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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