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2、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须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方可执业,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个体工商户享有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设账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