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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来源:华拓网


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总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总承包人将承建的 XXX 工程中的 XXX 分部分项工程委托分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鉴于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分包工程具体情况,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_XXX____ 1。2分包工程地点: ___XXXXX

1.3分包工程规模: 无 二、分包工程范围:

按照设计施工图和技术交底纪要所明确的 XXX 的 XXX_ 分部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有 XXXX 。

三、分包合同价款

暂估金额:大写:人民币__ ____万元,小写:__ ___万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大写:人民币__ _元,小写: _ 元。

四、分包价款计价、计量及调整办法

4。1分包价款采用以下第 4。1.1”、“4.1.2”、“4。1.3\"条中3选1,) 种方式进行结算。

4.1.1分包价款采用综合包干单价,具体价格详见下表。此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含采购)、制作、安装、机具、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保修、税金、材料转运、检验检测等,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按 08定额(或者其他规则) 执行.

xxx项目 (同招标书、开标记录中标一致)

合同价格表

序号 1 2 3 4 项目名称 暂估工程量 按需 按需 按需 按需 综合单单位 价 (元) m m m m 2222合价 (元) 备注说明 注:1、具体做法详本分包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等.

2、合同价格表中暂估工程量仅为计算合同暂定总价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4。1。2 总价包干方式,含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量、价均不调整。

4.1。3按照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依据施工主合同办理的结算价下浮 X % 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 (08定额) 执行。

4。2合同价款调整

4.2.1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分包合同有约定的项目按约定调整;无约定的项目由分包人在有效期内报送,经总承包人审定后进行调整。

4。2。2 根据工程需要,总承包人临时安排分包人的相关工作,按签订补充协议 进行结算。

4.3施工用水电由 X 提供,水电费由 X 承担。

4.4分包人的所有税费按税法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按分包进度款结算单上的完成量开具发票。

4。4.1 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选择下列第(x )项执行:

(1)若本合同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普通发票,税率 / %,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变动而变动,一切以国家要求执行;若本合同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当双方确定结账金额后,乙方应提前(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的工程发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若乙方未按时以及未按甲方需求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分包工程款;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出,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乙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未通过抵扣认证应重新开具,否则暂停该笔资金支付.

4。5结算与支付

4.5。1过程进度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按已完成的合格分项工程的工作量结算.要求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已完成,经总承包人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过程结算的依据。

4.5.2最终分包结算:在分包人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符合总承包人要求并移交后的一个月内由分包人向总承包人项目部提交完整的分包结算书。总承包人项目部收到完整的结算书后按总承包人内部相关管理制度逐级审核,最后经总承包人工程管理一部审定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办理最终结算时,分包人应按时报送并积极配合,如分包人延期报送或无理拖延视为分包人违约,则总承包人有权单方面确认结算价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4。5。3支付方式:采用转帐支付方式。

4。5。4分包人应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必须优先满足民工工资的发放,分包人每月底根据经总承包人审批的工程款,分班组按人头编制民工工资发放表。

4。5.5支付比例:分包人按总包合同要求统计实物完成工作量报总承包人审定,由总承包人确认计量并审核完成,经建设方付总承包人工程相应分包工程进度款后,经分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由总承包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工程管理一部公章为付款的必要条件,按分包价款支付比例表(见下表)约定支付比例进行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余下分包工程款待建设方、监理对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办清结算并付清总承包人该项工程结算款后,扣质保金后支付分包人.

分包价款支付比例表 序号 1

支付节点 预付款 支付比例(%) 备注

2 3 4 施工过程中 分包结算办理完毕后 质保期满 总承包人有关部门核实时应扣除以下款项(不仅限于此)并签字(签章)确认:

(1)总承包人所供物料款;

(2)总承包人提供设备、设施和服务的费用;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在分包结算办理时扣留); (4)由于分包人违约应向总承包人赔偿的费用; (5)应扣除的其它费用。

4。5。6延期或不足额付款:分包人应有与承揽本工程相应的足够的经济实力,应充分考虑到并承担因建设单位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总承包人延期或不足额支付工程款的风险.

4.5.7代替支付:分包人应依据相关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各类款项,如分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且有诉讼隐患,总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立即履行或直接从分包人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代为支付(不需经分包人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应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若已引起诉讼案件,分包人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4.5.8支付风险共担:如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分包人无法收到工程款,分包人同样应承担拖欠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总承包人追索资金和起诉总承包人。分包人可提出以总承包人名义向建设单位起诉追讨工程款的请求,

总承包人予以配合,但由此产生的与分包人承包范围相关的一切费用与风险由分包人承担.

五、工期

5.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具体以总承包人施工计划为准);

5。2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具体以总承包人施工计划为准);

5。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六、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X__________________ 七、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7。1本分包合同; 7。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7.3分包人的投标书(如有时)

7。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7。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6总承包人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流程。

上述文件应被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若有不一致或有修改或补充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及时间在后者为准。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1总包合同

8.1。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总承包人可提供总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壹份(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8.1.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总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总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8.1.3 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总承包人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总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指令。

8.2指令和决定

8.2.1 总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总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总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总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8.2。2 建设单位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总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8.3项目经理

8.3。1 项目经理姓名: X (以公司发文为准 ) ,职称: X 。 8.3。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

8.3.3 总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4分包人员管理

8。4.1分包项目经理姓名: X ,职称: X 。

8.4。2分包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8.4.3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4。4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总承包人,由总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5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人,并征得总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4.6分包人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动,须经总承包人同意,对其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的管理人员,总承包人提出更换的,分包人不得拒绝。

8.5总承包人的工作

8。5。1 总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8。5。1。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8。5。1.2按本合同约定,组织分包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及技术指导,协助解决分包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8.5.1.3向分包人提供的设备和设施: X ,费用由 X 承担 .

8。5.1。4根据现有条件,可为分包人提供食宿条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8.5。1。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8。5。1。6分包工程开工前,总承包人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

8.5.1。7总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X 。 8。6分包人的工作

8。6。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下列工作:

8.6。1.1分包人对本合同项下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如果有)和将要执行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全部合同文件的全部条款(有关工程价格资料除外)在本合同签约前均已详细研究及完全明了,并已按需要到现场实地勘察,调查并了解材料及周转料具供应渠道和价格,调查并了解机械设备及其配件购买与租赁的渠道和价格,调查并了解劳务用工的政策法规和招用渠道及劳务费标准,调查并了解各级政府的相关法规规定和各项税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日后不得以不熟悉工程设计,不知道材料及周转料具、机械及配件、劳务用工及各项收费等涨价信息或不明白验收标准、设计变更、材料设备代用或不了解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或其它种种借口

而降低质量标准、拖延工期或要求增加价款。若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分包人违约,总承包人可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或执行合同第 十六.3 条。

8。6。1。2 分包人必须按月足额支付所属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及时办理各项保险及交纳应由分包人交纳的各种费用、罚款等,否则总承包人从分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必要时,总承包人有权用分包人的工程款直接代为支付,分包人不得拒绝.

8。6.1。3 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向总承包人提交一套与其签约单位名称相一致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等文件和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由总承包人存档备查,若由于分包人提供以上资料的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全部承担.

8.6。1.4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确有必要时)、施工、验收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工程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总承包人。

8。6。1。5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总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发生的费用由 X 承担.

8.6.1。6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X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_X__年___X_月__X__日前向总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总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总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8.6.1。7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X 天内,向总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经总承包人批准后,分包人方可执行.

8。6.1。8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人.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配合总承包人接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和部门对工程的各类检查工作。

8。6。1。9分包人应允许总承包人、建设单位、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8。6.1。10分包人应对总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8。6。1。11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总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总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 X ,所需费用由 X 承担。

8。6。1.12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X . 8。6.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总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总承包人有关损失。

8.7总包合同解除

8.7.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总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8.7.2 因本合同第7。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如本合同第7。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违约,则分包人不能得到任何补偿,并应承担相应损失。

8。7.3 在本合同第7.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总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由双方协商处置。

8.8转包与再分包

8.8.1 除8。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除劳务费外)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并对乙方进行分包价款 X %处罚。

8。8.2 分包人经总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8.8。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责任。

九、工期约定

9。1工期暂定为 X ,具体时间按总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9。2分包人必须按总承包人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总承包人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期或提前完成。

9。3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人工期延误,分包人应在事发后2天内向总承包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总承包人项目经理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若超过2天未提交书面申请总承包人不予认可)。

9。4总承包人每月对分包人施工进度考核一次,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 X 元。由于分包人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要求,总承包人有权勒令分包人无条件退场,待本分包工程由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已完工部分结算,并由分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9。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工期与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有较大出入:如建设单位要求加快工程进度存在赶工时,其费用已包含在各承包单价中,不另计算;如建设单位拖延了较长工期,其工期顺延与停窝工补偿视建设单位与总承包人的签证情况予以协商确认。

十、工程质量要求、成品保护、保修。 10.1质量等级要求 : X 。 10。2分包人因自身施工原因或自行采购材料(设备)质量原因,而造成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分包人自行负责,且返工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止,并按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方签定的总合同所约定的质量处罚条款执行,即承担价款总额 X %的违约责任。

10。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4分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兼)职质量检查员并作好自检记录,隐蔽工程由分包人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通知总承包人同建设方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

10.5分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法规及时提供本分包工程肆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材料合格证、设备合格证、验证、试压测试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等),不按规定提供竣工资料,不得办理结算。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和总承包人同意并签证后,才能使用。分包人在总承包人的指导下,搞好该工程的贯标工作,贯标资料交总承包人归档。当采购产品有危害物质限量要求时,产品中的环境因素必须符合法规要求。

10.6分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作业和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对工程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风险,妥善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遵守总承包人项目部成品保护的相关制度。

10.7分包人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10.7.1本工程保修期为 X 年 。

10.7。2分包人应对承包的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责任和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分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4小时内派人保修。无论何种原因,分包人拒绝维修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总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施工,所需费用(包括总承包人的管理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总承包人凭第三方签认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现场照片、建设单位签认的维

修记录等凭证之一从分包人工程款内扣除.

10。7.3保修期自备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7.4 分包工程验收达到质量等级要求后,双方办理结算及财务手续时,预留分包价款 X %作为分包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扣除所发生的保修费后无息退还。

10.7.5其他质保约定 X . 十一、材料、设备的供应 11.1材料供应

11。1。1除总包合同约定的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外,

需总承包人供应的物料有: X 。总承包人供应的物料的计价方式: X 。

11。1。1。1建设单位直供材料或总承包人供应的材料,都应有出厂合格证,分包人应派材料专职人员办理并出据授权委托书,会同总承包人与驻地监理旁站现场点验,办理验收签证手续,监理认为必须抽样检验的,发生的费用(按综合单价承包的工程由分包人承担,其它方式分包的工程由总承包人承担)。

11。1。1.2建设单位直供材料或总承包人供应的材料的使用管理:由总承包人施工员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按分包工程量签发限额领料单,经总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书面)审签后,分包人凭领料单到总承包人现场库房领取;凡超耗部份和分包人恶意浪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回收,不听安排,盲目施工等)部分的材料费由由分包人承担,同时总承包人有权给予分包人超耗量10%的罚款。

11。1。2 除第1。1条外的所有物料由分包人提供.

11。1。2。1分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人共同检验认可后办理验收签证手续,监理工程师认为需抽样检验的,分包人应抽样送监理工程师认可并需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分包人承担检验费用。所有材料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必须清除施工现场.未经检验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的材料(含半成品)禁止在工程上使用。由于分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给总承包人造成经济或信誉损失的,除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罚款额的200%赔偿总承包人的信誉损失。

11。1.2.2包工包料分包工程,若分包人需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时,在总承包人可能的情况下,可以协助供应,供应的材料除执行附件的价格外,总承包人另行收取 3%的采保费。

11.2施工设备的提供

11.2。1经双方协商确定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X ,其余设备全部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11.2。2总承包人提供施工设备,双方商定费用由 X 承担。 11.2。3分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并承担设备的维修、保养,在工程完工时,退还总承包人的设备应保证完好,运转正常。由于分包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分包人应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11.3周转料具管理

11.3。1经双方协商确定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的周转料具: X ,其余周转料具全部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11。3。2总承包人提供周转料具,双方商定费用由 X 承担。 11.3.3分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供的周转料具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分包人工程完工时应确保周转料具完好并按供应数量退还总承包人仓库,结清租赁费用.由于分包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分包人应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十二、安全和文明施工

12.1总承包人负责对分包人分包的工程进行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施工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分包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2。2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2011标准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并遵守重庆市政府、市劳动局和企业有关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规定.坚持“谁施工的项目,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12.3分包人的全体人员在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由分包人现场负责人在入场教育和交底记录上签字,并附上接受教育和交底人员的名册,交总承包人安全部门一份(双方各自一份)备查;分包人每班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记录经总承包人项目部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12。4分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各类职业病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分包人自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好统计上报工作。

12。5分包人必须接受总承包人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禁止擅自

动用总承包人的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和从事特种作业。总承包人对违反安全法规的人员有权处理,直到驱出现场或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有权拒绝总承包人的违章指挥。

12.6分包人进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地清,保持工作人员宿舍的整洁卫生,各类废弃物的排放符合有关制度和国家法规。

十三、管理体系标准

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8 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 GB/T28001-2001 。坚持“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向顾客负责”的管理理念,杜绝人员伤亡、机械设备等事故和各类职业病的发生.

十四、争议问题解决

14。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优先采取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X 种方式解决争议:

14.1.1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1.2依法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 如分包人采用多人围堵、冲击总承包人或建设单位办公地点;威胁、恐吓总承包人或建设单位个人;损毁总承包人或建设单位的财物;阻扰施工等方式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起因如何,分包人均应为此承担责任。除对人、财、物进行损害赔偿外,并向总承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5.1本合同自总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总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合同解除

16.1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16.2如分包人再次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总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赔偿由此给总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6。3总承包人有充足的理由说明分包人不能满足总承包人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总承包人有权勒令分包人停工整顿或要求解除合同。分包人中途退场或因分包人原因被总承包人勒令退场的,工程款按分包人已完且验收合格工作内容及相应单价的90%进行结算。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6。4.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6.4.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6。5分包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总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承包人应为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6.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担保

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X______ ;担保额度:____X_____;退还时间和方式: X 。

十八、附则

本合同壹式伍份,总承包人执叁份,分包人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补充条款

(按分包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总承包人:XXXX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现场代表:(项目经理签字)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分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电话:日

专业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方:XXXXX (简称:甲方)

分包方:(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签订的xxxx工程xxxx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框架内,再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2011《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二、双方共同遵守XXXX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等相关规定。

三、甲乙双方是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务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的宣贯,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甲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5、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其退场; 6、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设备进场;

7、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8、按照专业工程分包合同金额的 %向乙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乙方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甲方可以按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保证金内扣除。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工程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确保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安全意识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6、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保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7、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设备等;

8、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参加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9、按照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 %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在本协议签订前的5天内交纳.

六、其它

1、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计息;

2、本专业工程分包内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后5日内退还安全生产保证金。

总包方:XXXXX公司 分包方:(盖章)

甲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签字) 乙方项目安全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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