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班工伤有时间规定。上下班期间的明确的时间,需要考虑职工的工作性质、社会生活习惯等多方因素,准确地确定其合理的时间范围。实际上考查的重点还是在于职工是否是由于实现上下班的目的而遭遇了交通事故等伤害。另外的条件就是必须是不是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客运轮渡等伤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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