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答辩提纲
一、建筑工程费的基本构成
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费用性质划分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
1、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两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指为了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如:临时设施费、脚手架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等)
2、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如: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等)
(2)企业管理费: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 3、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4、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划分
为了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需要,基本建设项目划分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五个基本层次。
1、建设项目:指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和设计任务书,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项目。(如××水泥厂、××学校等) 2、单项工程:指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使用效益的项目,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如一个工厂的车间、办公楼宿舍等;一个学校的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教学楼等均属于单项工程。) 3、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和进行单体核算,但不能独立发挥其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且不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工程项目。(如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4、分部工程:指按工程的工程部位、结构形式的不同等划分的工程项目。(如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等。)
5、分项工程:指根据工种、使用材料以及结构构件的不同划分的工程项目。(如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这个分部工程中的带型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矩形柱等。) 三、计价模式
由于建筑产品价格的特殊性,与一般工业产品价格的计价方法相比,采取了特殊的计价模式及其方法,即按定额计价模式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按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是“单位估计法”,即根据国家或地方颁布的统一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及其单价,以及配套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先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单价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再在直接费的基础上计算各种相关费用及利润和税金,最后汇总形成建筑产品的造价。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造价计算方法是“综合单价法”,即招标方给出工程量清单,投标方根据工程量清单组合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并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再计算出税金,最后会总成总造价。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的构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计价程序划分,由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应由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措施费(同前面) 3、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它是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费用。 (1)招标人部分:主要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分包工程费等内容 1)预留金:是指招标人在工程招标人范围内为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而预备的金额。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及价格调整等费用。
2)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供应材料的费用,即“甲方供料”。该费用不进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3)分包工程费:是指招标人按国家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费用(如地基处理、幕墙、自动消防、电梯、锅炉等需要特殊资质的工程项目)。该费用不进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2)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和其他。
1)总承包服务费:指投标人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发生的费用。
2)零星工作项目费:指施工过程中应招标人要求,而发生的不是以实物计量和定价的零星项目所发生的费用。零星工作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五、工程量清单
1、概念:表现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四统一”指的是:统一项目名称、统一项目编码、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项目名称:是指分项工程的名称,应按规范要求编写。编列项目名称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三个部分。
(2)项目编码: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代码。采用五个单元十二位编码设置。前面四个单元共9位,实行统一编码;第五个单元属于自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
1)第一单元:即一级编码,共有两位代码,表示工程专业的代码。01代表“建筑工程”,02代表“装饰装修工程”,03代表“安装工程”,04代表“市政工程”,05代表“园林绿化工程”。
2)第二单元:即二级编码,共有两位代码,表示同一类工程中分章(分部)序号。如建筑工程中01代表“土(石)方工程”,02代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03代表“砌筑工程”等。
3)第三单元:即三级编码,共有两位代码,表示章(分部)中分节序号。如:建筑工程的砌筑工程中01代表“砖基础”,02代表“砖砌体”,03代表“砖构筑物”,04代表“砌块砌体”等。
4)第四单元:即四级编码,共有三位代码,表示章(分部)中分节中分项工程的项目序号编码。如:建筑工程的砌筑工程中砖砌体的001代表“实心砖墙”,002代表“空斗墙”,003代表“空花墙”,004代表“填充墙”,005代表“实心砖墙”等。
5)第五单元:即五级编码,共有三位代码,表示各分项工程中子目(细目)序号。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又称“自编码”。
(3)计量单位(如表示重量用“t”或者“Kg”,表示体积用“m3”,表示面积用“m2”,表示长度用“m”,还有自然计量单位,“个”“根”“台”“樘”等。) (4)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必须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第二部分: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
(1) 单层建筑物: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内设有局部楼层者,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应计算建筑面积。 (2) 多层建筑物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3)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仓库、商店、车站、车库等)相应出入口建筑
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
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层高不足2.2m时,计算1/2面积。
(5) 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
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
建筑面积。
(7) 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结
构层计算建筑面积。
(8) 有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 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
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0)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
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1)屋面上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建筑物外有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维护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建筑物间有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5)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按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建筑工程部分)
2、土方清单工程量计算
(1) 平整场地:对施工现场±30cm以内高低不平的部位进行就地挖、填土方、
场地找平、场内运输。其工程量区别不同土类别按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 人工挖基槽土方:槽长大于槽宽3倍、且槽底宽度小于等于3m时设计室
外地坪以下的挖土。其工程量区别不同土的类别,按图示尺寸基础垫层底部宽度乘以基槽深度乘以基槽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3) 基础回填土:工程量按基础挖土体积减室外地坪标高以下埋设物的体积
(包括基础、垫层、地梁获基础梁等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 室内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间结构净面积乘以室内地坪的回填厚度以立方
米计算。 3、桩基础工程量
(1) 预知钢筋混凝土桩: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长度)或根数计
算。
(2) 混凝土灌注桩: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长度)或根数计算。 4、砌筑工程量计算
(1) 标准砖尺寸:240mm×115 mm×53 mm。标准砖墙体计算厚度见表1。
表1 标准砖砌体厚度
砖数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1.5 365 2 490 2.5 615 3 740 (2) 砖基础与砖墙(身)划分:使用同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
下室的按地下室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地坪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以设计室内外地坪为界。
(3) 砖基础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嵌入基础的钢筋混凝土
柱和柱基、钢筋混凝土梁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4) 砖墙工程量:
墙体工程量=(墙体长度×墙体高度-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墙体厚度-嵌
人墙身的柱、梁所占体积
其中:墙体长度:外墙: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内墙净长线。 5、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混凝土构建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
算,不扣除构件钢筋、预埋铁件以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柱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度以立方米
计算。
(2)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梁的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度以立方
米计算。
其中梁长:1)梁与柱连接,梁长算至柱的侧面; 2)次梁与主梁连接,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梁与墙连接,梁长按实际长度计算;
4)梁与混凝土墙连接,梁长算至混凝土墙侧面;
5)圈梁:外墙上圈梁按外墙中心线长;内墙上圈梁按内墙圈梁的净长线计算。
(3) 现浇混凝土板:板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 其中:1)有梁板:梁与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 板:板与圈梁连接时,板算至圈梁的侧面;板与混凝土墙连接时,板算至混凝土墙的侧面。
(4) 整体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楼梯间各层水平投影净空面积之和以平方米计
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面积。
(5) 钢筋工程量:区别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及不同钢筋种类规格,
分别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相应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6、金属结构工程:按图示尺寸钢材构件重量以吨计算。 7、屋面及防水工程
(1) 瓦屋面、型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平方米计算。 (2) 屋面卷材防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 (3) 涂膜屋面防水:设计尺寸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4) 屋面刚性防水:设计尺寸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5) 屋面排水管: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 墙面防水、防潮: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装饰工程部分)
8、楼地面工程
(1) 整体面层: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2) 块料面层: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3) 橡塑面层: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4) 踢 脚 线: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平方米计算。
(5) 楼梯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500mm以
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 栏杆、扶手、栏板装饰:按中心线长度米计算。 9、墙、柱面工程
(1) 墙面抹灰: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平方米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和0.3m2
以上的孔洞面积。
(2) 柱面抹灰: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抹灰面积计算。
(3) 墙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
和0.3m2以上的孔洞面积。 10、
顶棚工程:
(1) 顶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平方米计算。 (2) 顶棚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平方米计算 11、
门窗工程:按设计图示数量“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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