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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被拆除后如何进行赔偿

来源:华拓网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拆迁时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根据当地拆迁补偿方案,这种房屋应得到赔偿,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其合法性。如果经过认定,该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将不予赔偿。

法律分析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合法建筑的应在不低于当地拆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进行赔偿,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该房屋系合法拥有的事实,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合法性,按照被拆房屋所在地区的商品房平均价格确定其损失,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不予赔偿。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方案如何确定?

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是拆迁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补偿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拆迁补偿方式、拆迁期限、拆迁补偿金额以及拆迁安置方式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拆迁房屋的面积、建筑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使用强度、容积率等因素。同时,还需要考虑拆迁安置方式、拆迁期限、拆迁人的补偿方式等因素。

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当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和需要,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拆迁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利益和需要,拆迁人应当及时修改或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并重新提交审核。

结语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应得到妥善处理,根据当地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赔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确认该房屋是否合法,如确认为合法,则应按照被拆房屋所在地区的商品房平均价格确定其损失。否则,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将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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