匀,过多的浮料应扫出路外。在铺设下封层后的10-30d内开始铺筑水泥混凝土面层。 4.4.6 水泥混凝土面层监理要点

1、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按规范要求对其下承层进行严格检查,只有当其各项指标均满足验收要求时,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否则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使其各项指标均满足验收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机械、人员等准备情况;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3、原材料技术要求 ①水泥

使用旋窑生产的水泥。

龄期(d)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水泥各龄期的抗折、抗压强度 3 17.0 3.5 水泥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指标 水泥性能 铝酸三钙 铁铝酸四钙 游离氧化钙 氧化镁 三氧化硫 碱含量 出磨时安定性 标准稠度需水量 指标 不宜>7.0% 不宜<15.0% 不得>1.0% 不得>6.0% 不得>3.0% ≤0.6% 雷氏夹或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不宜>30.0% 28 42.5 6.5 烧失量 比表面积 细度(80μm) 初凝时间 终凝时间 28d干缩率 耐磨性 ②粗集料

不得>5.0% 宜在300~450m2/kg 筛余量不得>10.0% 不早于1.5h 不迟于10h 不得>0.09% 不得>2.5kg/m2 注:28d干缩率和耐磨性试验方法采用《道路硅酸盐水泥》(GB 13693)标准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碎卵石和卵石,并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表3.3.1。粗集料的级别应不低于Ⅱ级,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碎石、碎卵石和卵石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碎石压碎指标(%) 卵石压碎指标(%)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质量计%) 含泥量(按质量计%)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岩石抗压强度 表观密度 松散堆积密度 空隙率 碱集料反应 <15 <14 <8 <15 <1.0 <0.2 合格 <1.0 火成岩不应小于100Mpa;变质岩不应小于80Mpa;水成岩不应小于60Mpa。 >2500kg/m3 >1350kg/m3 <47%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用于路面和桥面混凝土的粗集料不得使用不分级的统料,应按最大公称粒径的不同采用2~4个粒级的集料进行掺配,并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表3.3.2合成级配的要求。碎石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31.5mm;粒径小于75μm的石粉含量不宜大于1%。

③细集料

水泥混凝土面层的细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机制砂和混合砂,并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表3.4.1。细集料的级别应不低于Ⅱ级,特重、重交通混凝土路面宜使用河砂、砂的硅质含量不应低于25%。

细集料技术指标 项目 技术要求 机制砂单料级最大压碎指标(%) <25 氯化物(氯离子质量计%) <0.02 坚固性(按质量损失计%) <8 云母(按质量计%) <2.0 天然砂、机制砂含泥量(按质量计%) <2.0 天然砂、机制砂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质量计%) 轻物质(按质量计%) 表观密度 松散堆积密度 空隙率 碱集料反应 <1.0 合格 <0.5 <1.0 >2500kg/m3 >1350kg/m3 <47%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配制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试验龄期的膨胀率应小于0.10%。 细集料的级配要求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 F30-2014)表3.4.2的规定,路面和桥面用天然砂宜为中砂,也可使用细度模数在2.0~3.5之间的砂。

④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搅拌和养护用水。若对水质有疑问,应进行试验鉴定。 ⑤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前,应对所备制的材料进行各项检查及试验,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砼的施工配合比试验。二级公路路面混凝土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单位水泥用量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 F30-2014)表4.1.2-6的规定。水灰比不得大于0.46,42.5级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塌落度控制在1~5㎝之间,满足砼的设计抗压抗折强度要求,耐久、耐磨、和易性适合方便施工。 4、试验路段

在水泥混凝土面层正式施工前,应修筑试验段,并写出总结报告,以指导施工。试验段施工包括以下内容:(1)原材料试验、检测报告等;(2)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人员配置等;(3)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4)质量评价指标、标准;(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工艺;(6)原始记录、过程照片;(7)对施工设计图的修改建议等。

5、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前,对模板、传力杆、拉杆的加工质量进行检查,模板的刚度、高度、顶面平整度及顺路线方向的顺直度,传力杆、拉杆等制作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合格的模板、传力杆、拉杆不得在施工中使用。

6、审核测量放样数据,确保测量准确,经复核确认后,方可导线架设模板安装,依导线方向和高度立模扳,模扳顶面和内侧面应紧贴导线,上下垂直,不能倾斜,确保位置正确。模板支立应牢固,保证砼在浇注、振捣过程中,模板不会位移、下沉和变形。模扳的内侧面应均匀涂刷脱模剂,不能污染环境和传力杆钢筋以及其他施工设备。安装拉杆钢筋时,其钢筋间距和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保证砼浇注后拉杆钢筋应垂直中心线与砼表面平行。

7、接缝处理

(1)纵向缩缝。拉杆由滑模摊铺机设置的中间拉杆插入装置在滑模摊铺过程中自动控制间距压入,其构造采用假缝拉杆型。缩缝上部的槽口,采用硬切缝法施工。

(2)纵向施工缝。纵向施工缝位置应与车道线一致,其构造采用平缝加拉杆型。纵向施工缝的拉杆,应在前一次摊铺时用滑模摊铺机的侧向拉杆装置插入。

(3)横向缩缝。采用等距离布置,本工程采用5m板长。在板的锐角处,应设角隅钢筋补强。

(4)横向施工缝。横向施工缝的位置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采用平缝加传力杆型。横向施工缝采用焊接的钢制端头模板,每1.5m不应少于1个钉钢钎的垂直固定孔。

(5)胀缝间距。滑模摊铺混凝土路面的胀缝间距视施工季节气温而定,热天施工不宜设胀缝;春秋季节施工,当两个构造物间距≥500m时,在两个构造物路面间设置一道胀缝。

(6)滑模摊铺混凝土路面胀缝钢筋支架。其构造采用加强钢筋支架加传力杆型,胀缝板

应与路中心线垂直,缝壁垂直,缝隙宽度一致,缝中完全不连浆。

(7)连接桥头搭板有胀缝。其加强钢筋支架与钢筋网一侧相焊接,焊点不应少于4个/m。也可以在钢筋混凝土板一侧取消胀缝支架,直接焊接在双层钢筋网上,并增加箍筋,数量不得少于原支架。

(8)胀缝施工。滑模摊铺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胀缝板拟采用前置法施工。先加工好胀缝钢筋支架,传力杆未涂沥青层的一端焊接在支架上,接缝板夹在两支架之间。施工前运至现场,待摊铺至胀缝前1~2m时,将支架准确定位,用钢钎将支架和胀缝板固定在下承层上,保证支架不推移,胀缝板不倾斜,然后卸料或布料,手持振动棒振实胀缝板两侧混凝土,滑模摊铺机摊铺通过。胀缝板应连续贯通整个路面板宽度。

8、铺设轨道:轨道可选用12型I字钢或12型槽钢均可,一般只需配备4根标准I字钢长度即可,向前倒换使用,并应将I字钢或槽钢固定在0.5m×0.15m×0.15m的小型枕木上,枕木间距为1米。轨道应与中心线平行,轨道顶面与模板顶面应为一个固定差值,轨道与模板间的距离应保持在一个常数不变。应保证轨道平稳顺直,接头处平滑不突变。

9、摊铺机就位和调试:每天摊铺前,应将摊铺机进行调试,使摊铺机调试为与路面横坡度相同的倾斜度。调整砼刮扳至模扳顶面路面设计标高处,检查振捣装置是否完好和其他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10、水泥砼拌和:应设置1一2台能满足摊铺能力要求的能自动计量的水泥砼拌和楼。施工前,应备足经检测合格的原材料,在保证砼具有良好施工和易性条件下,经批准后的优化配合比设计。砼的抗压、抗折强度完全保证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在砼拌和过程中,应保证原材料计量误差符合规范要求范围内,砼现场施工坍落度符合设计配合比的要求,保证砼搅拌均匀、不离析。

11、混凝土的运输采用自卸车运输,从开始搅拌到浇注的时间不能超过1h。运输时不能漏浆,并防止离析,如到现场产生严重离析现象,应重新拌和,运输过程中车辆不得压折传力杆。

12、砼摊铺

(1) 摊铺前应对基层表面进行洒水润湿,但不能有积水。

(2) 砼入模前,先检查坍落度,控制在配合比要求坍落度±1cm范围内,制作砼检 测抗压抗折强度的试件。

(3) 摊铺过程中,间断时间应不大于砼的初凝时间。

(4) 摊铺现场应设专人指挥卸料,应根据摊铺宽度、厚度,每车砼数量均匀卸料,严格掌握不能亏料,可适当略有富余,但又不能太多,防止被刮到模扳以外。

(5) 摊铺过后,对拉杆要进行整理,保证拉杆平行与水平,同时要用铝合金直尺进行平整度初查,确保砼表面平整不缺料。

(6) 每日工作结束,施工缝宜设在胀缝或缩缝处,按胀缝和缩缝要求处治。因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中断浇注时,可设临时工作缝。宜设在缩缝处按缩缝处理。

(7) 当摊铺到胀缝位置时,应按胀缝设计要求设置胀缝和安装传力杆,传力杆范围内的砼可用人工振实和整平。如继续浇注,摊铺机需跳开一块扳的长度开始进行,留下部分待模扳拆除并套上胀缝后用人工摊铺振捣成型。

(8) 摊铺机在摊铺时,两侧应各设1名辅助操作员保证摊铺机运行安全和摊铺质量。 13、人工整修砼表面:

(1) 先用铝合金制成的振动梁进行振捣,消除摊铺机在摊铺、振捣、整平过程中留下的麻面。

(2) 用提浆棒(10cm钢管制成)来回在砼面上滚动,保证砼表面水泥浆均匀分布。 (3) 为防止锯缝不及时造成断板,应每隔三条锯缝先压一条缩缝。压缝扳采用刚性好的钢板制成,板宽以与缩缝深度相同,板厚与缩缝的宽度相同,板长比摊铺面扳宽稍短1cm,做成刀形。在刀背上均匀焊接三个提手。压人前应将压缝板两侧涂刷脱模剂。在缩缝位置打入压缝扳时,应严格控顺直,压入深度比砼表面稍低1cm左右,将压缝板两侧隆起的砼抹平。在压缝板静止1一1.5小时(时间长短视施工时气温而定)然后先轻轻抬动几下压缝板,

不要扰动两侧砼,2小时左右提出压缝扳(以提出压缝不变形为准)。

(4) 在做压缝的同时,搭设工作踏板,用木抹进行人工抹光收浆后应无任何痕迹。并用铝合金直尺检测成型后的表面平整度和相邻两扳高差,检测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5) 刻纹:采用刚性刻槽机具在混凝土表面沿横坡方向制作纹理,并在面板浇筑成型后至少48小时后进行,并宜在浇筑成型后7天内完成,刻槽时应注意与面板的接缝错开,防止崩边,刻槽应纹理顺直、清晰。

(6) 养护:一般路面纹理制作完成后半小时,即可进行,养护可采用喷洒养生剂或浇水两种形式,喷酒养护剂养生一次即可,以每平方米0.2升为准,应均匀喷洒,不得遗漏。如果采用浇水养生,必须保证7天之内24小时保证砼表面湿润,可用不污染砼表面覆盖物上浇水渗透养生。

(7) 锯缝必须及时,不宜早不宜迟,过早锯缝缝口易起毛边,太晚锯缝困难会出现断板,一般可依据浇注时的温度乘以浇注后的时间达到220OC为准或砼抗压强度达5Mpa,即可开始锯缝,锯缝问距应为面板宽度的1.33倍,间距太长容易产生断板现象。锯缝应顺直按划线进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为扳厚的1/4左右。锯缝后要及时用水冲洗干净,为填缝打好基础。

(8) 填缝:填缝料可用沥青玛蹄脂类及其它防水性能好的材料,填缝应及时,以防缝口缝壁受到污染,如用沥青类填缝不宜太满,只需灌入缝深的2/3即可,如用乳化沥青橡胶,氯丁橡胶等可低于路面5mm。

(9) 拆模:当砼强度能够保证表面及棱角不受拆模损坏时方可拆模(一般砼抗压强度达到2.5Mpa时)。拆模时不得扰动拉杆钢筋和胀缝传力杆钢筋以及其他预埋件。

第五章施工安全监理

5.1安全监理的管理范围及内容

5.1.1 管理范围包括:承包人项目部、施工现场等综合设施设备及人员。

5.1.2 内容包括:施工安全;防火、防爆、防盗、防病;交通畅通、交通安全。

5.2安全监理的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为小组成员。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工程总监办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图: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

副总监理工

安全监理工程师 成员:专监及监理员 5.3 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5.3.1 监理工程师对施组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5.3.2 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5.3.3 监理工程师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3.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3.5 总监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5.3.6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5.3.7 要求承包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规定(每月至少一次,并作好文字记录),努力提高职工素质、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安全生产与保质量、促进度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警钟长鸣。

5.4 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理要点

5.4.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5.4.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5.4.3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4.4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一般用焦渣、砂子、石子做路面,并应压实、平整,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

1、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铁路与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看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场内行驶的斗车、平车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装置,轨道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4、行走式工程机械通过的道路,要按照行走式工程机械爬坡能力,参照产品说明书设置。 5.4.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1、防火间距中间,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2、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3、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 4、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5、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7、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8、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较高的建(物)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办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5.4.7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

泥浆池。

5.4.8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5.4.9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工程名称及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

5.4.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5.5 土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5.5.1 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地下管线附近,特别是靠近煤气管路挖土时,应注意严格控制开挖标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5.2 高陡边坡处施工安全要点: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在作业前,应对安全带整套装置进行严格检查。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立即停止开挖,应先排水,后开挖,并严密注意边坡的稳定性,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注意对开挖中的孤散石块的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5.3 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根据设计并结合实地情况,在认真确定分段开挖的同时,及时分段修建支挡工程。在开挖过程中应严密注意土体的稳定情况,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在变化情况下的施工安全,并注意弃土的堆放,不要影响不良地质地段的原有稳定状态。

5.5.4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5.5.5 在施工中,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保证安全距离,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保证行车条件和畅通,在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卸土时,在下方的作业人员应避开,并防止车辆倾覆,严禁在行走中卸土,卸土后应及地将锁销插好。

5.5.6 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应查清所通过的道路、桥梁的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达不到要求时,应先予以拓宽和加固,保证其机械安全通过。并应与主管部门联系,取得同意。

5.5.7 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防止机械废气造成的伤害;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

5.5.8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并应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示警。

5.5.9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以免造成翻机或其他事故发生。驾驶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5.5.10 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5.5.11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5.5.12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界区内爆破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消防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

施工,待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6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5.6.1 爆破作业的审查和批复程序

1、有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和临时储存许可证,得到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将专项爆破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

5.6.2 工地爆破器材临时库房的要求

1、库房宜为平房,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

2、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3、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低于2m; 4、库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报警设施; 5、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面积不小于9m2; 6、应设独立的雷管房。

7、库房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波和地下水活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

8、工地临时爆破器材的存放库房必须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5.6.3 爆破器材的日常管理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账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4、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5、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

6、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7、 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8、 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 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b. 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9、做好工地爆破物品的安全防盗工作,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6.4在施工中,必须注意爆破方法使用的条件,施工中必须进行现场实况的调查与核对。特别要注意不宜进行大爆破的工程地质条件:

1、岩堆、滑坡体、坡顶上部堆积的覆盖层较厚而倾向路基的不良地区;

2、断层破碎带、侵入体与围岩的接触带、节理破碎带以及具有引起坍方的地质软弱面的地段;

3、当软弱面通过路基的后方或下方时,爆破不易形成路基的地段;

4、层理面、错动面以及其他构造软弱面,倾向路基,而其倾角大于临界倾角,胶结不良的地段;

5、山脊较薄,山后有良好临空面,不逸出半径可使整个山头破坏,引起塌方的路段。多组软弱面,形成塌方体的地段;

6、周围环境如有良田、果树、重要建筑物等,在无法确保其安全时。 5.6.5 爆破施工中的安全要点

1、在爆破施工作业前,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项目部上报的爆破施工专项开工报告。报告应明确爆破作业的具体内容。具体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情况,爆炸物品使用是否已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是否制定符合安全要求的技术措施,并要逐项落实情况后才允许开工。

2、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认真研究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3、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运送。运送爆破器材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地带,中间不得停留,要直接送往工地,当场使用。

4、爆炸品应严格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5、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6、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不许有其它人员。预告、起爆、解除警报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7、爆破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装药量施爆,以免危及周边人员,设施和建筑物。

5.7 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5.7.1 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人工处理时,亦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保养中,要注意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如有损坏或不安全可靠时,应处理或更换。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5.7.2 推土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推土机上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以确保安全。在陡坡、高坝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料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发生碰撞。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并应接近和停留在作业的危险范围之内。

5.7.3 平地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夜间不宜作业。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人土中。

5.7.4 装载机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一定距离。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长。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臂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箱。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以免在牵引中出现事故。

5.7.5 汽车作业的安全监理要点:

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要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得在雷雨夜晚运送爆炸物品。在装有长物件时,如装运钢筋、钢管,必须扎牢,以免下溜伤人,在转弯时,必须减速,以免长物因转动半径过大而出事故。物尾应扎红

布作为示警标志。装运土石,应装量适当,特别是在公路和穿过城镇时,不得下掉土石,污染环境,或造成交通受阻等问题。

自卸汽车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以保安全: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可靠、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箱栏板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起动亦应平稳。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5.7.6 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人和障碍物时才能起动。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振动压路机作业时尚应遵守下述规定: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二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5.8 桥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5.8.1 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3、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4、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5、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6、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场《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5.8.2 钻孔灌注桩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2、冲击钻孔,应选用起重能力较大的机具设备。所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并必须检查质量合格,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

3、采用冲抓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4、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5、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6、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5.8.3 挖孔桩

1、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进行检查;

2、孔顶出土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

3、作业人员出入孔内,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4、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项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孔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

5、检查孔内气体的安全要求:挖孔人员下孔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的呼吸有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的措施。

6、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弱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 5.8.4预应力张拉安全监理要点

1、预应力张拉机具与锚具应按设计要求配套订购和使用,千斤顶与压力表在使用前,应配套进行校验,并确定张拉力与压力表读数之间的关系。校验时的精度应达到规定要求,油泵与千斤顶的连接,应将螺栓拧紧,严禁漏油。为确保施工安全,预应力钢束张拉前,应遵下列规定要求:

①张拉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②认真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包括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是否符合施工安全和施工的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③对施工人同应进行详细施工及施工安全交底。安全员应尽职尽责展开相关工作。 ④锚环锚塞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连接点,各接口必须认真检查,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确保安全。

⑥油泵开动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操作,做到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均平稳、均匀一致。经常检查安全阀,确保其灵敏可靠。如有问题,应停止作业。修复可靠后再行使用。

⑦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协调作业。如果张拉两端相距较远,宜配置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⑧钢丝束、钢铰线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设计规定方可使用。

2、在已拼装可悬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有效可靠,安挂必须牢固。必要时可另设安全保险设施。张拉时,千斤顶前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

3、张拉操作中,应随时注意情况变化,若出现油表振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认真检查,处理妥善后,方可继续作业。

4、张拉钢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张拉完毕后,张拉施工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或挡扳。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5、后张法预应力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 5.8.6混凝土预制场与预制构件运输安全监理要点 1、预制厂机械设备安全监理要点

(1)拌和楼厂机械设备要有出厂价格证书,安装调试要有专业人员指挥管理,各种计量设备要经过有关部门标定,拌和设备要有经过专业培训有合格证书的人员操作运行。拌和楼厂要配备专门的安全防火消防设施,并要有专门防风、防雷电措施,以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2)龙门吊机应当具有生产(制造)合格证。安装调试要有专业人员指挥管理。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设备使用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有合格证书人员操作运行,并配备专业的防火、防风、防雷电设施。

(3)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座上。操作处应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并应稳固、可靠,站内道路必须满足运输使用上的要求。

(4)严格检查进场的各种机械、电器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和操作说明书,符合要求才能进入工地使用。

(5)进场的机械设备按不同种类、等级、牌号、规格检查验收。对于大型吊装与架设设备要安检认定。现场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升降设备必须要安装限位装置。

(6)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认真检查合格,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可靠的防护装置及警示标志。

(7)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要对离合器、制动器、升降器进行检查,保证灵活、有效、可靠。对轨道滑轮进行检查,保证良好合格。对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无断裂或损坏等,并应进行试转,全部机械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8)所用材料必须按设计规划有序堆放。

2、发电机组:(1)发电机组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机房内,其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设置在混凝土基座上。机房内应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2)发电机应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发电机连接配电盘及通向所有配电设备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线牢固。(3)施工单位的发电机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4)发电机附近不得

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混凝土拌和及灌注:(1)机械上料时,在铲斗(或拉铲)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2)塔吊、汽车吊或桅杆吊斗灌筑混凝土时,起吊、运送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及作业范围内不得站人。

5、梁板存放与架设 (1)预制梁存放支承位置与结构图中支承位置保持一致。当受场地限制需采用多层堆放时,最多可叠放两层,且上下两层梁肋轴线位于同一铅垂线上。严禁上层预制梁梁肋置于下层预制梁翼缘板位置,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预制梁侧倾。

(2)运梁及安装就位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梁体横向倾斜不大于3度,纵向倾斜不大于5度。

(3)梁板架设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横向临时支撑。连续钢构体系及时焊接梁底与盖梁顶预埋钢板。

(4)为防止预制梁上拱过大、预制梁与桥面现浇层由于龄期差别而产生过大收缩差,存梁期不应太长,应按三个月控制。

6、平板拖车运输

(1)大型预制构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km/h以内,简支梁的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止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2)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指定路线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超高的构件应有专人照看,并配备适当工具,保证在有障碍物情况下安全通过。

(3)平板拖车运输构件时,除一名驾驶员主驾外,还应指派一名助手,协助了望,及时反映安全情况和处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

(4)重车下坡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变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

(5)装卸车应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第六章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监理工作同等重要。监理工程师搞好施工环境监理工作要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入手,并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运用《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手段,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6.1 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内容如下:

6.1.1 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6.1.2 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6.1.3 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6.1.4 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键全。

6.1.5 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1.6 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6.1.7 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6.1.8 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6.1.9 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6.2 监理工程师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6.2.1 在检查中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反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报业主单位。

6.2.2 在施工中发现历史文物、古墓葬、古生物化石及矿藏等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

工单位不得移动和收藏,立即停工并依法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有关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报告,待文物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2.3 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砍伐许可证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证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

6.3 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的措施

6.3.1 生活用水不得随意排放,在工地生活区应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应备有临时的生活污水汇集设施,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水库、湖泊和排灌系统。

6.3.2 工地生活区的生活垃圾要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不得倒入河流、湖泊、水塘等水域内,避免污染水系。

6.3.3 筑路材料及土、石灰等堆放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及河流、水库等水域。必要时遮盖,防止污染空气和水体。

6.3.4 水泥应采取袋装或罐装运输,石灰应尽量袋装运输,做不到时要遮盖。

6.3.5 石灰、土和砂等材料在运输途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材料沿途撒漏,并应遮盖防止扬尘。以使运输车辆所经过地区的大气不受污染。

6.3.6 施工中摊铺、碾压、堆放、拌合、或筛分砂砾、石灰等,应适时洒水,减少粉尘污染,特别是在居民区和水源地。

6.4 施工噪声、振动的控制措施

6.4.1 在村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

6.4.2 在离施工场地200m内有村镇、居民区和其他环境敏感点时,作业中辐射强噪声和强振动的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打夯机、破碎机、空压机、风镐、搅拌机、电锯、压路机等在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

6.5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6.5.1 公路沿线如发现有名贵或值得移值的植物,施工单位要妥善挖运,移值到业主指定的地点。

6.5.2 路基开挖地段,应选择对地形、地貌和植被影响最小的施工方法。边坡挖成后,应及时做好防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植被破坏。

6.5.3 山地、台塬切坡时尽量采用机械作业,滑坡地区不准放炮,应筑好挡土墙后再切坡;禁止顺坡弃渣毁坏河道、农田和造成水土流失。

6.5.4 路堑和高路堤边坡、筑路开挖形成的裸露土地及集中弃土、渣的地区应及时种植花草、树木、岩质边坡栽植蔓生植物。深挖、高填路基边坡应采用浆砌片石和绿化种值相结合的方式护坡。

6.5.5 承包人应尽量保护合法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绿色植被,应负责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6.5.5 要保护公路两旁的古树名木和法定保护的树种。即使处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有可能也要尽量设法保护。

6.5.7 除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指示外,承包人不得干扰或改变现有河流、水道、灌溉和排水系统的自然水流状态。

6.6土地资源保护措施

6.6.1 取土坑应选择土地贫瘠的土塬高地、荒地,少占良地。当必须在耕地取土时,应浅挖广取,耕作表层土应集中堆存,取土结束及时整平,覆盖耕作土复耕,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

6.6.2 施工中堆料场和运输便道等临时用地尽量不占用农田,当必须使用农田时,应收集耕作表土集中堆存,施工结束及时清除残留物质,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

6.6.3 低洼地、沟壑地作弃土坑时,施工结束后尽可能的整平,覆盖耕作土,造田还耕。

第七章工程进度监理

工程进度监理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监理工程师有责任主动抓好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控制是关系到能否按进度计划连续进行施工,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承包人按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完工的重要措施,监理工作必须建立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

超前性和预见性。

7.1 工程进度监理的依据

7.1.1 项目建设总工期、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7.1.2 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完工日期; 7.1.3 招标文件、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7.1.4 经总监办和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7.1.5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承包人报送的材料供应计划; 7.1.6 工程现场的环境及气候条件; 7.1.7 施工人员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7.1.8 已完成工程的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7.2 工程进度监理的程序和内容

7.2.1 工程进度监理的程序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程序控制执行以下监理程序,如下页框图所示。 7.2.2 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

1、下达开工令:施工合同条款中授权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开工令,意味着合同履约由施工准备阶段进入施工阶段,工期开始计算。下达开工令之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有业主与承包人参加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讨论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关于开工的准备情况。业主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作好征地、拆迁工作,及时提供施工用地,同时还应当完成法律及财务方面手续,以保证承包人能够顺利履行义务。承包人应当为开工所需要的人力、材料及设备作好准备,包括施工合同规定为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提供各种条件的准备。监理工程师根据双方准备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出开工令。

进度监理程序框图 月每 2、审批计划

(1)指导性总体进度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之内,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三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和业主要求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计划而准备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列出各主要项目的计划开工,完工时间,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计划后的5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业主批准。计划中应包括工程的施工时间、方法和顺序,资源的安排、材料、设备及人员的获得和运输。其内容包括:①工程项目的总体计划;②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③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金额;④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材料、机械数量;⑤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⑥完成本计划的保证措施。

(2)年度计划:承包人根据已同意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或修订后的计划,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三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批准后下发的填报表格要求,以便于审查。年度计划必须保证总体计划的实现。其内容包括:①上一年度已完成及下一年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额;②技术力量和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及配备情况;③不同季度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④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详细说明;⑤为实施此计划所采取的措施。

(3)季、月度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年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季度计划,季度计划在每个季第三个月的12日前上报下一季度的施工计划(含本季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季度计划);其格式按统一下发的表格填报。季度计划必须加强保证年度计划的实现。

当月度计划时间范围是从上月的11日起至本月的10日止的一个月时间,月度计划必须保证季度计划的实现。月度计划如未完成,应在文字介绍里详述原因,并将未完成的工程量列入下一月计划中完成,且详述补救措施。其内容包括:①本季、月度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及顺序安排;②完成本季、月各分项工程的数量及金额;③完成各分项工程的人员、材料和要求设备和配备情况;④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的说明等。

(4)关键工程进度计划

对工程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其内容包括:①总体进度计划及个别工序控制计划;②具体施工方法和施工方案;③完成部分的工程数量和金额;④各施工阶段的人力、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配备;⑤施工准备和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⑥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控制、保证措施和说明;

(5)材料供应计划的内容

材料供应计划承包人应于每月22日前上报,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以及供应的时间和地点。

(6)用款计划

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工程的年度、季度、月度的用款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工程进度调整用款计划。承包人必须在每月末前15天报出调整后的下月用款计划;月度用款计划准确度原则上要求控制在+10%内。

(7)计划的编制要求:

①计划报表的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地点、起讫里程、起讫点桩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并盖上单位公章。

②计划说明:计划报表应对总体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说明,上月末工程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期计划安排的主要工程数量和工程形象进度以及为完成本期计划而采取的主要措施。

③计划编制一定要严肃认真、切实可行,编制的计划报表必须由编制人、审核人签名,报有关领导进行审批。

④计划上报方式:进度计划采用电子版和书面版同时上报,电子版以邮件形式上报;书面版通过逐个签名盖章后,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3、进度计划的审查

①审查程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批。

②进度计划审查内容:a.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b.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c.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d.计划报表原始数字及本月计划完成数字的真实性、准确性。

4、检查工程进度计划

(1)检查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是否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形式及分工点的形象进度计划为单位,依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而制定的进度计划。工程实施期间,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呈报总监办批准。在关键线路施工作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定要审查。首先要注意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是否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体进度安排编制的;其次,从主要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现场的特殊环境、气候条件及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等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分析完成作业计划的可能性。对不切实际或拖后进度月计划,总监办一定要及时指出或发出书面指示。每到月末,总监办要从收集到资料中分析月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实事求是地反映给业主。总监办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资料对监理工程师处理延期、索赔和发出工程变更令等诸多合同管理事宜十分必要。

(2)加强现场监督,做好进度记录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现场巡视和相关资料采集,了解现场动态情况,掌握工地实际进度。收集相关资料的目的在于核查、分析实际进度,为评价月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供依据。巡视时应要求承包人的工地负责人一同前往,以便随时交换意见。

采集相关资料,掌握现场动态,包括:承包人每天工程施工活动进展描写,主要工程项目工序开工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时间;现场机械设备数量、型号情况,主要原材料消耗、供应及库存情况,劳动力调配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情况,当天的气象资料,现场遇到影响进度的各种障碍,承包人反映的情况,各级监理工程师巡视现场时的指示,业主方面的信息等等。资料可由专门人负责采集,也可以来源于每一个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各种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利用内部动态、简报、快报等宣传手段散发现场动态,发给履约各方,督促和推进工程向有利于合同工期方面发展。通过对现场情况的掌握和对承包人的了解,督促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它措施。

(3)批准分部工程开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时应注意:

①分部工程的划分是否和本办法的划分意见一致;

②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的进度是否与批准总工期进度相吻合,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使用的原材料、劳动力配置、机械设备的型号是否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到场、落实;

③分部工程是否涉及业主责任,业主是否按时移交施工场地。专业监理工程师要特别注意在新的项目开工前对履约环境的调查。包括:业主对设计图纸的提供情况,临时用地是否解决,现场征地拆迁是否顺利,业主是否有工程变更意图等;

④监理工程师批准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的书面材料一定要客观,而且应带有预见性。对承包人的履约能力、施工能力及操作水平都要认真提出评价。最后,对批准开工的日期要特别注意;

⑤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可被授权办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 (4)编写工期进度月报告、提供工期进度信息

月工期进度部分应包括:当月工期实际进度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累计工期进度和计划工期进度相比较;预计下一阶段工期进度情况;从监理工程师的角度评价延迟(或超前)计划的原因;监理工程师对改善工期计划的意见;承包人当月投入劳动力、材料、设备情况;当月的气象数据;监理工程师验收中间计量的数量。

月工期进度报告应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报告的样式应统一,监理工程师按采集到的现场资料进行填报。

4、督促承包人修改计划

在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可能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问题,如来自承包人内部的不协调或外部条件的不具备等因素,以致无法按计划工期完工(不排除实际进度超出计划工期)。另外,工程变更也可能影响计划,因此,调整和修改计划往往是不可避免的。

月度进度计划原则上允许调整,主要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确保计划总目标的实现。承包人应在确保工期的前提下,每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要求在每月22日前将下月的修订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进度的修订计划,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的3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

5、审查工程延期和确定最终竣工时间

由于下述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期,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指六级以上地震、十级以上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的)被迫停工者;

(2)因业主提出工程变更施工设计图,未能及时提供图纸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业主责任不能按期提供永久工程用地; (4)因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供应建筑材料。

上述情况发生前和已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尽量减少工期延期的影响。

6、对拖后工期的处置

因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供应(不包括业主供应的部分)、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的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承包人的其它责任,拖延工期的,不能顺延工期,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延误的工期补回。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的授权予以处置,包括发出书面通知,陈述工程授予承包人的责任被延误,指出延误带来的危险和承担的责任,要求承包人引起重视,采取必要措施增加投入,以便加快工程进度,使工程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速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如果承包人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可采用“延误工期”条款,对超工期未完部分向业主支付工期延误赔偿金,用以弥补业主的损失。如果监理工程师的忠告、赔偿金对承包人无济于事,监理工程师可以依据合同对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施强制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7、签发交工证书及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已完成全部工程,并符合规范中最终检验要求,而且完成在缺陷责任期内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就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向承包人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及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缺陷责任期的长短由施工合同规定,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二年。在承包人担负的缺陷责任期内,应该自费对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规范,以及属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工程“缺陷”和损坏进行维修和返工,但属正常的使用磨损者除外。缺陷责任期的结束,表示了承包人履约责任的全部解除,监理工程师签发最后支付证明。

7.3 进度监理的办法

7.3.1督促承包人强化领导职能,建立优质高效的进度管理体系,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计划为龙头”的指导思想。

7.3.2 加强协调工作,做到日保旬,旬保月,月保年,年保总工期。

7.3.3坚持会议制度。贯彻每周进度会,每月总结会(结合业主组织的劳动竞赛活动),适时解决施工中的进度问题。

7.3.4 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按工艺划分,编制阶段性计划,各阶段指定专人负责,力争计划实现。

7.3.5对计划进行动态管理,加强预见性,各级监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力求发现问题,责令或帮助承包人及时解决诸如影响进度的材料、设备(含备配件)供应,技术、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等事宜,以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展。

7.3.6 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网络计划技术,做好网络计划的交底工作,狠抓关键线路上的各关键工序,如有疏滞,要追究责任并设法赶上,力达关键线路的工期目标实现。

7.3.7 狠抓旱季施工,在规范和资源许可的情况下,采取两(三)班制,延长作业时间,开展劳动竞赛,发扬竞争精神,完成旱季突击性任务。

7.3.8重视承包人雨季施工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承包人克服困难多做工作;注重承包人对节假日的工作安排,尤其对春节等假期的打算,并做到只要有施工就有监理人员在。

7.3.9 对承包人的物资“采、运、管、用”多个环节要加强监控,提醒其认真做好市场预测,提前进行资源准备,做到保证质量,及时进场,以保证施工所需。

7.3.10 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是否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是否先进,并敦促承包人加强维修保养,提高完好率、利用率;对不适当的或性能、机况劣下的机械设备,一不准进场,二责令更换。

7.3.11 检查承包人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称职,如否,立即采取措施,令其更换。

月进度计划协调会

第八章工程费用控制工作

8.1 工程计量

8.1.1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就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完成的工作量。监理工程师应抓好现场的计量,对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予以确认,在这些计量工作中,应避免一个人说了算,应按照计量监理程序执行,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公正、合理。

8.1.2工程计量的原则、条件及依据

1、工程计量不仅是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而且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原则:

(1)对象要明确。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2)工作性质要明确。严格按合同中计量支付的规定执行,任何超出合同以外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3)必须满足计量支付条件。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计量完成后方可支付;

(4)实际计量方法应与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计量方法相一致。工程测量应该测量净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对不合理的计量应严以拒绝,不能支付款项。

(5)计量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应尽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

2、进行计量的工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要求计量的项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

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数量是预计的数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数量,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的数量为准;

②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③工程变更项目中附有经批准的且纳入造价后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对于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亦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

承包人为完成上述项目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因为这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项目的单价中,应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不予计量。

(2)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

工程计量必须是对质量合格的工程计量,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标准的任何工程或工序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把质量监理和计量支付监理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

在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的计量:施工完成后,在计量资料中须附上计量构件的28天强度资料,如构件28天强度达不到设计强度,则不予计量该构件工程量。

第九章合同管理

合同是进行工程监理的依据,总监办在施工过程中应很好地依据合同对项目实施监督、指导,并协调相应合同段的合同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化合同管理,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减小工程延期发生的可能性,杜绝合同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9.1 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的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广西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制定的“实施细则”,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实现公路安全、舒适、快捷、经济、环保、美观的建设理念。

工程设计变更应当以提高设计、建设质量,节约建设资金,保护环境资源和推动技术进步创新为目的,符合国家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9.1.1工程变更的条件

1、设计存在缺陷并经原设计单位书面认可;

2、勘察资料不全面或设计深度不足,导致设计不准确或 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3、设计与自然环境(地质、水文、地形)、当地风俗条件 不协调,可能影响地方生产生活;

4、节约资源及工程造价的优化设计;

5、结合现场条件,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工程 建设效益;

6、涉及农田、水利、工矿、城镇规划、景区开发、生态

建设、文物保护、涉外工作等,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的,可以进行设计变更; 7、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的其它情形。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国防战备等须对原

设计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的,应进行设计变更。

9、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统筹规划的原则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原设计范围外的,应依据其实施方案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完善。

9.1.2工程变更的分类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1、连续长度 10 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5、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6、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1、连续 2 公里以上路线方案调整的; 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或路面主要材 料发生变化的;

5、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6、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7、互通式立交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8、分离式立交数量发生变化的;

9、监控、通讯、收费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0、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1、项目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 200 万元的(注:单项工程费用变化指连续桩号内发生单次单项费用变化);

1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三)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实行分级审批制度。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并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对较大一般设计变更或使用其管理投资的一般其他设计变更负责审批工作。桂西公路管理局负责对一般较大设计变更外的其他一般设计变更负责审批和管理,其变更资金权限控制在该项目的合同暂定金及招标下降费60%内;对重大、较大的设计变更、及无审批权的一般较大设计变更组织初步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建设办对一般较大设计变更外的其他一般设计变更负责审批和管理,其变更资金权限控制在项目的合同暂定金内;对重大、较大的设计变更、及无审批权的一般较大设计变更组织初步审核后上报桂西公路管理局。

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较大设计变更或需使用项目业主管理的施工招标下降费及项目预算预留费的设计变更,需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

1、连续 2 公里以下路线方案调整且出现平纵等技术指标比审批的设计有降低的; 2、小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 80 万元的(注:单项工程费用变化指连续桩号内发生单次单项费用变化)。

(四) 允许在设计变更中对地质情况特别复杂的抢险工程等需要预先实施地表或地质揭示的结构工程实施动态设计,但应按规定办理变更许可。 动态设计是根据施工勘察反馈的资料,对地质结论、设计参数及设计方案进行再验证,若确认原设计条件有较大变化,应及时补充、修改原设计的设计方法。

9.1.3 设计变更的办理

1、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设计变更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变更理由。项目法人或其现场管理机构(以下称建设办)也可以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

2、 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一般应由原设计单位承担。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

法人也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完成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工作。 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勘察设计,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应按勘察设计相关规定出版),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3、 设计变更在设计和审查阶段均应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要求有一个以上设计变更比较方案,变更方案论证不仅应对施工与质量安全保证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还应对变更后的安全运营、环境影响、土地使用、拆迁等相关技术经济性充分进行评估论证。

4、 设计变更未经有审批权单位审批同意不得实施;除动态设计及紧急抢险工程外,设计变更均应先审批后实施。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对正在实施的工程出现设计变更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产生重大质量隐患事故并超出现场管理机构审批权限的,可按紧急抢险工程程序处理,并尽快完善文件材料图纸报批。

9.1.4 设计变更组织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设计变更组织

1.建设办成立设计变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建设办主任担任组长,常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为综合处、合同处、生产处、财务处、纪检处负责人,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建设办生产处,负责本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2.总监办、各项目经理部成立相应的设计变更领导小组和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二)一般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1.提出设计变更。可由承包人、项目法人、监理人、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意向,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设计审查单位或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也可以提出设计完善意见和设计变更建议。 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向监理人提出同时向建设办报备;监理人、建设管理的其他从业单位及个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合理化建议由提出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向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如建设办)提出;若出现不受理的情况时可直接将书面材料报送项目法人。

2.初步审查:监理人、设计单位对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建议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办审核,也可由建设办组织监理人、设计单位共同进行初步审核。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方案设计及图纸编制,较复杂的设计方案要有比较方案,以便进行经济、技术方案比较论证

3.建设办审批或上报:建设办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一般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后进行审核批复。金额小于2万元的设计变更,可由总监办和生产处、合同处商定,金额小于5万元的设计变更,可由总监办和建设办变更领导小组商定,金额等于或大于5万元的设计变更,由项目经理部、总监办、设计单位和建设办变更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建设办审核认定为需报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审批的一般设计变更或为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时,将设计变更方案及图纸组织申报材料上报项目法人审批。有比较方案的要根据比较论证结果,提出最优方案建议及变更费用使用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说明。

4.项目法人审批:项目法人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上报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后进行审核批复。项目法人审核认定为需报项目业主审批的一般设计变更或为较大、重大设计变更时,应组织申报材料提出审批建议上报审批。 项目业主对上报的需其审批的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批。 (三)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程序按上述一般设计变更审批程序执行至第 4 项,其后审批程序如下:

1.项目业主审核认定为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后提出审批建议,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批复。

2.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

(四)若为技术特别复杂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项目法人可先不组织进行具体的勘察设计工作,可先组织相关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初步方案和建议,报项目业主审核同意后向自治区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经许可后方开展具体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并按以上变更审批程序报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9.1.5设计变更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上报设计变更时,应递交以下申报材料。

1.设计变更请示公文,设计变更依据,原设计方案情况、设计变更原因、设计变更方案说明及论证过程,工程量及投资变更情况,项目总体资金使用情况

2.工程变更明细表(含桩号、变更各分项名称、工程量、资金及简明变更理由),分项概、预算文件(较大、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提供)或一般设计变更费用计算的依据。

3.项目监理人、设计单位意见,项目建设办审核意见、项目法人的核查意见(应由项目法人代表、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均签署意见)等。核查意见含现场的调查核实情况,实施的合理性情况的说明,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及施工可行性的论证比较资料。各单位应独立出具审查工作情况说明,不得仅表述为同意或多个单位在一张纸上盖章或签认;

4.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图纸(各图纸应由设计单位签署完善);

5.隐蔽工程及自然灾害等应附相应的影像资料:包括初始、计量及交工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

6.上报申报材料要求同时上报相应的电子版文件。

9.1.6建设办、总监办等现场管理机构初审工作应在 3日内完成;设计单位在收到建设办通知根据设计变更工作量在7-15 日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若超过 7 日应先向建设办提出申请;方案论证、比选工作一般应在 7 日内完成,若需要专家评审的应在 15 日内完成。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的一般设计变更在收到并确认申报文件材料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变更和较大变更自治区公路管理进行初审应在确认申报文件材料合格后的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进行现场勘察、论证、评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规定时限内,但应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9.1.7 对于需要预先实施地表或地质揭示的结构工程(包括隐蔽工程),原设计与实际地质条件有差异的,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中的地质情况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根据实际地质情况对设计进行修正和调整,项目法人对变更工程可按动态设计进行管理。

9.1.8对采取动态设计的变更工程,项目法人应按项目隶属管理权限报告设计变更管理单位。 变更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 2 个月内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时, 尽可能附特殊地质、地形或抢险工程等相关的影像资料;变更工程实施结束后 1 个月内提交最终的修正施工设计图。

9.1.9 设计变更费用和单价计算原则

(一)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概、预算文件应依据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在充分调查变更所在地的工地、料场实际情况和材料市场价格基础上编制;审批同意后,由项目法人与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确定计量价格,批准预算不得直接作为计量价格。

(二)一般设计变更费用和单价计算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执行

1.一般设计变更工程方案在技术方案比选论证时应尽可能选择有合同相同及相似项目的报价,便于合理、公平确定价格及进行合同管理。

2.单价确定应严格遵照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中“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之规定。 对于按合同规定需调整单价或合同中无单价的新增项目,建设办、监理单位、承包人必须按“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及“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综合考虑承包人在投标时所提供的单价分析表或以现行国家定额、预算编制办法、市场价格为依据,乘以投标下浮率(注:不含暂定金的合同价与预算价的比值)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协商纪要必须说明协商过程及定价依据(业主、监理人、承包人的计算资料、计算说明可作为附件),双方协商单价作为审批参考的基本依据,连同协商纪要、变更设计文件材料一并上报,最终以批准的单价为计量支付价格。

3.一般设计变更费用原则上只计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征地拆迁费,确需发生第二、三部分建设管理、监理、勘察设计等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另行审批。

9.1.10 符合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

项目法人(建设办)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畅通,并同时将过程进行录像、拍照;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应通过电话、电传方式向相应审批权的单位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材料上报审批,并附相关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情况。

9.1.11设计变更管理

1.建设办、总监办应加强对变更工作原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对属于隐蔽工程的项目应有相应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应尽可能有反映计量情况的参照物。项目开工前,建设办建立预计变更总统方案及管理台帐,由生产合同处每月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均为下月5 日前)向桂西公路管理局报备。

2.经过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进行计量。

3.设计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期的设计服务,对提出的各类设计变更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存在问题的设计进行完善,完成设计图纸。

4.总监办必须按照合同履行设计变更管理责任,不得签发任何未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认可设计变更。若违规签发、认可,建设办应依国家法规进行制止,并按合同约定对总监办及直接责任人进行违约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5.承包人未经批准,不得实施任何与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不符的内容;对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及变更文件施工的,总监办、建设办必须书面责令其整改,并令其承担纠正的一切经济责任,对拒不执行的报告交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6.对项目建设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对实现优质、安全、按期、经济、环保的建设目标起到积极作用的单位与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给予激励。 9.2工程暂停与复工

9.2.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业主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9.2.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9.2.3由于非承包人且非第1条中1、2、4、5款原因需停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人进行协商。

9.2.4由于业主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9.2.5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经整改,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9.2.6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9.3费用索赔

9.3.1费用索赔的提出

承包人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索要合同价以外的费用,作为对自身经济利益损失和影响的补偿。

9.3.2费用索赔的申报程序

承包人费用索赔的申报程序是:提出费用索赔意向、按月提供清单、正式上报费用索赔申请三步进行。

1、提出费用索赔意向

(1)承包人必须在引起索赔事件出现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书面通知总监办和业

主。

(2)承包人的书面费用索赔意向通知需阐述原因和保留费用索赔的权利即完成了费用索赔的意向通知。

(3)如果承包人没有将其费用索赔意向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而在事情发生28天后才给予通知,监理工程师可不接受该项费用索赔要求。

(4)如果承包人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调查费用索赔原因,做好记录(这些记录是审批费用索赔时不可缺少的证据),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费用索赔。

(5)征地拆迁延误不是索赔的正当依据,根据风险共担的原则,业主承担征地拆迁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风险,如果影响了关键工程,则应顺延工期;承包人则必须承担由于征地拆迁延误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征地拆迁延误事件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指导承包人及时调整计划,转移施工机具,使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2、按期提供清单

承包人在将费用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后,必须按期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清单,详细说明他认为应得的额外费用以及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所进行的附加工作等,直至费用索赔事件结束。

3、正式上报费用索赔申请

在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上报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必须填报费用索赔申请书,并附上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说明、与之相关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有关的函件、图纸、计划表、报告、照片、计量、计算、价格分析、试验室的试验结果等;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应报总监办和业主;如果承包人的正式费用索赔申请中没有详细的证明材料,总监办不受理此项费用索赔或将其退回,要求承包人补充详细的资料。

9.3.3 费用索赔的审批程序

1、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决定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批准。

2、费用索赔的审批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二级进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对费用索赔事件的调查、原始资料的收集及提供初步调查意见和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后,及时调查费用索赔时间、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做出记录并要求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记录、数据等索赔时必不可少的证据;总监办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审核;经业主批准生效。

9.3.4 处理费用索赔的一般方法:鉴于费用索赔涉及到并非承包人自身原因或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处理费用索赔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所申报索赔的发生经过、原因和有关的合同依据以及索赔费用等诸方面进行详细审查。

1、搜集资料,做好记录:在处理费用索赔时,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审查其费用索赔的事件是否发生、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曾经采取了什么措施等。如调查结果证明费用索赔事件没有发生,则费用索赔不能成立;如索赔成立,则应为进一步审查工作做准备。上述调查主要依据监理工程师的工地记录等原始资料进行。

2、查证合同依据:如果经调查,承包人所申报的费用索赔事件确实发生,就应查证合同依据。查证合同依据就是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技术规范等合同文件的规定,对费用索赔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作进一步的认证,以证实费用索赔事件是否确实是由非承包人自身原因或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风险所致。

3、计算索赔费用:如果承包人的费用索赔申请事实成立,且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就应对承包人的索赔费用进行审查,通过监理工程师计算确定索赔的金额。

索赔费用的计算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数量和费率。

(1)数量:对于承包人所申报的费用索赔,应利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原始记录,审核其是否有事实依据,是否均与有效的费用索赔有关,应特别注意承包人是否将由于其自身管理不善或工作效率低而造成的一些损失也计算进去;凡是没有事实依据,与有效的费用索赔无关以及承包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费用索赔数量均不予考虑;同时,还要根据监理工程师曾经采取过的措施,对费用索赔数量作必要的折减,如果监理工程师曾经采取过正确合理的措施,而承包人未执行,该措施所涉及的索赔数量也不予考虑。

(2)费率:监理工程师采用三种方法确定费率和计算索赔费用,即采用工程量清单中

的单价;采用协商费率;按有关票据计算。

①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对于索赔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某项目的性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索赔费用,可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扣除利润等费率),或从工程量清单中有关单价推算出的价格(扣除利润等费率)计算索赔费用。

②采用协商费率:协商费率,就是在监理工程师的参与下,由业主与承包人根据交通运输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正式颁布的有关定额或有关标准,如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等,共同协商,采用一个三方均认可的费率来计算索赔费用。

③按有关票据计算:在计算索赔费用时,对于一些在费用索赔事件发生期间,承包人实际直接发生的、且不需要采用费率来计算的费用,可按承包人出示的正式票据中的金额进行计算,如水电费、设备的租用费等。

(3)确定索赔:监理工程师在确认其结论并经业主审批后,签发《延期与索赔批复表》,并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9.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缓

9.4.1工程延期的提出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造成工期的延长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称之为工程延误;二是由于承包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称之为工程延期。

2、由于工程延误而导致工期的延长,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所采取加快 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工程进度的任何措施而增加的各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的延长,承包人还要向业主支付工程延误赔偿金。

3、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则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工程竣工的时间,等于标书所规定的时间,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的时间。

4、施工合同规定了工程延期的条件,为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提供了依据。凡属下列情况都属于工程延期:(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指六级以上地震、十级以上强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的)被迫停工者;(2)因业主提出变更设计,未能及时提供图纸而不能继续施工者;上述情况发生前和已发生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尽量减少工期延期的影响。

9.4.2 工程延期的申报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延期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出工程延期的意向。

承包人在发出意向通知后的21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交详细的申述报告,说明造成延期的理由(合同条款的依据)以及有关的详细情况,以便监理工程师及时对延期事件进行研究。但是,当延期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时,在意向通知发出后的21天内,不可能提供最终的详细申报,则承包人应按不超过28天的时段,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阶段性的详细报告;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报告。

9.4.3 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作出工程延期决定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同意。 (1)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意向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内、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②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分析产生延期的主要原因,并尽快报告业主,积极协调,以便尽早消除产生延期的影响因素。为了及时对延期事件作出正确的结论,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延期事件时,应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施工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延期的通知和提交最后详细资料后,应在28天内汇同业主审核并将报经业主批准确定的延期天数通知承包人;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延期的理由和证明材料,如果监理工程师在28天内不予答复,并且这种情况不是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则应视为承包人要求的延期已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比较复杂的延期事件,监理工程师应成立

专门小组进行处理。

(2)批准工程延期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应遵守以下三项原则,由总监办审核,报业主审批。

①符合合同条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合同条件,也就是说,导致拖延工程进度的原因必须是属于承包人自身以外的原因;如果属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任何延误,不能确定为工程延期。

②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应在关键线路上: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必须在关键线路上。一项工程的关键线路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往往影响到关键线路的变化。监理工程师确定项目是否在关键线路上,是否以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为依据。

③符合实际情况: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承包人对于延期事件发生后的各类有关细节,要做详细的记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情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发生后,还需对现场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和分析,并做好各类记录。包括:天气、雨量及其它方面的自然条件,人力、机械设备闲置情况,施工计划能否进行临时调整,以及监理工程师下达过的有关指令。

9.4.4 工程延期的审批

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对承包人延期申请进行审查与修改,修改结果经业主批准后,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9.4.5 工程延期的减少或避免

1、业主需做的工作:(1)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将工程场地及时移交给承包人;(2)加快工程变更设计处理速度,避免因变更设计图纸等导致工程延期。

2、监理工程师需做的工作:(1)应在合适的时机下达开工令;(2)对业主难以按计划提供工程场地的区段,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协商,对施工区段的顺序安排(包括设备、人员)作出合理的调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指令承包人先进行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以外的其他有条件施工的工程的施工,这样可以减少延期的时间,也可以减少其它方面的损失;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延期事件,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详细调查和记录,收集来自现场内、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合理地计算延期的时间。

工程延期的申报与审批程序框图

否 9.5 合同争议的调解

9.5.1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9.5.2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业主或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9.5.3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需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9.6 合同的解除

9.6.1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9.6.2 当业主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1、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人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承包人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业主应支付的违约金。

9.6.3 由于承包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人的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人应得款项或偿还业主款项的证明。

9.6.4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业主、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总监办)应按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9.7对承包商的合同履约检查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管理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就是检查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情况。承包人对合同的履约情况好坏,严重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及其它管理方面的工作。

9.7.1 主要人员的检查

1、项目经理:一般不允许更换。 2、项目总工程师:一般不允许更换。

此外,项目副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等无特殊情况均不准更换。以上人员若需更换,承包人报总监办审查,由总监办批准。更换、替换人员的资格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首先书面通知其承包人限期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位,否则按合同要求作违约处理。检查时应着重检查各主要人员是否按合同要求到位,以及合同中是否有隐瞒或造假的现象,依据合同要求的各种证件逐名认真检查,以确保工程管理人员符合合同要求。

9.7.2 施工机械

施工质量的好坏与机械设备的性能有直接的关系。企业的整体施工能力往往从机械设备的配备来体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要求逐项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的型号、功率、性能以及是否按时到场,有无拖延、短缺现象,是否满足合同及工程需要。

9.7.3 检测仪器

工程检测的精度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为此,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检查承包人的仪器的品牌、型号、性能和精度等方面是否满足项目施工的要求。

第十章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10.1 交工与交工证书

10.1.1 交工证书的类型 1、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在全部工程基本完成并通过交工检查,承包人已书面提出交工申请并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后,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否则,书面指示承包人完成尚需完成的工作。

2、部分工程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就下列情况向承包人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 (1)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建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 (2)合同中规定有不同交工时间的任何部分工程; (3)已由业主占用或使用的任何工程。 10.1.2 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 1、工程确实完成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同段工程的全部或任何区段的主体已全部完成,或剩余工程很少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2、工程检验合格

(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

(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的解决。

(3)现场清理完毕。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用地、材料场和取土场。

(4)承包人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书面交工申请及缺陷责任期的书面保证。 (5)交工资料完成。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有关交工资料。 10.1.3 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 1、成立交工检查小组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并确认工程满足“本办法”11.1.2条的必要条件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验收工作。交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接管养护、质量监督等单位代表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监理工程师还须提示承包人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检查小组检查工程时需要的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的日程安排提供服务。

交工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2)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3)审查承包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4)根据以上情况写出检查报告;(5)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

2、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

(1)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人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围、交工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交工资料的完成等描述全面、准确;剩余工程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

(2)对基本符合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检查小组应予接受,但必须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3)对与合同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检查小组不予接受,应写明审查意见予以退回。

3、现场检查与评价

(1)检查小组接受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必须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各类构造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录;

(2)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是否可被立即修复或已被修复或做为剩余工程留待缺陷责任期内完成,并与承包人所报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

4、检查报告: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并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写出交工验收报告。

5、签发交工证书:工程交工的日期以检查小组决定的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工程交工证书必须包括如下内容:(1)获得交工证书的工程范围;(2)工程获得交工证书的日期(交工日期);(3)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4)交工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承包人各方代表)。

10.2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在交工证书颁发后,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并未终结,除继续进行缺陷工程的维修外,还要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以及最终财务支付等,并颁发其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0.2.1 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监理内容

当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后,承包人书面提出全部或部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进入最后阶段的质量监理。

1、工程检查

全面检查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的工程范围和工程质量,并向承包人指出影响签发缺陷

责任终止证书的任何工程质量缺陷,要求承包人制定维修计划,监理工程师对维修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包括修复时间、人力、各类机械及维修后的质量检查。

在施工中若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坏,承包人仍要承担修复的责任,当缺陷责任期满时,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做最后的检查,证明工程的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由主持验收单位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才能解除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责任。

2、竣工文件检查

在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并完成竣工图,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才准许进入竣工验收。

10.2.2 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附表A要求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5、承包人、监理、设计、业主、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10.2.3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组织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剩余工作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人员。包括:现场巡视、检查的监理人员,处理合同事宜(索赔、变更)、办理支付、督促竣工资料的合同管理人员。

10.2.4 缺陷责任期结束证书颁发程序 1、缺陷责任期结束证书申请

缺陷责任期承包人要提前安排一些新增项目和主要剩余维修项目的施工。如边坡及中央分隔带绿化补种、高速公路桥头两端沉降修补,构筑物表面裂缝和蜂窝麻面的处理;其它一些小的维修项目,诸如隔离栅挂高调整、立柱培土、孔洞修复、丢失支撑和螺母的补齐,桥梁下通道、涵洞、集水井内杂物、淤泥的清理,边坡防护和路基冲刷等要在最后一个阶段集中安排。

修补计划完成后,承包人应在期内或期满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申请报告。

2、竣工验收委员会检查与评审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在收到业主申请验收报告后,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以审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所完工程。

(1)验收委员会的任务:①共同检查全部工程;②检查承包人在养护期间计划实施倩况;③根据评估情况写出报告,确定工程质量等级;④决定是否颁发缺陷责任期结束证书。

(2)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组成:由业主代表,承包人代表,设计单位代表,质量监督单位代表,养护单位代表,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承包人应陪同一起检查工地,负责提供验收委员会一切必须的检查工具,并回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①现场检查全部工作并开会进行评审。如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未完成其全部职责和义务,则延长其缺陷责任期。②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各标段《工程质量鉴定书》由质量监督部门签发。③对合格以上的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一章组织协调和工地会议

组织协调的内容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及费用目标。协调的对象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人员或机构之间;与业主、设计单位、承包人等单位之间的协调。为开展好监理工作,要求监理组织内的所有监理人员都能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主动地进行协调工作。

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而召开的一种会议。工地会议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每月工地例会)和专题工作会议。

会议讨论和研究的现场问题及情况应完整地被记录下来,形成文字材料,成为约束参会各方行为的依据。工地会议一般由总监主持和召集,并负责记录和督促各参加方履行会议决议。

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11.1 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工程全面展开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熟悉并取得联络、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

11.1.1 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与议程

1、介绍履约各方的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项目经理均应出席会议。相互交换作为正式会议文件的与会人员名单和各方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构成文件;所有与会人员的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络方式均应写入会议纪要。

2、澄清履约各方的组织

出席会议的各方都应递交一份包括本组织内部机构管理框图、组织分工及各职能部门职权的文件,便于今后工作对口联系和履行各级程序;承包人递交的组织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图表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及业主书面批准。

3、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按如下主要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1)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及名单;

(2)用于工程的进口材料、机械、仪器和设施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是否将会影响施工,并应提交进场计划及清单;

(3)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4)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如何,并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分布和布置图;

(5)工地试验室及其设备是否准备就绪或将于何日安装就绪,并应提交试验室布置图及仪器设备清单;

(6)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并应提交施工测量计划及有关资料;

(7)提交实施性总体施工计划供监理工程师审批; (8)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就工程征地、拆迁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5、监理工程师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1)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2)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3)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4)延期与索赔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5)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6)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7)确定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程,明确各方应递交的文件或材料。与会各方应精心准备各自的会议文件,尤其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落实,完善内部管理机构,配齐人员,履行合同职责;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进行会前巡视,及时准备,防止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漏项;督促编报施工进度计划和现场布局等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事先协调,以求得共识。

11.1.2 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的时间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在确定具体会议时间上,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充分注意合同条款列出的时间表

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承包人应尽快开始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工作。而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

令的生效日为工期起算日。第一次工地会议大致安排在业主发出中标通知后到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生效前召开。

2、考虑现场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监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员应对承包人的进场和其它履约情况及现场条件进行监督和控制。如果现场各项准备工作进展良好,各方履约比较顺利,第一次工地会议则可以相应提前;如果现场发现问题较多,准备不充分,履约受到各种阻力,监理工程师则应适当推迟会议时间,并在会前尽可能予以督促、协助和协调,待条件具备后,再适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最迟召开时间不能超过开工令生效之日。

11.2 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是按一定的程序召开的以研讨工地出现的包括计划、进度、质量、支付等诸多问题的工地会议,工地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为使会前对现场各方面情况尽可能统一认识,会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应共同视察工地,现场初步讨论可能在工地会议上出现的问题。

11.2.1 工地会议的参加者

会议由总监主持,参加者必须是现场的有关负责人。包括: 1、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经理),现场的有关高级职员(总工程师等)及专业技术负责人;会议如果涉及重大分包项目时,也可以邀请分包人的负责人出席;

3、业主代表及有关助理人员;

4、其他人员:遇有重大设计变更时,必须邀请设计单位派员参加;如果工程与某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也应邀请其派代表参加会议。

参加每次工地会议的人员构成应以便于研究问题为准则,不强求每次与会人员都一致,但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会。

11.2.2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程

会议应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应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的意向,会议按以下议程进行讨论和研究:

1、检查上月工地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审查当月工程进度,预计下阶段工程进展。

讨论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及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和对策,找出影响进度的因素,按合同文件明确责任,解决问题。承包人必须事先递交工地进度和计划的有关资料,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工地人员、机械设备、当月气象资料及现场概述等。承包人还要递交下阶段计划进度,供监理工程师和会议审查。

3、对工程质量、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监理工程师应对本月现场工程质量就执行标准、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问题在工地会议上作出评价,承包人可以对某些技术问题结合现场实际应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图纸及增补后图纸提出质询,对拟定中的替代方案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代用材料等事项进行必要的介绍;会议应对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适当的处理方案,并记录在案;对某些特殊、复杂的技术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一时无法决定的,会议可决定委托专家小组会后开展工作专题研究;对某些尚属交流探讨、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技术方案或施工措施等,未经监理工程师准许不得采用。

4、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合同管理包括预付款、暂定金额、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延期及索赔等事宜。会议上将由各方介绍履约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将解释合同文件,讲解受理程序,对具体事项一般不作细节讨论,但承包人可能在会上提出索赔、延期的意向和意见,进行初步的澄清和讨论,另按程序申报,并约定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5、对工地会议记录的确认:工地会议记录由主持会议的总监办指定专人负责编写、印发。征求参加会议各方代表的意见后各方予以签认。

6、其他:工地会议还可以讨论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研究的其他任何事项。包括:承包人应将其在施工过程遇到的干扰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地方干扰等)作出报告,说明施工计划和这些干扰已经或将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及程度,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及时协调并给予答复或作出调整施工计划的决定;现场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

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藏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遗留的征地拆迁和地方关系;各方人员的调整或变动;上级领导机关组织有关项目的重大活动和意见;以及下次工地会议的地点和时间安排等。

11.2.3 工地会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认真准备会议文件 需要准备的文件有:

(1)当月进度总结。监理工程师向会议报告当月的总体进度,报告当月实际完成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承包人应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当月人工、机械设备、材料到场清单,并报告影响当月工程进度的主要问题;

(2)下月计划安排。承包人提交下月进度计划安排和相应的人工、机械设备、材料的工作保证计划,供会议讨论;

(3)气候情况。承包人向会议提交当月天气记录;

(4)技术及质量事宜。监理工程师向会议提交当月试验报表,并报告当月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问题;

(5)工程变更设计事宜:监理工程师向会议提交已批准的变更设计汇总表,讨论待定变更项目;

(6)分包工程:监理工程师报告目前工程分包情况; (7)财务事宜:讨论有关计量与支付的任何问题;

(8)索赔及延期:讨论研究承包人的延期要求及造价、索赔等问题;

(9)管理事宜:报告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在项目管理上采取的主要措施,工程检查、参观以及培训等活动;

(10)其他:讨论上述事项没有包括的其他问题; (11)确定下次工地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2、做好工地会议记录工作

每次工地会议的记录人应基本固定,记录人应对现场工程、监理程序、承包人的计划以及合同文件等都比较熟悉,以保证记录语言规范,符合原意,不出现误解或谬误;记录要完整,要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者的姓名及职务等细节作完整记录;对会议发言的记录要重视当时讲话者的用语,要完整记录发言人的原话,不带评论性,不可“归纳”或片面理解发言人的讲话;要对讨论涉及的事项逐条记录。

11.3 专题工作会议

11.3.1 会议组织

专题工作会议由承包人或业主提出建议,由监理工程师视现场情况主持召开,业主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11.3.2 会议内容

会议对施工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专题会议召开前,监理工程师要协调有关方面按拟研究的专题内容准备材料、文件;讨论的重点一定要事先向与会者交代;会议记录(或纪要)的要求与经常性工地会议相同,并存档备案。

第十二章试验检测

12.1 试验室的组建

总监办应按照合同要求建立一个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试验室,所有的试验检测仪器须开工前完成标定,并定期进行检定,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能力考核后,方可开展工作。监理试验室的任务是:

12.1.1 是对所辖标段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中心,其规模应与所辖工程相匹配,对各处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应有经过专门培训的试验人员,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

12.1.2 应对承包人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格、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2.1.3 服务范围:

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标准试验是指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按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当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12.1.4 对监理试验室不能完成的某种特殊的复杂试验检测项目,为了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便于管理,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抽样后委托,经业主同意的,具有交通行业试验资质的单位完成。在试验检测过程监理工程师能通过有效手段予以监督,并对试验检测结果予以签名确认。(例如:橡胶支座、石料的岩性、石料磨耗值、预应力锚具硬度钢筋、钢铰线等强度指标)

12.1.5 对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业主批准,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12.2 试验室职责

12.2.1 检查与监督辖区内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工作,组织试验检测人员进行试验业务学习和交流,并提供技术指导。

12.2.2 凡涉及决定质量标准的一切试验结果,均应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平行试验。 12.2.3 当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供的试验资料有疑问或认为其可靠性有问题时,应通知监理试验室进行检查并提供新的试验数据。

12.2.4 复核和抽检承包人所做的配合比试验、标准试验及其它相关试验,同时应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旁站。

12.2.5 在施工抽检试验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试验时,立即报总监办,需返工处理的工程,其检测报告必须报总监办备案。

12.2.6 对监理试验室不能完成的复杂、特殊试验检测项目,在现场抽样后,送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

12.2.7 检查承包人试验人员、仪器和设备运行情况;督促承包人定期标定(鉴定)仪器设备;检查各合同段对试验规程的执行情况。

12.2.8 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 12.2.9 做好试验检测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每月向总监办提供月度试验统计报表及质量检查情况分析报告。

12.3 试验室主要试验检测任务

12.3.1 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事前控制。主要是指对材料、商品构件或工程设施采购前的预先鉴定或进场后的验收试验。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施工单位应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或现场考察批准后,方可订货;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场后,施工单位按规定批量和频率自检。根据自检报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频率抽检,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

3、对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或商品构件可随机抽样进行符合性试验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12.3.2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意在对工程施工进行事前控制有一个标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报监理试验室审查;

2、根据施工单位的试验报告,试验室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3、平行进行对比试验后,择优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控制标准,批准施工。

12.3.3 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主要是指技术规范所要求的路基及路面的试验路段、钢筋焊接、新技术采用及设计要求,诸如试桩等施工前的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2、根据批准的工艺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并作出详细记录;

3、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提出试验报告,经现场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定后,报总监批准指导施工。

12.3.4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事中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频率所进行的取样试验,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全频率自检,试验监理人员对其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确认;

2、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监理试验室按规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当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监理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检频率。

12.3.5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事后控制。是在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完工后进行取样试验,以对工程质量作出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自检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试验室抽检,由总监办负责验收;

3、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自检后,报总监办审查、监理试验室抽检,由总监办会同业主代表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将自检材料报总监办审查,监理试验室进行抽检。总监办对自检、抽检、送检审定后,组成以总监为首的参建各方联合验收小组,对工程内外业全面检查审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12.4 检测频率

12.4.1 施工单位按技术规范及检评标准规定进行全频率(100%)自检。 12.4.2 监理试验室按不低于频率的20%抽检。

12.5 建立试验月报制度

12.5.1 为及时掌握自检、抽检、送检的工作情况,有效控制工程质量,特建立《试验月报》制度。分别为:

1、施工单位自检、送检月报汇总表; 2、监理的抽检月报汇总表;

12.5.2 监理试验室将各试验月报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写出总结报告并附本月工程试验检测月汇总表。

12.6 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含流动试验室)的管理

12.7.1 施工单位必须按投标书、施工合同承诺的条件组建工地试验室,未组建或已组建但试验仪器设备达不到承诺要求的,开工报告不予审批。

12.7.2 工地试验室必须由质量监督部门和总监办监理试验室经专项检验与考核,达到满足合同要求的试验检测能力、管理制定应健全,才能允许进行试验检测工作,否则试验检测报告无效。

12.7.3 已批准开工但暂未组建工地试验室,或已组建但仪器及设施不能满足试验检测要求,则必须送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单位进行试验检测。

12.7.4 自检不合格、自检合格但抽检不合格及自检抽检合格但送检不合格的不签认、不计量、不支付。

12.7.5 自检、抽检、送检均合格但频率未达到要求的不计量、不支付。

12.7.6 《试验月报》与《计量支付》申请报告一并送报总监办,未报《试验月报》的

月《计量支付》申请报告不予受理。

12.7 总监对监理试验室的管理职责

总监要对监理试验室的工作负责。

1、对监理试验室检测能力申请报告进行审定,签署上报省质量监督站审批;

2、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进行考核、审定,上报省质监站批准审定。

3、审定监理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检测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4、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要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5、审定《试验月报》并签署上报有关单位;

6、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考核,重视其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 12.8 各种试验的检测要求

12.8.1 路基工程试验检测要求(见表12-1)

表12-1

试验项目 塑性 指数 液限 质量标准 ≯26 ≯50 质量标准 CBR (%) 检验频率(自检) 开工前一次,施工中土质3有变化时做5000m/次 3检验频率 5000m/次 检验方法 T0118-2007 T0118-2007 检验方法 试验监理程序 试验项目 0.08mm方孔筛上路床水泥细度 6.0 10 (0~30cm) 余≯10% 备料前一次以后对质量填料最大粒径(cm) (自检) 有怀疑、受潮、生产日下路床 4.0 10 强度初凝不得早于45期超过三个月、试验料(30~80cm) 标准稠度凝(CBR分钟;终凝不得迟源或标号变化时重测。上路堤3结时间体积 水 值) 3.0 15 5000m次 于10小时;用沸煮袋装水泥每200t/为1(80~150cm) 安定性 泥 批,不足200t按一批下路堤 法检验合格。 2.0 15 计;散装水泥每500t(>150cm) 料 2、监理独立吨为一批,不足500t零填及路堑路床 场 6.0 10 送检5%;监(0~30cm) 胶砂强度 不低于标准要求 按一批计。 GB/T17671 土 督承包人抽开工前两次,施工中土与 击实T0131-2007 监理试验室平行质变化时做常规检5%。 路 试验 (重型击实) 对比试验 3粗砂3.7~3.1 5000m/次 3、配合监理基 中砂3.0~2.3 T0103-93 试验室质量土 施工细度模数 JTG E42-2005 进料前一次,以后第细质砂2.2~T0104-93 抽检,1、由现场监理旁如发现3含水 碾压前随时检测 400m或对质量有怀T0105-93 站试验全过程并1.6 量 不合格材料,T0106-93 疑时做。 签认试验报告; <C30 ≯3% 由监理监督20%;2、独立抽检 路床(0~80cm) ≥95% 含泥量 JTG E42-2005 压 灌砂法、环刀>C30 ≯2% 承包人处理3、配合监理试验上路堤(80~150cm) ≥94% 1000m2至少检二个点,不足法、核子仪法,砂 实 或清除出场。室抽检。 下路堤(>150cm) ≥92% 1000m2检验二个点。 度 以灌砂法为主。 ≯2% 零填及路堑路床(0~30cm) ≥95% 4、试验结果云母含量、≯1% 审查车型、轮重气不一致时,以轻物质硫>1% 对质量有 压等是否符合要化物、硫酸JTG E42-2005 弯 JTGE60-2008 监理试验室不深于标准色循怀疑时做 路床顶面按车道检测,求,旁站测量过如沉 有机质≯设计计算值 (载汽车后桥轴结果为准。盐、每公里每车道40个点。 程、审核计算、评环五次,总质量值 10吨) 有异议可申坚固性 定结果。对不合格损失≯10%。 请由有CMA点地段进行处理。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章试验室进级配 JTG E42-2005 进料前一次,以后第组配 行仲裁。 试验监理 1、监督取样试验程序 过程,签认试验报 告; JTG E30 T0502 2、独立抽检20%;3、配合监理试验室抽查复核; 1、监理监督4、承包人所有试承包人取样、验报告均作为分审JTG E30 T0505 T0134-93 试验过程、项工程开工报告核结果、签认的附件,一并报监试验报告。 理工程师审批。碎 石 压碎值 400m3或对质量有怀<C30 ≯25.0% 疑时做。 >C30 ≯25.0% JTG E42-2005 针片状 含泥量 ≥C30 ≯15% <C30 ≯20% <C30 ≯2% >C30 ≯1% 对质量有 怀疑时做 JTG E42-2005 JTG E42-2005 有机质硫化不深于标准色≯1% 物、硫酸盐 JTG E42-2005 12.8.2 钢筋砼工程试验检测要求(见表12-2) 表12-2

钢筋砼工程试验检测要求(续表12-2)

试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频率 (自检) 钢筋按批进行检验,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检验方法 试验监理程序 屈服点抗拉强度、弹性模GB1499.2-20钢 量、伸长07 筋 率 GB1499.1-2008 冷弯 可焊性 预应力钢绞原 线 材 料 破坏负荷、屈服负荷、伸GB5224-2003 长率、松驰率 1、监理审核出厂合格证明及有关资料,监督承包人取样、试验过程并拉伸试验 签认试验报告,受委托的试验单位必须经监理认可。 2、监理独立抽检20%。 3、监督承包人送检5%。 冷弯 4、配合监理试验室抽样焊接拉伸 试验。 1、监理审核出厂合格证GB/T228 明及有关资料,监督承包人取样,送有资质单BG/T10120-1位进行委托试验。 996 2、试验报告报监理审查。 GB5224-2003 预 应 力 钢 丝 线 从同批中抽5%但不少于三盘,优质钢丝抽取10%但不少于三盘,每盘各截取三节试验件,分别墅做拉抗拉强力、弯曲和松弛试度、屈服验。如有一项试验不度、弹性GB5223-2002 合格,该盘钢丝不预GB238-2002 模量、伸GB/T238-2002 验收,并从同批未经GB5223-2002 长率、松试验的钢丝中取双弛率、弯倍数量的试件进行曲次数 复检,复验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钢绞线不予验收或逐盘检验,合格者可验收。 钢筋砼工程试验检测要求(续表12-2) 质量标准 检验频率 (自检) 检验方法 1、监理审核出厂合格证明及有关资料,监督承包人取样,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委托试验。 2、试验报告报监理审查。 试验项目 试验监理程序 原 PH值、 材 水 硫酸盐料 含量 ≮4 ≯0.27% 对质量有怀疑时做 监理旁站取样、试PH值试纸化验过程并签认试验学分析 报告。 外加可靠性 剂 国家标准 产品说明 配比设计时一次,进场每20t一次。有质量怀疑时做。 做配比验证 配比设计 配合比计算 试拌校正 强度复核 1、监理审核计算结果,旁站试验过程并签认试验报告。 满足耐久性要求 开工前一次,材2、将配比设计报告满足和易性要求 JTGE30-2005 料更换时重做 和材料送监理试验达到试配强度 室复核。 3、监理试验室做平行对比试验。 砼施工坍落度 满足设计要求 据观察随时做,至少每工作班2次。 承包人随时自检,监理随机抽检,坍JTGE30-2005 落度大于设计必须废弃。 施 工 砼施工 配合比 水下灌注桩无损检测 水下灌注桩钻芯检测 符合设计 人工上料每工作班一次 称量 监理随机抽检 无断桩、缩颈 按规定执行 无断桩、离析等 大、小应变 由省质监站认可的单位进行检测 钻芯机 钢筋砼工程试验检测要求(续表12-2) 12.8.3砌石工程试验检测要求(见表12-3) 试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频率(自检) 检验方法 试验监理程序 砼 抗 施 压 工 强 度 试件>10组时; Rn-K1Sn≥0.9R Rmin≥K2R K1 K2 –合格判定系数 试件<10组时; Rn≥1.15R Rmin≥0.95R K1 K2的值 10~15~≥n 14 24 25 1.6K1 1.70 1.65 0 K2 0.9 0.85 1、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砼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合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件。 2、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工作班应制取两组。 3、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物时,3每80~200m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二组。 4、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一组,16~30m制取二组,31~50m制取三组,50m以上者不少于五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二组。 JTGF80115、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二组;-2004 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三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四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二组。 6、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二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合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二组。 7、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几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折模、吊装、张半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1、由现场监理监督承包人随机取样制件,编号后送养护室室标准养护。试验监理监督抗压、计算、过程、签认试验报告并定期统计评定。 2、监理独立抽检20%。 3、督促承包人送检5%。 4、配合监理试验室抽检。 表12-3 试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频率 (自检) 对质量有怀疑或检验方法 试验监理程序 原 材 料 满足设监理工程师认为石料等级 计要求 有必要时 水泥 砂 石子 水试验 同水泥砼 同水泥砼 1、试验监理督促承包人的取样、JTG 试验过程、签认试验报告。 E41-2005 2、独立抽检20%;送检5%。 3、配合监理试验室抽检,发现不合格材料在监理旁站下由承包人同水泥砼 清场。 4、试验结果不一致时,以监理试验室的检测结果为准。 制件 抗压 监理监督试验过程审核计算结果并签认试验报告,将配比设计报告和材料送监理试验室复核。 配砂浆(小石比子砼)配合设比设计 计 满足设施工前一次,材计要求 料变化时重做 砂浆(小石施 子砼)抗压工 强度 按不同的强度等级,不同配合比分别在现场随机制取试件,六个为一组。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应制取二组: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Rn≥R 作班可制取一组;Rmin≥拱圆砂浆应同时0.75R 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以检查各施工阶段强度。冬期施工时每一单元砌体应同时制取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以检查强度实际增长情况。 抗压 1、在砌筑现场从监理指定的地方取样制件并编号送养护室养生,在监理监督下抗压,监理审核试验报告并签认。 2、独立抽检20%;送检5%。 3、配合监理试验室抽样试验,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送总监办。如有质量问题,由总监办督促承包人改进或返工。 12.8.4送检钢材、水泥、砼规格及数量要求(见表12-4) 表12-4 须送材料 试验项目 规格名称 长度等于10倍直径加30cm 须提前送料时单位 数量 间(天) 条 2 备注 抗拉 钢筋拉弯试验 冷弯 长度等于5倍直径加20cm 条 2 7 钢筋闪光抗长度等于接缝两端各加拉 20cm(接缝长度按设计要求) 条 3 7 焊接试验 对接焊抗拉 冷弯 长度等于5倍直径加20cm 条 3 搭接焊接抗拉 长度等于接缝两端各加15cm(接缝长度按设计要求) 试验的水泥应从已进场水泥的20个不同部位抽取 长方体 150×150×550mm 正方体 150×150×150mm 正方体 70.7×70.7×70.7mm 条 3 水泥试验 kg 12kg以上 7 水泥强度试验应提前28天 砼抗折试验 条 3 砼抗压试验 个 3 砂浆抗压试验 个 6 12.8.5外检试验检测要求(见表12-5)表12-5

材料名称 检测项目 抗剪弹性模量 极限抗压强度 抗压弹性模量 允许剪切角 摩擦系数检验 集中荷载下径向刚度 荷载作用的抗渗漏 抗弯曲渗漏 洛氏硬度 静载锚固性能 周期荷载试验 在合格标准内 破坏负荷、屈服负荷、伸长率、松驰率 采用标准 抽检频率 试验监理程序 橡胶支座 JT/T4-2004 每规格抽检一次 见证、取样、送检外委试验并签认试验报告 波纹管 JG/T3013 取样三根 50000m/1次 取样三根 见证、取样、送检外委试验并签认试验报告 锚具、夹具、连接器 JGJ85-2002 J219-2002 每规格抽检一次 见证、取样、送检外委试验并签认试验报告 千斤顶 预应力钢绞线 JGJ621-1996 GB5224-2003 JTJ/T091-98 JTJ/T060-98 六个月或200次 GB5224-2003 1万m2取一个样,不足1万 m2按1万 m2计 试验监理督促标定 GB/T228 BG/T10120-1996 见证、取样、送检外委试验并签认试验报告 条带拉伸、厚度、单无纺布、土工织物 位面积质量、渗透系数、CBR顶破 第十三章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

13.1 监理文件

监理文件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书面工具。 监理工程师正式的指示、指令等必须是书面的。监理工程师将通过各类监理文件以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所以,监理文件又是监理工程师最重要的工作手段。

13.1.1 指示性文件

这类文件是指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和规范下达的各类文件。包括签发的各类证书、报表,对合同和技术管理事宜的各类批准、批复,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类书面指示和指令(如总监办签发的文件);指示性文件的最终签发者是总监办;在签认或发出这些文件前,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对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在工地向承包人签发的有关书面指令,都将作为监理签发指示性文件的依据;承包人应不打折扣地执行指示性文件中的要求,并执行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工程的监管要求和指导意见。

在指示性文件的管理上,采取严格的行文、签发以及抄送制度,使各类监理指示能及时传达到各有关单位并及时认真贯彻、落实。

13.1.2 证据性文件

这类文件覆盖面较为广泛,包括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证据的监理文件。如工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监理日志、计划统计报表、各类检查单据、试验记录、中间计量和中间交工证书、专家小组评估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有关往来函件等。

证据性文件主要来源于监理人员和监理试验室,这类文件的特点是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工地的实际情况。

13.1.3 辅助性文件

除上述正规的指示性文件和证据性文件外,巴马至平果坡造公路为了使监理工程师有效的进行监理,根据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采用一些辅助性文件,以反映工地和监理过程中的问题,为工程的顺利进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辅助性文件包括监理简报、工程快报、备忘录、非正式信件等,这类文件起着沟通情况、协调管理的作用。

由总监办印发的监理简报、工程快报,送各有关单位,包括业主、承包人、监理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时通告工程中出现的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和苗头,同时也可将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和动态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单位,亦可将各种检查或会议通报与众,既有表扬,也有批评,既有失败的教训,亦有成功的经验介绍,对现场工作有促进作用和指导意义。

辅助性文件的另一部包括讨论研究问题的备忘录和一些非正式的信函,这是沟通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各方联系的一个渠道。在工程出现重大问题苗头时,或在工程进行的关键时刻,由监理工程师出面与业主、承包人直接对话、交换意见,从而形成备忘录或非正式信函,这些辅助性文件形成“热线”,随时互通情况,互致信函,对工程的顺利进展可起到正式渠道起不到的作用。

13.1.4 监理文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能超越合同授予的权限:如果合同没有授予监理工程师这项权限或超出履行合同明确的职责行为,即被称作监理工程违约,因此,监理工程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谨慎、严肃地履行职责。

(2)监理工程师在依照合同条款下达指示、指令时,一定要引用准确,对任何批复、意见等均应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概念清晰,一事一条,用词明确,不留摸棱两可之模糊意见。

(3)在合同约束的时间内下达文件:监理文件的时间性是考核监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凡合同文件在涉及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出指示的地方,一般都注明了时间约束条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如对承包人的文件不予答复,则意味着费用问题等事随之而来,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合同约束的时间。

(4)监理文件要注意统筹兼顾: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文件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托,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某项指令时,一定要照顾到涉及横向其他方面的规定。如某一技术方案的批准,可能涉及:a.是否与规范中的原标准一致;b.是否与原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一致;c.是否与原设计图纸一致;d.是否涉及合同中工程的变更。如欠缺诸方面的考虑和正确处理,可能发生合同纠纷或事故发生或使业主蒙受损失。

13.2 监理工程师对监理文件与资料的管理

13.2.1 总监办设立档案资料室,负责对监理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13.2.2 总监办建立健全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立文件资料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13.2.3 总监办建立材料、试验、测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安全、环保等各项台账。

13.2.4 及时整理,分类有序、系统、完整、妥善存放和保管监理文件与资料。 13.2.5 监理资料要求内容完整、填写认真、审批意见与签认齐全。

13.3 监理文件与资料的内容

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费用监理文件、进度监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及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工作指令、工程变更令、工程分项开工的申请批复、试验抽检的原始记录等。

13.3.1 监理管理文件与资料包括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等。

13.3.2 质量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质量监理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试验检测资料、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13.3.3 施工安全与环保监理文件包括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措施、会议记录、检查结果、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及施工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检查等。

14.2.4 费用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各类工程支付文件、工程变更有关费用审核工作、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等。

13.3.5 进度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进度计划审批、检查、调整的有关文件;工程开工/复工令及工程暂停令等。

13.3.6 合同管理文件与资料包括施工单位办理保险的有关文件、延期索赔申请、分包资质资料、延期和索赔的批准文件、价格调整申请及批准文件等。

13.3.7 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每月向业主单位和上级监理机构报送监理月报,其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

13.3.8 监理工作报告:工程结束时,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监理机构及工作起止时间,投入的监理人员、设备和设施。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及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费用分析,工程建设中存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13.4 监理日志

13.4.1 监理日志管理

各级监理人员均应记录监理日志。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监理员日志,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办日志收集。

13.4.2 监理日志内容

1、监理员:各分项、分部、工序工程开工、完工及中间过程;各种检验、旁站内容;所有变更工程开始实施时间、完成时间、中间过程;上级领导巡视;各种现场会;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程序问题及其它问题,向专业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时间、及处理办法;各种机械、人员、材料进出场情况。

2、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工作内容;各种会议内容;下级监理人员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旁站情况;巡视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上级部门的指示等;计量、变更、开工报告审批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各种会议主要内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技术变更问题、质量问题等;业主提出的要求和意见。

13.5工程照片

13.5.1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或指示专业工程师完成,合同工程师或资料员将底片与相片同时成册。

13.5.2 内容:1、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或施工中;2、所有变更工程施工中或完成后;3、8米以下通道,所有涵洞;4、桥梁工程桩基、承台、系梁、墩台、柱、台帽、盖梁;5、上述未提及各分部工程;6、认为必要的。

13.6 监理月报

13.6.1 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工程概况;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工程进度:(1)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2)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4、工程质量:(1)本月工程质量分析;(2)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和效果。 5、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1)工程量审核情况;(2)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3)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4)本月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6、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1)工程变更;(2)工程延期;(3)费用索赔。 7、本月监理工作小结:(1)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3)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3.6.2 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业主和本监理单位。

13.7 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

13.7.1 管理:

1、监理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 2、监理文件归档与保存应符合国家及部、省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总监办计量工程师整理,其它监理人员协助整理。档案文件监理人员均可查阅,但不得向承包人和业主以外的第三人泄露。

4、路基、桥涵、路面施工监理工作结束后,由总监工程师负责组织整理归档,交业主。5、不列入归档的监理文件与资料也应分类整理,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文件资料,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保管。

13.7.2 行政档案

总监办收发行政文件按下述分类管理: 1、业主向监理工程师行文; 2、监理工程师向业主行文;

3、监理工程师向各承包人行文; 4、各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行文; 5、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的涵件。 13.7.3 技术档案

1、工作指令:工作指令是监理工程师工程管理的手段,是施工过程的一种记录,也是要求承包人全面、认真执行合同的提示,承包人要及时对工作指令进行回复;工作指令由总监签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建议签发,指令一式三份,业主、总监办、承包人各一份。

2、开工令及停工令、复工令:总开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单位或合同段的暂停

令和复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第十四章质量监理一般程序

施工监理的程序是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手段,也是监理工程师控制现场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和监理,如需改变,应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14.1 路基土、石方工程

14.1.1 审查开工申请: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测量: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复核、签认。

2、试验:淤泥、沼泽土、有机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树根和含有腐蚀物质的土等均不得作为填筑路基的材料;另外,填料进入现场前,要按规范要求进行下列试验。

试验表,试验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土样并监督试验过程,监理试验室取样,进行独立平行试验,签认能否使用或使用范围。

3、施工方案:①、进度计划;②、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情况;③、施工工艺、施工方案;④、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1~3项内容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14.1.2工程质量检验

1、清理掘除:施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检查清理范围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清理后的场地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废弃物是否堆放到红线范围以外,如果这些项目均达到要求,便可签认。

2、填前辗压:施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试验过程,并对试验结果予以签认。

3、土石方填筑:当填土要求不同,土质发生变化,或填土数量达到规定值时需进行土工试验。

由监理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试验全过程并签认施表;由监理测量人员与承包人测量人员共同测量并签认施表;由监理员监督施工全过程,并在签认了施表。

4、95区顶面验收(整个施工段包括挖方统一验收):施表,检表;由总监办组织验收,监理监理试验室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检查、签认施表;监理试验室(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施表;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检查、签认施表;最后由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14.1.3 工程质量评定:

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定,并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有评定表格予以签名认可。压实度结果统计表,回弹弯沉结果统计表,以上两表由试验监理人员负责汇总

14.2 软土地基

14.2.1 开工申请: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详细说明沉降板和侧向位移桩的准备情况,水准点的设置情况,用于量测侧向位移的仪器的准备情况等,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试验:试验表,根据设计需要增减相应的试验表格,由试验监理工程师签认。 2、测量: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复核签认。

3、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情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1~3项内容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14.2.2 工程质量检验

1、软基土处治:施表,检表,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复核、签认施表;由监理员监督施工全过程,并检查、签认施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施表和检表。

2、软基观测: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复核、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合)根据路堤观测资料,签发可以进行下一层填土或暂停填土指令。

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14.2.3评定:评表,砂垫层质量检验评定表,由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复核、签认,监理员配合。

14.3 排水工程

14.3.1 开工申请:在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测量: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复核、签认。

2、试验:试验表,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减表格,并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试验过程,由试验监理工程师签认试验结果。

3、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情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沿线水系调查情况及排水系统变更情况。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合)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1)~(4)项内容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14.3.2 工程质量检验:施表,检表试,验表,由监理员监督施工全过程;道路工程师负责检查并签认检表和施表;试验监理人员负责签认试验表;测量专业监理人员签认施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14.3.3 评定:统计表,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评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定,然后会同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有评定表格予以签认。

14.4 砌筑防护工程、大型挡土墙工程

14.4.1 开工申请:在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测量: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复核、签认。

2、试验:试验表,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减表格,并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监督试验过程并签认试验结果。

3、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情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合)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1~3项内容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报批复表》。

14.4.2 工程质量检验

1、施工检验:施表,检表,试验表,由监理员监督施工全过程,并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复检、签认施表;道路工程师负责不定期抽检并签认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定,然后会同道路工程师对所有评定表格予以签认。

评表:混凝土(砂浆)评定时;统计表: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试验监理人员负责汇总。

14.5 小桥(通道)

每桥整体上报开工报告,使用表格参考桥梁工程。

14.6 涵洞工程

14.6.1 开工申请:开工前,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供总监理工程师

审批。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测量: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检查、复核、签认。

2、试验:试验表,水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单等。由试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取样和试验全过程,对其结果予以签认;监理监理试验室作平行试验,确定能否使用和使用范围。

3、施工方案:内容包括进度计划;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情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合)负责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1~3项内容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报批复单》。

14.6.2 工程质量检验 1、管涵: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施表由试验监理员与承包人共同取样并监督试验过程并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检查、复核、签认;施表、由监理员监督施工全过程并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抽查并签认施表和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定,然后会同结构工程师对所有评定表格予以签认。

评表:砼和压实度评定时,混凝土或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压实度结果统计表,由试验监理人员汇总。

2、盖板涵

(1)施工检查:施表,检表,试验表;试验表由试验监理员与承包人试验员共同取样并监督试验过程并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检查、复核、签认;监理员监督施工全过程并签认检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施表和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定,然后会同结构工程师对所有评定表格予以签认。

评表:砼和压实度评定时,混凝土或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压实度结果统计表;由试验监理人员汇总。

14.7 桥梁工程基础及下部构造

14.7.1 开工申请: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报报告》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测量: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复核、签认

2、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对进场材料共同取样,监督试验过程,监理监理试验室取样,作平行试验,签认能否使用或使用范围。

3、施工方案:内容包括进度计划;人员、材料、设备准备情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环保的保证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合)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1~3项内容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14.7.2 工程质量检验 1、桩基础 (1)施工检查:施表,检表,试验表;重点控制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签认施表,桩基成桩后对桩基桩位进行抽检;监理员协助专监检查并全过程旁站监督并认真填写旁站记录;桥梁工程师检查并签认施表、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桩基工程质量检测统计表

评表: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项(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然后总监理工程师会同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有评定表格予以签认,监理员配合。

砼强度评定:混凝土或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由监理试验人员汇总。 2、承台(系梁)

(1)施工检查:施表,检表,试验表;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测量专业人员检查、复核、签认施表;由监理员检查并全过程旁站监督施工、认真填写旁站记录并签认施表;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施表和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然后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所有评定表格,监理员配合。砼评定时,混凝土抗压强度统计表,由试验监理人员汇总。

3、墩柱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重点控制原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复核、签认;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认真填写旁站记录并签认施表;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并签认施表和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所有评定表格,监理员配合。砼评定时,混凝土或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由试验监理人员汇总。

4、盖梁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重点控制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复核、签认;由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并签认施表。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并签认检表。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以分部工程进行评定,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专业工程师签认所有评定表格,监理员配合。砼评定时,混凝土或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由试验监理人员汇总。

14.8 桥梁工程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

14.8.1 开工申请: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测量: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检查、复核、签认。

2、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试验过程,监理监理试验室取样,作平行试验,确定能否使用或使用范围。对于支座、钢绞线、锚具、夹具、连接器等非常规的试验要由试验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到有检测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决定是否购买。

3、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质量、安全、环保的保证系统。由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配合)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第1~3项内容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15.8.2 施工质量检验

1、梁(板)预制: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重点控制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由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并详细填写砼施工、预应力张拉、管道压浆旁站记录,同时签认施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并签认施表和检表,监理员协助。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A-1-11《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钢筋加工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表,预制梁(板)质量检验评定表,钢筋、钢绞线(先张法)质量检验评定表,后张法质量检验评定表,钢丝、钢绞线(先张法)质量检验评定表;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项(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所有评定表格,监理员配合。统计表1、混凝土或砂浆抗压强度统计表,由试验监理人员负责汇总。

2、梁(板)安装

(1)、施工检查:施表,检表;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并签认施表;桥梁工程师检查并签认检表,监理员协助。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项(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所有评定表格,监理员配合。

14.10 桥梁工程桥梁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

14.10.1 开工申请:本项目开工申请的内容和《桥梁工程上部构造》基本相同,需要补充的是在试验方面:伸缩装置的试验要由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到有检测能力和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决定是否购买。

14.10.2 工程质量检验 1、桥梁总体

(1)施工检查:检表,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签认,监理员配合。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A-1-11《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桥梁总体质量检验评定表,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2、桥面铺装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重点控制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复核、签认;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并详细填写砼施工旁站记录同时签认施表;桥梁专业工程师检查、复核、签认施表和检表,监理员协助。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A-1-11《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 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评定,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所有评定表格,监理员配合。混凝土或砂浆质量统计表,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汇总。

3、混凝土防撞栏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重点控制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复核、签认;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并详细填写混凝土施工旁站记录同时签认施表;

桥梁专业工程师检查、复核、签认施表和检表,监理员协助。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混凝土或砂浆质量统计表,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汇总。

4、支座垫石和挡块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重点控制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复核、签认;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并详细填写砼施工旁站记录同时签认施表;桥梁专业工程师检查、复核、签认施表和检表,监理员协助。

(2)质量评定:总监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混凝土或砂浆质量统计表,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汇总。

5、桥头搭板

(1)施工检查:施表,试验表,检表;重点控制材料进场时的各种试验。试验表由试验监理人员与承包人试验人员共同取样并监督全过程,签认;施表由测量专业监理人员负责复核、签认;监理员全过程监督施工并详细填写砼施工旁站记录同时签认施表;桥梁专业工程师检查、复核、签认施表和检表,监理员协助。各工序完工后,签认监表《检验申请批复单》。 (2)质量评定:总监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混凝土或砂浆质量统计表,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汇总。

14.11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中应注意

14.11.1 开工报告中试验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试验室应按规定频率进行试验。

14.11.2 每一道工序必须由承包人质检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复核、签认。上道工序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签认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五章工程监理表格

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的表格。 附:质量保证资料一览表

第十六章关键分项工程质量监理流程图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以旁站、工地巡视、检查核实、签认审批、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签发指令文件等手段对施工的各阶段、各环节、各工序进行严格、系统、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关键分项工程质量监理流程如下: 1、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见图1 2、工程事故处理流程图,见图2 3、原材料审批流程图,见图3 4、标准试验流程图,见图4 5、抽检流程图,见图5

6、填方路基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6 7、挖方路基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7 8、支挡构造物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9 9、圆管涵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10

10、通道(盖板涵)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12

11、钻孔灌注桩监理流程图,见图13 12、墩柱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14 13、盖梁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15

14、空心板预制施工工序监理流程图,见图17 15、后张法预应力梁施工工序监理流程图,见图19 16、预制梁安装施工工序监理流程图,见图20 17、桥头搭板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21

18、桥梁附属设施施工监理流程图,见图22 19、监理程序框图,见图24 图1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工程开工申请 1、 原材料、配合比试验结果报检 图2 工程事故处理流程 2、 进场设备、施工机械报检 3、 施工放样报检 施 工 过 程 图3 原材料审批流程图审批:总监理工程师 审查:总监代表 承包人: 事 故 发 生 总监签发开工指令 1、 出厂合格证书 2、 自检原始记录 承包人开工3、 暂材料试验报告单 工 停 施 4、 呈报文 承包人对每一道关键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工序质量15天 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室内施工单位向监理报告 监理试验室: 不合格1、审核承包人材料试验报告单 返工 检查结2、试验室抽验报告 3、呈报文 监理现场查看 合格 承包人进入下一道工序(或下一个项是 否 监理工程师 故 重 大 事 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填分项工程完工质量报 不批准 批55 天 总 监 办 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补救措施 天 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抽检与室内试承包人 承包人 不合格 修补缺1、 另选使 用 检查结联 合 查 勘 陷 材料 2、 另行合格 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监 理 工 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质量报检单、程 师 批 复 得 出 结 论 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 1、承包项目全部完成后,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编复 工 总 结 报 告 制竣工文件 2、 承包人申请进行交工验收 3、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4、 由建设单位主持进行交工验收 1、 交工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可投入营运 2、 同时进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图4 标准试验流程图 图5 抽检流程图

承包人:1.试验原始记录,2.标准试验监理工程师 呈报文 报告单,3.试样或试件,4.抽查通知(或按检测计划) 监理试验室:1.审核承包人报告,2.平行复核试验报告,3.呈报文 试验室:1.抽检原始记录,2.试验报告,3.处理意见,4.呈报文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不批准 批准并确定 不合格 合格 5天 1.会晤承包人代承包人 表 重新做 2.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天 1.进行下道工序 承包人 2.中间验收、计按量 批准意见

图6 填方路基施工监理流程图

施工工艺监理程序

取土场:推土机清场路基清图7 挖方路基施工监理流程图 汽车运备土场 自卸汽车或装载机运土 弃方调运地点的检查 推土机推平 安全措施的检查 梨、耙、翻松、打碎、监理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放施工放样检推土机开挖 填方材料复填前压合格 检查压实分层爆破 弃方调运不合格 填前压实抽装载机清理 随时检查 合格 平地机整平 不合格 边坡修整 检查松铺厚度 路基修理、整平 不合格 12t-15t压路机静压一遍后,振动碾压达到要不合格 经标高、几何尺寸检查, 填写《质量验收单》 检查压实度 合格 循环各工合格 铺筑下一层(段)填铺筑下一层(段)填监理抽检压实度 承包人进行标高、几何尺寸不合格 填报《挖方路基质量验收通报检 监理工程师签认 挖方路基质量认可 承包人报请分项工程验收 监理抽检与签认

图8 支挡构造物施工监理流程图

监理程序施工工艺

图9 圆管涵施工监理流程图 监理程序施工工艺 构造物基础开挖 测量放样 砂石、水泥备料 预制管涵 签发开工通知单 监理旁站 基底清理、整平 现场抽查,签发基坑开挖质量报检单 《隐蔽工程质量报送 填报《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单》 合格 预制质量报检单监理旁站 监理旁站 圬工砌筑 涵管施工报检单 回填材料备料及回填 涵管管节安装 洒水养护 管座混凝土 几何尺寸检查、工序质量报检单 填写《质量验收单》 工序质量报检单 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 支挡构造物质量认可 管涵中间交工证书 验收

回填 工序质量报检单 图10 通道(盖板涵)施工监理流程图

监理程序施工工艺 测量放样 基础混凝土浇筑、养生 施工接缝混凝土凿毛 模板拆卸 通道中间交工验收单 墙背回填 工序质量报检单 防水层施工

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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