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停工停产原因下的工资支付与生活费支付规定。停工停产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生活费,直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工资支付规定可查询各地相关条款。
法律分析
1.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3.各地工资支付规定有条款,可自行百度查询所在城市工资实付规定。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及相关权益保障
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及相关权益保障,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公平就业环境而设立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方式和周期,禁止任何形式的拖欠、克扣或者无故延迟工资支付。此外,劳动法还强调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包括加班工资、休假工资、工资调整和支付证明等方面的规定。通过这些规定,劳动法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结语
工资支付是劳动法中的重要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公平就业环境。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禁止拖欠、克扣或无故延迟支付。同时,劳动法也强调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包括加班工资、休假工资等。通过这些规定,劳动法旨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请注意查询所在城市的工资实付规定,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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