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保险公司拒不索赔
什么情形保险公司拒不索赔?
第一、加装的设备
买车后,很多车主会自己加装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部分保险公司会接受车主投保“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如果是改装车以后留下安全隐患,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出了事故同样不能得到赔偿。
第二、撞伤亲戚朋友
一位市民开车不幸将自己的弟弟撞伤,医治花了1万多元。王先生的车保了第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表示不赔,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第三、未年检、酒后驾车、无照驾驶
在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此外,如果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特别要注意不能酒后驾车,也不要将车借给还没有取得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第四、发动机进水后错误操作
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车停在车库中万一被水淹了,千万不要强行点火发动,应立刻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即便发动机受到损坏,保险公司也不赔偿。
车辆损失险免赔情况有哪些:
机动车参加保险后,并不意味着保险车辆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凡下列情形均属除外责任
1、无证驾驶
所谓无证驾驶是指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证或超越准驾车型车种。无证驾驶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此造保险车辆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凡下列情况均被视为无有效驾驶证: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
(3)持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持实习驾驶证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持实习驾驶证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7)驾驶证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副证超过“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凭据”上的有效期;
(8)虽有驾驶证,但未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
2、酒后驾车
酒后开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对因酒后开车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3、人工直接供油
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直接供油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由此引起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4、故意行为
指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有意识地损坏或指使他人损坏保险车辆的行为(如蓄意焚车、推车入崖等)。凡是因故意行为导致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一律拒绝赔偿。
5、违法行为
指利用保险车辆作为犯罪工具发生的行为,如利用保险车辆走私,贩毒、贩私等。只要是因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
6、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损失
保险车辆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等引起的被扣留、被没收、被砸等造成的保险车辆的一切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赔偿责任.
7、本车损失
本车货物撞击本车或腐蚀本车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8、扩大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的修理而继续使用.从而导致损失扩大,对扩大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9、间接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引起的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等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0、自然损失
自然磨损、朽蚀、车辆自身故障,轮胎爆裂等不属于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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