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费用算是工资。用人单位因非全日制的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而支付的费用属于工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一、兼职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或者签订书面合同,但不得约定试用期。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雇佣的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雇用公司需要赔偿吗
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
“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三、临时工法定节假日工资有三倍吗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在法定休假日上班,其工资为平时工资的三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而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因此,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并不强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休假日标准给付其工资,其工资按小时计,由双方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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