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拓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是否构成受贿罪?

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是否构成受贿罪?

来源:华拓网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收受财物后及时上交算受贿吗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九条: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以交易方式收受财物是受贿罪吗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离职后收受财物的构成受贿罪吗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数额。

以酬谢费名义收受财物属于受贿罪吗

以酬谢费名义收受财物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违纪行为,收受的财物数额较大,符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的,涉嫌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收受财物后及时退还算受贿吗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九条: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该内容由 陈文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