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由行政部门代表担任,不一定是负责人担任。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一般不是兼任,而是劳动局任命。
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仲裁委员会主任由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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