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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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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该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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