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被人骗钱之后,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血汗钱能完整的要回来。如果在我们身上发现了这种事情,首先要让自己冷静下来,对这件事件的全过程在自己的脑子里用慢镜头仔细的回过一遍。找出其中的问题和可疑点。然后对这些疑点进行梳理,保存证据,然后尽快报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很多地方诈骗犯罪门立案需损失金额在5000以上,网络诈骗在3000元以上。如果当事人损失在规定金额以下,则按一般诈骗案件处理,做相应的报案记录。超过这个金额的就可以立刑事案件。如果机关在第一时间立案并采取行动,在犯罪所得转移前实施抓捕,查封扣押相关财产,会有更多机会帮助受害人追回被骗的钱。很多人报案不能立案是因为证据问题,因此及时保留,全面提交证据对追回损失至关重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二百二十二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一条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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