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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还需要交罚款吗

来源:华拓网

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违法情况,办案机关可以决定同时适用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因此行政拘留不影响行为人依据处罚决定缴纳罚款。

一、派出所办案流程是什么

派出所办案流程如下:

1、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派出所职责范围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行政拘留期间能不能保外就医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二)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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