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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华拓网

法律分析:

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在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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