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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责任归属原则

来源:华拓网

高空坠物事故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对于被侵权人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可将二楼以上的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无责,否则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高空坠物事故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

2.原则,在高空坠物事故当中的被侵权人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将二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高空坠物事故责任分析及法律责任扩展

高空坠物事故责任分析及法律责任扩展是指对高空坠物事故责任的归属原则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扩展出相关的法律责任。高空坠物事故责任的归属原则主要包括监管责任、施工责任、使用责任等方面的考量。在实际案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所有权人、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相关方的行为和责任,以确定责任的归属。此外,法律责任的扩展还包括对于损害赔偿的计算、保险赔付的问题等方面的探讨。通过对高空坠物事故责任的深入分析和法律责任的扩展,可以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结语

高空坠物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在无法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将二楼以上的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高空坠物事故责任的分析和法律责任扩展需要综合考虑监管责任、施工责任和使用责任等方面。通过深入研究和扩展法律责任,可以更好地保护受害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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