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北京市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来源:华拓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北京市重点监控医疗器械

产品目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 【发文字号】京药监械[2003]2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3.05.13 【实施日期】2003.05.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北京市 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京药监械[2003]29号)

各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3] 12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调整于2002年发布的《北京市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京药监械[2002]22号,附件)。请各分局按照调整后的《北京市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调整本辖区的日常监督计划,并加强对相关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附件:北京市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1 / 2

二00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2 /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