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起诉至的判决规则:
1、一般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如果其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会判决中止行使探视权;
3、如果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会判决其有权行使探视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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