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刑事诉讼期限和追诉时效期限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八十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