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权利住。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需要夫妻双方均表达使用权的许可意志,女婿对于岳父母、儿媳对于公婆只有辅助赡养义务,但不等同于公婆岳父母享有辅助赡养人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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