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人在申请积分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特别提醒: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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