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点检制度
(试行)
矿属各单位:
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消除机电设备故障隐患,通过对机电设备进行预防性检查,保障机电设备能够达到稳定的运行性能,延长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提高机电设备的工作效率。特制定煤矿机电设备点检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 规定
1. 各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的机电设备点检制度,点检制度包含每台(件)机电设备的点检人员、点检线路、点检地点、点检结果、点检项目、点检时间、点检顺序、存在问题、处理结果等内容和点检员如何汇报、填报日点检表格(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机电设备说明书自行制定点检表格内的检查顺序和检查内容报设备组审阅定稿后填写,限定时间在11月1日全矿全部使用点检表);
2.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分布情况设立专职点检员,至少两名,机电设备较多且专业性较强时可增加人员,但每个分项必须配备两名点检员,分为第一点检员(必须是该台(件)设备的包机检修人)和第二点检员,第一点检员不在岗的情况而不能执行点检工作时,由第二点检员来完成当日的工作,将点检员名单报设备组备案;
3. 设备组负责点检表格的制定,点检制度的检查、监督落实,负
责点检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各单位的机电设备点检过程的检查,并对点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 机电设备的点检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和专项点检; 5. 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进行,按照点检表规定的内容,对机电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检查,确认机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并每天填写一次点检表,由科(区)机电管理人员进行收集整理,每周一下午18:00时前报设备组,由设备组进行分析并存档备查;
6. 定期点检由设备组组织各使用单位点检员和技术工人进行,按照点检表的内容,对重点设备进行点检,并对上次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点检每周进行一次,每周二将上周的机电设备点检表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科;
7. 专项点检由集团公司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或请公司机电实验室进行,主要通过专用设备仪器进行测试、试验等工作,点检周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处理,并收集测试报告及时归档备查;
8. 点检员在检查中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恢复设备的完好状态,并将处理结果记录,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 9. 各单位领导对点检员反映的问题必须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时必须汇报设备组;
10. 设备组定期分析机电设备的点检记录内容,找出机电设备的薄
弱环节或劣化部位,提出改进意见;并下发强制检修通知单安排处理,并对检修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11. 设备组每月对机电设备的点检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机电设备的点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 考核
1. 对不制定机电设备点检制度的单位罚款500元,于11月1日开始不使用点检表的单位罚款1000元;
2. 对不设立点检员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和主管机电负责人各罚款200元,每少一名点检员罚款100元;
3. 不如实填写点检表的单位对机电负责人罚款100元/日,每周不按期交点检表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罚款200元;
4. 点检员在检查中发现异常不及时处理、不汇报的,造成设备带病运转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因不检查造成设备事故影响生产的,一经发现,按照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00%考核事故单位行政一把手和机电负责人;
5. 各单位领导对点检员反映的问题未及时安排处理,造成设备带病运转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按照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00%罚款;
6. 设备组每月对点检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200-1000元的嘉奖。
2008年10月11日
附:点检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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