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不要擅自修车,应按保险合同约定处理事故车辆;注意赔付时间和保存证据;在索赔时要避免怕麻烦或索赔小损失的误区;异地出险时,不要擅自维修车辆,及时报案并保存现场照片作为理赔凭据。
法律分析
1、及时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2、不要擅自修车。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视情况,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最好能在选择维修单位、修理的项目和方式等方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达成一致,以避免出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
3、注意赔付时间。
当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4、注意保存证据。
被保险人应妥善保存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以便日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5、索赔时见好就收。
被保险人在索赔的过程中要杜绝两个误区:一是怕麻烦,装大款,觉得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耽误时间,而选择自己私了,结果双方发生争执再寻求保险公司的赔偿遭到拒赔二是很小的损失,例如刮蹭点油漆,碰个车灯也去索赔,不仅自找麻烦,还有可能导致自己车辆的费率被调高。
6、异地出险的情况。
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被保险人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此外,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结语
及时报案,遵循保险条款,48小时内向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不要擅自修车,保险公司会派人勘察和定损,选择指定修理厂处理。注意赔付时间,3个月内提出索赔申请,1年内领取赔款。保存证据,保留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和修理清单等。索赔时见好就收,避免私了和索赔小损失。异地出险时,及时报案并等待保险公司定损施救,不要自行维修并拍下事故现场照片作为理赔凭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