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首问责任制度
为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特制定本首问责任制度。
一、凡群众到我处办理有关事务、反映有关情况、电话咨询有关事项等,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以下称“责任人”)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应热情接待,对电话咨询要耐心接受询问。语言要文明礼貌,不得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属我管”等用语敷衍塞责、推诿了事。
三、对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当迅速办理或答复,做到能办的事立即办理;对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办理的程序、所需的材料和要求等;对条件不符合不能办理的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明。
四、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务,责任人应及时告知办事人办理该事的具体部门或股室及其办公地址、电话,必要时把办事人直接带到相关部门或股、室,做好联系、协调工作,使办事人满意。
五、责任人要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的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被投诉,一经查实,以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在机关内部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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