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取决于其生活能力。如果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有支付能力的话,仍需支付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如果子女有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3条和第41条。
法律分析
孩子已满18周岁的一般无需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
拓展延伸
父母拒绝提供生活费给未满18岁的子女,引发家庭经济支持争议
当父母拒绝为未满18岁的子女提供生活费,这可能引发家庭经济支持方面的争议。这一问题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未满18岁的子女通常依赖父母提供基本生活费用,以满足他们的日常需求。然而,父母可能有各种原因拒绝提供这些费用,如经济困难、教育目标等。这种争议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影响子女的生活质量和心理健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沟通和妥协来解决争议,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制定合理的生活费用计划,或者寻求外部的经济支持,如奖学金或社会福利。重要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保持理解和尊重,以确保子女得到适当的经济支持,同时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结语
合理的抚养费支付是确保未满18岁子女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然而,当父母拒绝提供生活费时,可能引发家庭经济支持的争议。此时,通过沟通和妥协解决争议是关键。可以制定合理的生活费用计划,或者寻求外部经济支持,如奖学金或社会福利。重要的是,家庭成员之间要保持理解和尊重,以确保子女得到适当的经济支持,同时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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