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生病,对方应支付医药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由判决。若子女病情导致费用超出原定数额,当事人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法律分析
离婚后孩子生病了一般是能要对方支付医药费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且如果因子女患病,而导致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当事人可请求增加抚养费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支付?
离婚后孩子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支付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都有义务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然而,在离婚后,确定费用承担责任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通常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收入和财务能力来做出决定。如果一方父母拥有更高的收入或财产,可能会被要求承担更多的医疗费用。此外,父母之间的协议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医疗费用的分摊方式。最终,确保孩子的健康和福祉是最重要的,父母应该共同努力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并遵守的决定或协议的规定。
结语
离婚后孩子生病一般可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应由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可由判决。若子女病情导致费用超出原定数额,当事人可申请增加抚养费。父母离婚后,确定医疗费用承担责任可能复杂,将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保孩子健康福祉最重要,父母应共同努力提供必要医疗保健并遵守决定或协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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