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怎么销户
法律主观:
一、个体工商户怎么注销和销户个体工商户注销须符合工商流程和税务流程两个阶段要求;(一)工商流程。1、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查证自身是否是有主管税务机关,有主管税务机关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无主管税务机关的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税务机关开具的《清税证明》。2、申请人提交的齐全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形式。3、审核通过后,领取核准通知书。(二)税务流程。1、个体工商户办理清税申报时,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2、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二、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他人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营业执照正副本;(三)注销登记申请书;(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三、个体工商户怎么注销税务注销程序:(一)注销申请。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简易注销”模块中填写申请。(二)进行公示。申请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三个工作日。(三)登记审核。登记机关在接受纸质申请及营业执照后,在综合业务系统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模块中进行审核。(四)材料归档。注销完成后,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等有关材料归入该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一条规定:“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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