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包括证明自己适合抚养、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与孩子沟通、提供相关医疗证据和其他证据等。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共同拥有,但需保护子女利益。任何一方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时,可起诉变更抚养权,如一方患病、不履行抚养义务、对孩子有不良影响或孩子愿意与另一方生活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如何得到孩子抚养权
离婚诉讼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方法如下: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4.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5.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6.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二、抚养权能双方共同拥有吗
抚养权能双方共同拥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决定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结语
离婚诉讼中,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方法有多种。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例如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或者提供居委会证明、邻居证人证言等。同时,如果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对于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可以做好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此外,双方也可以共同拥有抚养权,只要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一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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