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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华拓网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单》,交由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总监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指派专人负责刻制。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填写用章登记。

2、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章使用登记》,经行政部总监批准方可使用,不得将公章带出行政部办公室,使用完毕印章立即上交锁好。

所有公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公司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带公章办事的必须填写《用章使用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带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5、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七条 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八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九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相关处罚规定:以上印章使用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政部按其责任轻重有权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相关罚款。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起执行。

用章登记相关表格: 附表1、印章制发申请表

附表2、印章制发申请单

附表3、印章废止申请单

印章使用流程

刻章 行政部批准 印章制发申请单

公章、合同章 法人私章 财务章 公司使用 外 出使用 用章登记单用章使用单财务保管财务保管 废止申请单 总经理批准单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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