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法对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定罪标准

刑法对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定罪标准

来源:华拓网

法律分析: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